第七十七章咑磯(第4/5頁)

說到這裏,潘神父稍微有點黯然,盡管事情發生了100多年了,他告訴我們,在那一次的洗劫裏,教堂裏的約翰神父不幸慘死,最後還被掛上教堂的十字架示眾,教堂裏值錢的東西也被搶光了,什麽也沒留下,所幸的是那些民眾沒有放火燒掉教堂,算是把這個地方留存了下來。我問潘神父,當初那次教案中,被洗劫的東西,是否有所統計?因為我聽潘神父說到這裏,開始覺得或許孩子外公家裏的那個鐘,就是從這個教堂的洗劫中流落到民間的。潘神父說,這麽久遠的事情了,當然沒有了,不過史卷的記載上,當初約翰神父折返教堂而沒有機會逃離,是為了搶救一些教堂裏的財物和書籍,才被殺害。我提出希望看看史卷,但是被潘神父拒絕了。他說,後來教堂重新來了傳教士,在教堂門口跪地三天三夜,決定寬恕當初那些洗劫教堂的人。之後的歲月裏,由於是宗教地點,得到重點保護,也就沒有再發生類似的事情。

雖然沒有證據能夠直接證明孩子身上的鬼就是約翰神父,但是根據潘神父說的,約翰神父是為了會教堂搶救點東西,那麽這些東西裏,就極有可能有那個紅木掛鐘。暴死在教堂裏的,潘神父沒有再提到其他人,那麽就姑且認為,目前暫時只有約翰神父一個。為了證明我的想法,我必須要做一件事。我問孩子外公要來他家裏的電話,我打了過去,讓孩子的媽媽接電話。我告訴她,找一顆小釘子,找一截電池,讓電池的正極緊貼著他們家的大鐵鍋,然後把釘子在電池的負極一開一合的反復摩擦,這樣摩擦5分鐘左右,然後扯掉一根長頭發,頭發的一頭栓上小釘子,另一頭想辦法固定在那個掛鐘的中百處,讓整個懸掛的釘子呈現靜止狀態,等她把這一切都做好以後,我讓她一直看著那個釘子。接著我讓潘神父給我找來一個碗,倒了點清水,我刺破自己的手指,滴了幾滴血進去,這叫做血咒,並不像大家曾經以為的是很毒辣的那種,而是用最大的誠意,來喊出這裏的亡魂。

教堂是聖地,一般來說是不會有亡魂的。如果有的話,那就只能是曾經在這裏傳教並死去的約翰神父。羅盤在教堂裏,好像是沒什麽作用,所以在這一回合,東方地巫和西洋教會的較量,我們暫時處於下風。滴血後,我開始喊咒,血咒跟別的咒不一樣的地方在於,它的力量更強大,用活人自己的鮮血來做契約,已經是最大的誠意。當我喊完以後,水裏的血開始由散開狀重新回到凝固的樣子,於是我確定了這個教堂裏,絕對存在一個不願意離開的亡魂,而這個亡魂就一定是約翰神父。在得到結論以後,我立刻又給老人的女兒打去電話,問她那邊有沒有什麽動靜,她有點驚慌的告訴我,就在幾分鐘前,懸掛的釘子開始左右搖擺,接著頭發斷裂了。我算了算時間,和我喊魂的時間是一直的,於是我也就能夠拍著胸脯判斷,老先生家裏的那個紅木擺鐘,就是曾經掛在這間教堂裏的物件,而一直因為怨念和不甘而不肯離去的鬼魂,也就是約翰神父。

我告訴老人的女兒,照看好孩子,我們很快回去。掛上電話,我把碗裏的水倒掉,並把碗摔爛。這個意思是說契約已經終結,我得到了我想要的訊息了,摔碗是為了表示即便是有血來作為保證,但是現在它已經失效了。因為我雖然略懂玄術,但是也是會害怕那個約翰神父會因此而纏上我,整天跟著一個溝通都有困難的鬼魂,那可不好玩。

我收拾好一切後,我把我的結論告訴了老人與我那朋友還有潘神父。並且對老人說,約翰神父之所以會纏上你,就是因為你接手了那個掛鐘。因為那個掛鐘曾是約翰神父的一個記掛,起碼他的死跟想要回教堂帶走這個掛鐘是有關系的。而流落民間多年,它壞掉了,或許幾十年來,都一直是把它當作一個收藏品甚至是廢品,從來沒有人想要修理過它,直到之前那個生意人把它交到你的手裏,而恰巧你又有能力來修復它,於是約翰神父多年沉寂的亡魂就有些不淡定了。我告訴老人,我敢保證,你孫子被纏上絕對不是說纏上就纏上的,肯定和他之前弄死的撾蜢有關系,每年的農歷7月,雖然民間有諺語說的是七月半鬼亂竄,所以絕大多數人認為,只有七月十五那天才是鬼門大開的日子,其實並不是這樣,七月和鬼門實則沒有太大的關聯,而是因為七月的“道”屬於一年中最陰的時候,整個七月都是如此,只不過七月十四到十六這三天最為薄弱,所以說鬼節是古人制定的一個節日,鬼月卻是歷來都存在的。死去的人尤其是那些心願未了的人,往往會在這個時候會附身在一些昆蟲或是小動物身上,雖然不一定是撾蜢,但是由於之前孩子弄死過撾蜢,所以附在死去的撾蜢身上的那個鬼魂就有足夠的理由和動機來附身在孩子身上。不過即便不是如此,都已經不重要了,找到了事情的關鍵,哪怕約翰神父或許並不清楚,他這樣述說執念的方式,其實是在傷害一個孩子的身體。但是我們卻無從怪起,一個因為我們的無知而慘死的百年前的外國神父,任何對他的責怪與不滿,在此刻都顯得如此奢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