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6節 拆遷款

開拓軍總司令部這一份協助征兵的通報,發至了穿越政權下轄所有部門。其中真正有掀起一些波瀾的,還是在台北這種地方。

無他,利益爾。

在台北這些人,無論是吳三爺還是玉生少爺,雖說他們日子過得和別處差距不大,工資也不少拿,但是這些人身上都有一道隱性枷鎖:不得離開此地。

說白了,上面是把他們當流放犯來看待的。

吳三爺就不說了,本身就是實打實的暴力勞改犯。而玉生這種人,雖然沒有公開明說,但是誰都知道,被移民到台北的宗族份子其實也是變相流放犯,“無故不得出台北一步”。

用後世的話來說,那就是“剝奪政治權利一段時間。”

這個懲罰在某些時候是相當嚴厲的。還是說吳三爺:之前他來到台北後,其實已經打過申請,要求兌現自家在上海征地的拆遷款。

然而他最後得到的回答就是:等你什麽時候勞改期滿了,才有資格去大員那邊處理這件事。

玉生也是如此:理論上他這輩子是不能離開台北的,或許等穿越眾的政權什麽時候穩定了,後代才會逃離此地,卸下這道枷鎖。

所以當開拓軍的征兵通報傳達到台北後,第一時間就在這幫二等公民中掀起了軒然大波——文件中明確說明,凡是加入開拓軍者,之前罪過一概出清,身份等同於“常人”。

大家對這個套路還是比較熟悉的,因為自古以來,帝王不但會在換屆時大赦天下,還會在對外戰爭中征發罪犯,贅婿,小吏從軍。

而文件中的這個常人身份,可是一幹流放犯朝思暮想的身份。

吳三爺和玉生第一時間就鄭重考慮起了這件事。

從文件中籠統的介紹看來,這個勞什子開拓軍的組建,是為了攻打南洋“不服王化”的土人。而這種活計,其實他們之前就已經在台北土著身上幹過,算是熟手了,不存在什麽執行障礙。

至於說大夥都沒去過南洋……笑話,之前大夥還沒來過台北呢,不都是化外之地嗎?再差也不過如此了,有啥區別?

於是在簡短的商議後,吳三爺,玉生,包括幾個跟他一起來的小弟便決心抓住這次洗脫罪名的機會,去開拓軍服役。

當晚,急不可耐的人們便連夜搭上了去磺港的小船,沿著海岸線,比照著遠方磺港燈塔傳來的燈光,從金瓜石連夜趕到了磺港鎮。

第二天一早,二建公司磺港分公司人力資源部的門外便排起了長隊:申請轉調開拓軍的行為,在這個勞改犯紮堆的地方相當有市場。

留著山羊胡子,頭發花白的人力資源部的經理在不久後,翻開了吳三爺的档案。

档案上的階段性評語是這樣寫的:吳猛在服刑期間能遵守法規,積極向上,用心勞動改造。看到這句,經理便沒有多做留難,表示吳猛通過了審核,於是三爺拿到了蓋著紅章的介紹信。

其他幾人也順利過關。

接下來,通過審核的人有兩天時間用來安頓後事。

吳三爺他們幾個光棍沒什麽後事可安頓,這兩天裏除了交接工作之外,也就是花錢擺酒,請昔日同僚踐行,慶祝脫離苦海。

玉生這邊麻煩一點,他還有母親和小妹需要安頓。

不過說起來,除了一些離愁和擔心,玉生和母親倒也沒什麽需要操心的。

穿越眾治下的地盤,民眾起碼的生活和尊嚴都得到了很好解決,一對母女維持雜貨鋪完全沒有問題,不會存在大明社會各種狗屁倒灶的事情。

尤其台北是罪犯流放地,對治安方面把控及其嚴格。在這裏二次犯事的,不論大小,偷一錢也會被發配密林深處等同於奴隸。所以磺港鎮雖說是流放地,但是治安一直以來可以稱得上是夜不閉戶。

至於玉生的母親,這個中年婦女是依舊秉承著三從四德的傳統女人,“夫死從子”,所以她不可能對玉生的選擇作出幹擾。

更何況玉生少爺也對母親講清楚了,這次可是個好機會,一挨他從軍歸來,或是建了點功業,就可以光明正大將母親和小妹接到繁華的台南去生活,那裏有大醫院和大街,什麽都有。

最後,玉生還保證:一定會及時寫家書給母親。反正現在郵政發達,將軍府範圍內發信都是走班船,不會耽擱時日的。

就這樣,在面對兩個哭哭啼啼的女人悲愁了兩天後,玉生少爺一個頭兩個大,提著滿滿當當的行李,在碼頭和吳三爺一夥匯合了。

磺港碼頭,今天差不多有200人的隊伍登上了專門來接人的客船。

和前來送行的家人一番告別揮手後,客船起航,吳三爺就這樣急匆匆離開了囚禁他的地方,徑直去了象征著自由的台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