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事件與分歧(第3/3頁)

華真行說到這裏,高懷同小聲插話道:“其實賠得起,只要把應該發給他們的軍需物資補足,讓他們再還回去就是了。

我還有個建議,可以讓他們主動到供銷社去做檢討,並且抽休息時間去供銷社去參加義務勞動,用實際行動道歉。”

這個建議,華真行表示贊同。華真行又重點強調是,不能分開處理軍需官和那十幾名戰士,而是將其作為一個整體事件處理,並且通報全軍,公示地方!

通報與公示的重點,是那名軍需官的錯誤。軍需官不僅要撤職查辦,還要到各個軍營裏巡回接受集會批判,並就這一事件組織思想學習,告訴每個人為什麽要處理這名軍需官、新聯盟軍是一支怎樣的軍隊,這才是要吸引所有人去關注的焦點。

華真行和沈四書意見一致的地方,就是這支部隊的主官也要接受處分,該撤換就撤換。新聯盟軍今後在組建部隊時,要繼續堅持老兵幫帶新兵的傳統,並且注意不要把出身同一家族或地方街區的士兵安排到同一個班、排級單位,甚至是同一個連隊。

這些都是現代軍隊包括東國解放軍的成功經驗,新聯盟軍並沒有很好地汲取。

華真行與沈四書意見不一致的地方,首先是等於是放了那十幾名戰士一馬,雖然他的意見也是要做出處罰,但最好是內部處理,重點是讓他們認識到錯誤。

司馬值也在一旁敲邊鼓,他甚至建議事後把這批戰士抽調到前線去,加入一線偵察部隊,讓他們戴罪立功。

對於那名軍需官以及部隊主官的處理,則要公開,盡量讓全軍乃至各社區都要知道,新聯盟軍處理了什麽人、為什麽要處理他、是怎樣的處理的。其影響決不能只控制在軍隊內部,而且行動要盡快落實,就結合最近的戰前思想動員。

一番討論或者說激勵的爭論之後,最終還是按華真行的意見形成了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