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第2/2頁)

坐在旁邊的許菘之知道自己占了姐姐的便宜,少年人的沖動讓他非常想喊出:我才不用你們施舍!但留意到父親看他的眼神後,只好憋著氣給父親、姐姐行禮。

成為秀才之後,許清元出門一般只穿朝廷統一制發的墨藍色衫裙,這是給女生員的制衫,用以區分她們與普通女子的身份。路人看到後就不會指責她一個女孩子出來拋頭露面。

有了這層方便,本書的籌備刊印事宜便主要由許清元負責。此事說來也簡單,只要把書上這幾個人名一亮,哪家書局都上趕著獻殷勤,不過她還是仔細比對過後,才選中一家叫明德書局的店鋪,把手稿交給了這家店。

書局老板姓馮,年近三十,穿著一身湛青的長衫,文質彬彬,很容易讓人心生好感。

“許秀才,這書我已仔細翻閱數遍,實在是金玉良言,只出私刻有些可惜,不如交由本書局大量刻印,盈利按比分成,不知您意下如何?”馮老板懇切道。

齊朝已經發明活字印刷術,本朝也未曾有過大規模的文字獄,市面上的書籍數量呈現繁榮多樣的趨勢。

現在的刻印分為三類。朝廷需要的時候會由中央及各省官書局刻書發行,比如國子監、太醫院就是需要刻印書籍的主要機構。除此之外,私刻及坊刻也逐漸興盛,坊刻主要集中在文人聚集之地,形成了書籍刻印售賣的初步產業鏈。私刻適合許清元家這種有些資產,又是為自己的言論出版的情況,只需支付刻印費用,此外全本自負盈虧,私刻後書籍若銷量上乘,則會有諸多書局找上門來,請求授權坊刻。

對於書局的老板來說,比起文人,或者更應該稱他們為商人。商人重利,難免會做出一些因利失義的事情。比如有些不講究的書局見哪本經史子集、醫術話本賣得好,直接拿來主義,根本沒有一點版權意識,被侵權的作者和書局在這個時代真是告都沒處告去。

因此講究些的書局都會在刻印書籍內顯眼處刻上專用標記,不過這只能防君子不防小人,萬一真有那不要臉的連這個標記都給復制了,書局也無可奈何。

嗯……或許還有兩部法律可以寫出來給許長海看看,比如《著作權法》和《商標法》,許清元默默地想。

回到馮老板的問話上,她思忖片刻道:“也可,只是怕馮老板擔風險賠錢,到時候可別怪我。”

“怎麽會呢?我從小跟著父親經營書局,很少看走眼的,此書如此精妙,通判大人和新晉案首秀才的筆墨,又有知府大人背書,賣的絕對少不了。”馮老板自信道。

“那此事就全權托付給您,勞您費心。”許清元客套道。

馮老板卻還有問題:“對了,關於本書的用紙和定價您看……”

這個問題許清元想過,為了擴大影響範圍,本書不宜定價過高,但價格太低用的材質也寒磣,和知府、通判的名頭不相匹配,因此她拜托老板道:“求您費心,此書不需要太貴,售價盡量不要超過半兩銀子,用紙和裝訂嚴整板實便好,無需太過花哨。”

“行,我明白,等樣書出來後我親自送去您府上。”馮老板應承道。

過了四日左右,雷厲風行的馮老板把樣書拿至通判府上,許清元看過後覺得非常不錯,除了封皮不是紅色之外,排版跟現代的法律裝訂本相差無幾。她奉給許長海一觀,也得到了滿意的答復。

馮老板說是先印三百本看看,賣得好再加印,新書上市時間大約在六月底。

辦結此事後,許清元亟需解決另一個難題,找老師。

孟先生只是個秀才,教許菘之可以,但教不了許清元,家中已經負擔了一位私人教師,再給她單獨請一位舉人教授課業也是絕無可能。許長海政務太多,不可能為了教孩子耽誤正事,雖然她能上縣學,但要跑去淮陽又遠又不方便,思來想去,還是許長海走了關系,把她送到汀州府一位從京城卸任的女官大人開辦的女子學堂中繼續進修。

作者有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