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事件與分歧(第2/3頁)

但有一點要注意,假如他們還是當地的部族土著,可沒有這種協調一致的行動策劃能力,說明加入新聯盟軍之後進步神速啊!”

司馬值插話道:“假如把這夥人交到郎師弟手裏,說不定能訓練出一個特種滲透小隊,我看他們有這種潛質。”

想當初三兄弟在三湖鎮受罰,被封印神通法力後參加基層工作,各有不同的任務。蕭光在三湖鎮搞綜合執法;司馬值加入了地質勘探隊。郎校民則是滲透到尚未解放的瓦歌市以及更南的摩旺市搞情報偵察,對這方面工作很有經驗,因此司馬值才有此一說。

沈四書:“他們能耐越大,捅的簍子就越大。我們今天坐在這裏開會,可不是來誇他們的,而是要討論怎麽作出嚴厲的處罰!”

華真行:“那就討論吧。”

沈四書:“我已經專門寫了一個處理意見,發到在座的每個人手上。我的態度,新聯盟成軍歷史上從未發生過類似事件,一定要嚴厲處理,嚴明軍紀!”

華真行搖頭道:“你的處理意見我看了,但是我不太同意。按你的意思,要將這些戰士開除軍籍,發還地方重新接受勞動改造,並將處理結果和名單通報全軍和地方社區,這太過嚴苛了。

還有那名軍需官,你建議將他撤職查辦,接受軍事法庭的審判。這樣也不是不可以,但我認為僅僅是通報全軍還不夠,哪怕是把他給槍斃了,也不能就這麽槍斃了!”

沈四書解釋道:“有些事情,性質是不一樣的。從情節上看,軍需官的錯誤要嚴重得多,當然要嚴肅處理,然後做全軍通報。但事情還是發生在軍隊內部,影響還可以控制。

那十幾名戰士的錯誤可能沒那麽嚴重,但是涉及到了地方、影響到了軍民關系,這就不僅是軍隊內部的事情了,我們必須得將這些害群之馬剔除出去,並給人民群眾一個交待!

軍需官的處理意見可以再討論,可以更嚴格。但是那些戰士也犯了錯,他們原本可以向連隊指導員、也可以向更上級反映情況,而不是擅自去偷東西。

假如這次不嚴肅處理,今後怎麽能夠阻止類似事件的發生?新聯盟軍,全稱是新聯盟解放軍,我們組建這支軍隊的時候,參照的就是東國解放軍的模式。

東國解放軍的戰鬥力,就是建立在吃苦耐勞、作風優良、紀律嚴明的基礎上。‘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在座的也應該都聽說過,其中有一條就是不拿群眾一針一線。

而他們呢,簡直就是搶劫,成建制的軍事單位跑出去搶劫,這是土匪作風、這是黑幫習氣!鑒於調查組來了之後他們的認罪態度良好,我現在給的處理意見已經很寬大了。

無數次的歷史經驗告訴我們,無論是舊軍閥還是現代軍隊,紀律一定不能渙散,我們要時刻保持警惕,要防微杜漸,東國古語有雲‘千裏之堤毀於蟻穴’……”

沈四書很激動,說到最後還重重的拍了一下桌子。華真行一直等他說完才開口道:“沈部長,假如我們脫離客觀條件去空談,雖然看上去很公正嚴明,但其實是耍流氓。

要說紀律嚴明,難道黑幫就沒有紀律嗎?據我所知,這裏各大黑幫的紀律更嚴格,假如街區內有成員違反,動不動就砍頭剁手,但黑幫還是黑幫!

你剛才提到了東國解放軍,我也經常學習,他們的紀律是怎麽保障的?我認為首先是公平與公正,就算條件再艱苦,也要盡量保證所有戰士要得到真誠的平等對待。

軍需物資並不是上級軍官和軍需官的私物,假如一支軍隊不能按時按量發放軍餉和軍需物資,你又拿什麽要求他們遵守軍紀?

你剛才說那些戰士可以向上級反映,上級當然會處理的,比如我們這樣的上級今天就來處理了,可是餓肚子卻是當天的事情!

你讓他們都能吃飽飯,他們當然就沒有必要再去偷吃的,然後你才能夠去嚴格要求軍紀。這是有前因後果的,不是各打五十大板的事情,否則不能服眾、不能安定軍心。

一支軍隊要有榮譽感,前提是他們要能真正感受到榮譽的存在、知道自己在為什麽執行任務、受到真正的尊重。既然新聯盟解放軍是一支人民軍隊,那就絕不能是少數人的工具。”

沈四書:“你說了這麽多,究竟想怎麽處理這些戰士?”

華真行與沈四書的意見罕見地出現了不一致的情況。按華真行的意見,這些戰士肯定是要處理的,但是沒必要開除出軍隊,至於是否將他們的名單通報全軍和地方社區,也值得商榷。

可以讓他們公開做檢討,在軍隊內部處罰,退還偷來的物資,假如有所缺損,還要如數賠償。假如他們賠不起,則由新聯盟軍先行墊付,然後在他們的薪水裏按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