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來信

接到信的張居正:“……”

李春芳與吳桂芳兩位子實兄都來信,言語之間對柳賀多有誇贊,總結起來就是一句話——柳賀十分尊重他們。

那他可以確定,整個朝堂上,柳賀最不尊重的便是他。

但正因為這一點,張居正與柳賀這個門生打交道時便少了一份拘束感,柳賀遠在揚州府,張居正對他的行事多有關注,他對柳賀是有期待的,只望柳賀無論居廟堂之高還是處江湖之遠都能憂民憂君。

當然,張居正並不打算讓柳賀在外太久。

大明朝的官場核心始終在京城,離京久了便會遠離中樞,久而久之就連天子也會將他忘記。

張居正只想看看,柳賀究竟能在地方上幹成什麽模樣,這樣才能決定回京之後他對柳賀的任用。

柳賀於此自然一無所知。

……

十一月後,秋稅也要開始征收了,天氣轉涼,柳賀一邊巡查河工,一邊去府城的養濟院等地探視,揚州府雖不會像河南、陜西等布政司常有百姓凍死的情形發生,但一年之中偶爾也有幾起,柳賀上任後便十分注意。

自江西橋案發生後,柳賀對各府府學、縣學也多了幾分注意,他撥了一部分銀子來修繕府學,又撤了幾位府學中不合格的教諭、訓導等,柳賀雖非大宗師,但揚州府州縣學生員皆知柳賀與大宗師相處融洽,他這一番行動,府州縣學風氣好了許多。

今年柳賀初任知府,等到明年四月,他便要組織揚州府的府試,柳賀正好也能了解了解本地學童的學問。

“今年秋糧征收可有問題?”柳賀問姜通判,自程通判分管恤孤後,姜通判便接了他錢糧通判一職,眼下柳賀相詢,錢通判自然頭頭是道。

在明初,秋糧征收主要是米、錢鈔和絹布,而南直隸地方富裕,到了正統時,朝廷便采納禦史建議,以金銀折抵米糧納稅,從某種程度上說,這是張居正一條鞭法中賦役折銀的前身,不過張居正之法眼下還未推廣到全國,即便在南直隸有折銀的傳統,但納米納糧依舊是秋稅中的主流。

柳賀道:“高郵、寶應前年遭了災,若是百姓有交不出銀的,可以緩交,官吏下鄉收稅者,切忌擾民,若是被本府知曉,本府嚴懲不貸。”

柳賀上任快半年了,姜通判等人也明白了柳賀的行事風格,柳賀既然說了嚴懲不貸,那麽或早或晚,他這懲處總會落下來——責罰若早反而不虧,官吏們憂心的便是柳賀的責罰通常很遲,這讓他們始終懸著一顆心,唯恐柳賀的責罰什麽時候砸到他們頭上。

柳賀脾氣其實不如前任謝知府火爆,但謝知府發過怒事便了了,官吏們最多挨他一頓痛罵,而柳賀平日雖給人如沐春風之感,官吏們卻懷疑柳賀暗中藏著一個小本本,本上把他們每月幹了何事悉數記下,等本上記滿了,他這知府大人便要動手。

柳賀初上任時,府中官吏以為他柳三元不過是個不通事故的書生,之後他們才發現,這哪裏是書生,這就是個活閻王!

……

各府秋稅秋收之後就開始征收,官吏們下鄉收稅時,淋尖踢斛是常規操作了,還有下鄉找裏甲索賄的,柳賀十月時查實了一例,便將那兩人枷至府衙前示眾了一日,並予以重罰。

不過自秋稅開征後,撞在槍口上的也只這二人而已,府中官吏都知曉新任知府不好相與,行事上便少了幾分肆意。

“若有家中窮困實在納不上糧的,也不必急著賣田,府中若是有河工、府學修建的,可令其出力抵稅,女子可至育嬰堂中燒飯、灑掃。”柳賀道,“若是生了病的,記得接至養濟院中,一刻不容延緩,此事你要與程通判說清了。”

“下官聽令。”

姜通判與程通判一直相處不睦,謝知府時程通判得信賴,管著錢糧,就連劉同知都不能與之爭鋒,姜通判更是處處受他排擠,眼下程通判去了養濟院,柳賀對養濟院又十分“重視”,程通判便一直在那個位置上脫不開身,姜通判見此也覺十分好笑。

不過他因此更不敢得罪柳賀了。

柳賀審過府中積案後,付推官等人如今十分乖覺,不需要柳賀出聲,他們自動便將一些疑案難案處理了,態度幾乎來了一個大轉彎。

付推官原先想著,柳賀若與本府大族起了沖突,他們這些沒有門路的只能被充作馬前卒,可柳賀分明要在辦案一事上撇開他們,再想到柳賀掌握著對他們的考評之權,付推官硬著頭皮也只能上了。

他們只期盼柳賀能夠稍稍做人,莫要讓他們結局太淒涼。

……

對此,柳賀表示,自己其實很仁善,可惜揚州府中這一眾官員都不信。

他摸了摸臉:“難道我真是卑鄙小人?”

當然,在官場之上,卑鄙小人的數量可謂占據八成以上,別看有些官員義憤填膺地叫罵旁人是卑鄙小人,可他們自己行起卑鄙事來卻絲毫不遜於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