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三章:搞錢相公(下)

被人稱之為錢相公,蕭誠卻是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

沒錢行嗎?

低如尋常百姓家,開門便是柴米油鹽醬醋茶,敢問那一樣不需要錢?

高如朝廷的外交、戰爭等,又有那一樣不需要錢?

囊中有錢,心裏不慌,啥事兒好辦。

兜裏沒錢,辦什麽事都要思前想後,豈有不慌得一逼的道理!

那些叫囂著蕭誠利字當頭,不修道德,與民奪利,罪大莫極的家夥,你去細細查一下,他們卻是真正掌握著各種各樣的賺錢生意,正源源不絕地把錢自己的懷裏摟呢!

他們嘴裏的民,可不是那些辛辛苦苦勤扒苦撐的底層百姓!

而是他們自己。

正是所謂人前一臉的仁義道德,人後一肚子的男盜女娼。

蕭誠拿著鐵扒子,不停地從他們兜裏往外扒錢,他們能不急嗎?

可那又怎樣呢?

在做這些事情之前,蕭誠先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收攏兵權,改革兵制。

依靠著先前在西南十數年辛苦打造出來的精兵,在前線戰場之上一勝再勝,徹底地將兵權收攏到了自己的手中。

有了刀把子,再來做事情,那就容易多了。

嘴巴子,筆杆子,再厲害也沒有刀把子厲害!

再者蕭誠的嘴巴和筆杆可也一點兒也不弱。

而且在做這些改革的時候,蕭誠拉攏地方也是不遺余力的。

就拿稅收來說,過去的大宋朝廷可是包幹到底的,什麽收入統統地都收歸三司,由三司度支。所謂的地方上的“留州”“公使庫錢”等等都是名存實亡。

地方上要用錢,都要請示三司,三司給你用,你才能用。

地方之上,那叫一個窮得清湯寡水。

如今蕭誠成立了稅務總署,卻是從法令之上把朝廷應得與地方所得給分得清清楚楚了。

比方說夏秋兩道正稅,那是不容置疑,要交給朝廷的。

人頭稅,是要交給朝廷的。

而由朝廷專營的比如鹽、鐵、酒包括榷場之類的收入,那也是朝廷的。

但是像商稅這樣的,朝廷便與地方之上有一個分成比例。

大致之上屬於七三分成,朝廷拿走七成,地方拿走三成。

再比如像免役錢,朝廷拿走六成來統一調配使用,地方上留下四成來完成本地的一些工程,如果不夠,那還可以向朝廷申請補助。能不能拿到補助,那就看各人本事了。

而其它的一些新法,大體之上,也都是如此,總是給地方上留足了利益。

如此,方能刺激地方之上工作的積極性。

特別像是商稅這玩意兒,本身便是大宋稅務的支柱,地方之上想要有更多的可以自己支使的錢財,便只能大力發展本地的商業,讓商業更繁榮,收到更多的錢。

大鍋裏有了,自個兒的小碗裏也才有。

如此一來,朝廷給了地方上更多的財務自由,也便刺激了地方官的工作積極性了。

給地方之上留足了利益,乍一看,朝廷的收入一定會減少了,但實施新法一來,朝廷的收入,卻是穩步提高,今年一年下來,以半壁江山的收入,反而頂得上過去大宋最輝煌的年代。

如此一來,原本的質疑之聲,至少在官場之上已是消聲匿跡了。

團結大多數人,給予大多數人以足夠的利益,這一向便是蕭誠最樂於采用,而且樂此不疲,屢試不爽的招數。

現在蕭誠更多的倒是關注著地方之上不能因為手上有了些許權利便胡作非為。

就像青苗錢這種貸款行為,有需要才貸,沒需要你要是逼著人家貸,那就有問題了。戶部尚書徐向奇提出了為了讓青苗錢能夠產生最大的效益,要給地方之上分配數量,不能完成,地方官的考核便要降一等。

此話一出,當即就被蕭誠噴了一個滿臉花。

這死老頭子壞得很!

真要出台了這樣一個政策,只怕到了下頭,立即便成了一項禍國殃民的亂政。

不但不能支持,蕭誠甚至還通過了監察部門,要嚴利禁絕這種行為。

搞錢相公如今在朝堂之上的威望如日中天。

說白了,絕大部分,還是來自於他搞到了很多的錢。

比方說這天下的官員們,就得到了很多的實惠。

就像現在的江寧成了陪都之後,眾官雲集。

本來就不大的地方,一下子便變得寸土寸金了。

能在城內擁有一套房子,那絕對就是財主。

而房子的租金更是較之過往上漲了十數倍,這讓許多官員們都大呼吃不消。

蕭誠便弄了一個租房補貼,讓這些官員們能夠租得起房。

吃飯也昂貴,於是便有了夥食補貼。

有的人實在租不到房子只能住在遠郊城外,於是便有了交通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