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會稽

報到會稽的這份靈丹化土案的結案卷宗,比羅淩甫以前看過的絕大部分卷宗都要紮實,案件的起因經過結果寫得清清楚楚,案子中的各處關鍵環節人證、物證齊全,非常完備,更關鍵的是,案件的描述非常客觀,查案者幾乎是以一種客觀中立的態度在陳述事實,沒有渲染、沒有煽動,顯得不偏不倚,由此也才更有說服力。

長久以來,學宮查案和結案並不是特別講究證據詳實,多多少少都帶有主觀臆測,拿到了人,案件就算結了,更重心證,所以也經常導致一件案子反復變故,以為查完了,結果沒完,然後翻出來繼續查。

如果每一件案子都如靈丹化土案這般去查,都查成鐵案,這種情況就能最大限度得以避免。

因此,羅淩甫對這件結案呈報是相當贊賞的。

但他是從學舍修士而行走,再由行走而奉行,這麽一步一步走上來的,處置事務的經驗極其豐富,他深知,這件案宗固然很漂亮,卻很難推而廣之,原因無他,都要這麽查案,各地學舍耗費的人力物力將陡然上升到不可承受的地步。

一處學舍,少的只有幾人、多的也不過二十來人,哪有那麽多精力這麽辦案?都照這麽辦,一年能辦幾個案子?

更重要的是,沒有紮實的證據就不能定案結案,相當於自縛手腳,各地行走還怎麽雷厲風行的辦案?

思忖良久,羅淩甫只能嘆了口氣——此案只能作為個例褒獎,無法令各地學舍效仿啊。

除了卷宗本身,還有一件證據引起了羅淩甫的注意,就是那張被一分為二,分別由叔孫默和厭九私藏的丹方。

靈丹化土案本身並不是學宮重點關注的大案,之所以被揚州學舍呈報上來,只是想搞清楚靈丹化土的原因,這張丹方的查獲,才是羅淩甫最為看重的。

按照卷宗所述,修改烏參丸丹方且煉制成丹的是雲濟,但羅淩甫卻覺得,這張丹方或許能為解釋申鬥克為什麽潛逃提供思路。

這樣的丹方,一個小小的丹師雲濟有本事修改麽?會不會是申鬥克提供?申鬥克不是丹師,如果是他提供的,那他又是從哪裏得來的?後面隱藏的秘密,是否就是申鬥克逃亡的真正原因?

羅淩甫又看了一遍卷宗,發現呈報卷宗的是孫五。

又是孫五。

孫五此人,羅淩甫還是有印象的,當年為宋鐮引見,自己還見過他一面,此人似乎是盜賊出身,陰差陽錯盜了麻衣的洞府,由此揭開了左神隱、麻衣滅龍泉宗一案的始末。

後來宋鐮行文呈報學宮,將孫五納入揚州學舍,如今在慶書麾下任事,印象中,似乎已經記功不少次了。以前還以為是郢都行走薛仲特意提攜,如今看來,確實是個人才。

想到這裏,羅淩甫將慶書招來,將案卷交給他過目。

慶書看罷也有些心驚,他和羅淩甫地位不同,考慮問題的角度也就不同,他心驚的是,這才短短半個月,一件陳年積案就被孫五破獲,而且破得如此幹凈利落,豈不是又要立功了?

算下來,孫五在自己離開揚州的時候,已經破了巫修案、紅衣妖修案、靈丹化土案,這……

“你也算識人,打理揚州學舍以來叠破要案、積案,做得不錯。”

羅淩甫的贊賞,卻令慶書如坐針氈,尷尬的咳嗽兩聲:“書,不敢當。”

“這有什麽不敢當的?”羅淩甫笑了,道:“難道不是你的籌謀之功?”

能說什麽?慶書只能道:“奉行謬贊了。”

羅淩甫道:“如今申鬥克一案的案情迷霧重重,一時難以措置,我擬調郢都學舍薛仲至會稽,以增人手。我看這孫五查案也是一塊材料,若是將他一並調來,不知你揚州學舍有沒有困難?”

慶書忙道:“揚州學舍幾乎已被我抽掉一空,只剩孫五一人留守,若有急務,恐學舍無人應對。”

羅淩甫從桌上抽出一簡:“這不單是我的想法,也是薛仲的建言。至於留守之人,或者可以遣一人回去,將孫五換過來?”

慶書看罷木簡,心底陡然泛起一股怒意,道:“薛仲不知揚州內情,如此建言,似有不妥。離開揚州時,書交孫五查辦揚州積案,如今已破一案,尚有四案未破,查案之時最忌貿然中斷,若調他前來,恐前功盡棄。”

言外之意,薛仲越權了。

羅淩甫如今一門心思想著查辦申鬥克一案,沒有太過在意這些權責之中的糾葛,聽了慶書的話,立刻意識到自己的做法的確不妥,於是緩頰道:“倒也是……也莫怪薛仲,薛仲別無他意……你或許不知,薛仲乃故龍泉宗宗主薛霸親侄,當年龍泉宗之案,多賴孫五之力,方才查出麻衣這個兇手,薛仲是為報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