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第2/2頁)

嶽或沒有問林是非為什麽會突然跟馮呈動手,林是非與馮呈說了些明顯是警告的話時,也沒人聽見。

他只是帶林是非去賣早餐的街道,問他想吃什麽。

林是非盯著嶽或,在早晨人來人往的潮流中,他和嶽或並肩行走,低聲道:“吃不下。”

嶽或也有點吃不下,正要說那中午再吃吧,便聽林是非忽而問:“星星,你和馮呈是什麽時候認識的。”

……就知道會問。

嶽或其實不是很想說,但林是非的眼神過於執拗,一看就能看出來非要知道。

他略顯尷尬地垂眸:“就…小時候。我媽剛跟陳叔叔結婚沒多久。”

“你為什麽要說喜歡他?還跟著他。”

“……”

離婚後跟著母親的嶽或,在沈婉再婚後,自然要跟去她現在的家庭。

可兩個繼兄都不喜歡他。

那時候陳譚淵已經成年了,什麽都懂,但他對嶽或說:“一個只懂爬床女人的兒子,也配做我弟弟?”

譚諶就更討厭嶽或了,甚至有段時間還說他媽媽是沈婉害死的,就為了和陳銘川在一起。

但陳銘川的原配在譚諶五六歲的時候是因病去世,和沈婉結婚時,譚諶都已經十二歲了。

嶽或也確定,沈婉與陳銘川認識就是在和嶽釋離婚之後。

馮呈是馮管家的兒子,和譚諶同齡,兩人自小是玩伴,但嶽或發現譚諶總是在欺負馮呈。

老是覺得自己無法融入陳家的嶽或頓覺難過,十一歲的他不想讓這個家裏出現第二個他。

所以他才去和馮呈說話。每天跟著他,還會哄他開心,希望他們可以做朋友。

馮呈剛開始對他很好,好像他們真的是好朋友似的。

直到有天嶽或拿著自己好不容易才得到的慕斯小蛋糕想給馮呈吃,聽見他正在哈哈大笑地跟譚諶說:“諶哥你都不知道,他還說喜歡我呢,笑死我了。他剛找我說要跟我做朋友,你說讓我看看他想幹嘛真是太對了哈哈哈哈哈,不然也不會看見這麽煩的人。就像他媽黏著陳叔叔一樣,惹人討厭。”

他才十二歲,卻能夠說出這樣的話,直接把同是小朋友的嶽或的真心踩在腳底。

自那以後,嶽或就再也不主動交朋友了。

他害怕聽見是自己不配這樣的話,更害怕時間久了,他自己就也會這樣以為了。

嶽或沒說太多,只是簡略地講了講,嫌丟人。

他垂首看地面,用腳尖踢跑一個小石子:“就是這樣。”

林是非暫停腳步,語氣沉沉地喊:“星星。”

嶽或跟著停下:“嗯?”

他剛擡頭還沒看清林是非的面容,就覺從肩背處橫過一條手臂,隨後那只手更是強硬地繞過嶽或的脖頸,掰著他的下巴讓他被迫仰頭。

這個姿勢能讓脆弱的喉管如數暴露,嶽或沒覺得危險,但還是伸手握住林是非掐他下巴的手,側眸疑惑:

“林是……嗯!”

嶽或雙眼微瞠悶哼出聲,下意識掙紮,卻被林是非另一只手伸過來掐著他下頜更緊地桎梏。

那點力氣在林是非手裏根本不夠看。

而後他眼睛驚慌地朝周圍掃去,待發現自己和林是非已經走到一條小巷口的拐角處,早上沒什麽人,嶽或才稍微松口氣。

但那口氣還沒松全,他頭皮的麻意便緊隨其後襲遍渾身。

林是非竟然咬他喉結!

牙齒碾壓嘶磨,嶽或怕他一生氣把自己喉管咬斷,根本不敢動。還只想讓他趕緊咬、快點兒咬。

咬完好放開他。

片刻後,林是非終於得到了饜足般,從嶽或的喉間擡頭,一雙深邃的眼睛直盯著他。

拇指指腹按壓方才被噬咬過的部位,林是非啞聲命令:“星星,說喜歡我。”

“並且要說,以後只會喜歡我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