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你當時用繩子勒死死者時,是從正面還是背面?”

“我……我想想,當時場面很混亂,記得不是很清楚,好像是……好像是從他身後。”

兩位審訊隊員目光交流了一下,一人道:“你再想想清楚。”

“那……那就是從正面。”張超很慌張,整個人處於恐懼之中。

“作案用的繩子你放哪兒了?”

“扔外面了?垃圾桶?好像也不是,我殺人後很害怕,後來又喝了酒,到現在頭還是很痛,腦子一片糊塗,好多細節都記不清了,我……我怎麽會就這樣把人勒死了,我……我根本沒想殺死他的……”他痛苦地按住頭,輕聲啜泣著。

……

一名市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的官員暫停了投影上的視頻,看了眼對面坐著的一幹警察,隨後面向所有人:“審訊監控很明顯證明了,下城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存在誘供。”

那些警察各個臉上透著忐忑不安,面對人數比他們還多的省公安廳、市公安局和檢察院的領導,仿佛做錯了事的小學生,不知所措。

趙鐵民咳嗽一聲,道:“你們有什麽不同意見嗎?”

大隊長停頓幾秒,鼓起勇氣回答:“我覺得……我覺得我們不算誘供,這是正常的審訊。”

“不算?”檢察官鼻子哼了一聲,看著手中材料,“你們審訊張超時,問他從正面還是從身後勒死嫌疑人,他說記不清,猜了個身後,你們讓他再想想清楚,不就是暗示他死者是被人從正面勒死的?還有作案工具、犯罪時間等等細節,他交代時明明說記不清楚,為什麽最後他的認罪書上寫得這麽清楚明白?還不是你們查了現場後,要他按照現場情況寫下來的?”

大隊長對這個質疑無言以對,張超被抓後,對殺人一事供認不諱,但一些細節他自己也記不清了,這也是人之常情,殺人後,在緊張恐慌的情況下,自然會對一些細節感到模糊,何況他後來又喝了酒。警方調查了現場後,張超也對調查結果沒有表示異議,最後也是在完全心甘情願的情況下寫下認罪書。

當時錄口供時,張超態度很好,供述細節上他自己記不清時,警方自然會根據現場情況對他進行提醒,所有審訊都是這麽做的。誰曾想到他在殺人這件事上供認不諱,卻在細節交代中耍花腔,故意說記不清了讓警方提示他,等到庭審翻案後,檢察院調取相關的審訊錄像時,這審訊過程就成了警方無法辯駁的“誘供”。

他覺得張超從被捕那一刻,就給警方下了一個套。

檢察官打量了一會兒這隊沉默的警察,突然嚴肅地問:“你們說實話,張超被捕後,你們是否對他有過刑訊逼供?”

“沒有,絕對沒有!”大隊長脫口而出。

其他警察也集體附和起來,這個問題上絕不能模棱兩可。更何況,天地良心,他們真是冤枉,他們自問張超被捕後,認罪態度好,而且這案子性質上是一時沖動,情有可原,所以他們從未對他施加一些強迫審訊的手段,相反,在初步調查結束後,他們就把張超送入看守所,還給了獨立的單人監牢,後來雖說又提審過幾次,但都是一些簡單的細節核實,可以說,張超從被抓進來到最後庭審的幾個月裏,從未受到過任何虐待。現在整個社會和上級機關都質疑他們刑訊逼供,真是百口莫辯。

檢察官臉上透著不置可否的表情,看著其他專案組成員,嚴肅地道:“對於具體是否存在刑訊逼供,我們還會再做進一步調查,目前看,誘供這點是確鑿的,程序上違規了。”

警察們無法辯駁,檢察官打發他們先出去,由專門人員單獨對話。

一隊人默默地站身起立,沮喪地挪步離開,到門口時,大隊長突然轉身面向諸多領導,大聲道:“我發誓我們沒有對張超刑訊逼供,可以安排他本人跟我們對質。我敢肯定張超絕對涉案,這是他故意設的局,就算現在他翻案了,我也肯定他一定涉案!”

開完這個專案組的初步交流會,組長趙鐵民回到了辦公室,看著面前一堆資料,包括張超來回北京的機票、機場登機記錄、北京的住宿記錄、監控錄像的人像識別鑒定報告、他在北京與客戶會面的多方口供,等等,這一切都表明,張超在被害人的死亡時間段內,人在北京,沒有任何的犯罪時間。

張超堅稱,他沒有殺人,之所以會提著裝江陽屍體的箱子,是因為他3月2日早上回杭市後,就去找了江陽。那套房子他和江陽都有鑰匙。他敲了門,沒人應,於是他自己掏鑰匙開了門。進門後他就看到擺在地上的一個大箱子,打開發現了江陽的屍體。張超當時很害怕很緊張,他檢查了房子,門鎖沒有明顯損壞痕跡,窗戶也是關著的,只有他和江陽有鑰匙。加上最近他多次和江陽發生爭吵,聲稱要把江陽趕走,就在兩天前還打架驚動了派出所。因此,突然面對這樣一個裝著屍體的箱子,他擔心匆忙報警後,警察很可能會懷疑是他殺的人。他從沒遇到過這種情況,非常害怕,於是在房子裏喝了許多酒,結果腦子更是混亂,才頭腦發昏想到直接去拋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