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NewPay收購康菲尼迪

現在的互聯網企業泡沫被吹得很大,但是和後世相比,矽谷的權力遠遠無法和華爾街相媲美。

阿美利肯後世矽谷、華爾街和華盛頓三足鼎立的景象還未形成,A/B股的架構有著悠久的歷史,采用過的互聯網企業數量卻非常少。

彼得·蒂爾和馬克斯·列夫琴表示要回去商量一下。

“我認為我們應該答應Newman的條件,和NewPay相比,說句實話,我們的產品幾乎沒有任何的優勢。

可能唯一的優勢就在於掌上電腦的先發優勢,問題在於我們沒有資金去掌上電腦推廣我們的產品。

以NewPay的激勵計劃為例,他們光是激勵計劃就燒掉了上千萬美元,而我們的投資只有僅僅五百萬美元而已。

我們從全方位來說,都和NewPay有不小的差距。”

彼得·蒂爾沒有很強烈的控制權,對於出售企業也不是太固執,要是他過於執著這一點,那康菲尼迪也不會選擇和馬斯克的X.com合並,成為後來的paypal了。

馬克斯思索片刻後說道:“其實我們也不是沒有機會,電子支付領域是接近零和博弈,但是不是完全的零和博弈。

華盛頓也不會接受這個領域只有一個玩家。

我們前期可以在NewPay觸角抵達不到的領域生存,尤其這些年互聯網一直呈現猛烈擴張的態勢,我們絕對會有生存空間。”

彼得點頭:“好吧。”他以為馬克斯不願意被NewPay收購。

馬克斯打斷他:“我還沒說完,我只是希望我們把利弊都說清楚,避免未來因為這個決定而後悔。

我們需要判斷電子支付是不是我們會終生為之奮鬥的事業,還是只是當前階段我們能做的事情?”

彼得:“很明顯是我們能做的事情,我們最早成立康菲尼迪是因為我們想研發了信息安全方面的技術,然後無法為這個技術找到對應的應用場景,所以才嘗試著去做了電子支付。”

“沒錯”馬克斯起身在房間裏轉圈:“所以電子支付對我們來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我也不排斥把康菲尼迪賣給NewPay。

因為這不會是我們長遠奮鬥的事業,所以從世俗角度出發,我們需要衡量賣與不賣之間的收益。

無論是長期還是現在,毫無疑問肯定是將康菲尼迪置換成NewPay的股票來得劃算。

雖然不知道華爾街那幫人精們看中NewPay哪一點,連如此苛刻的條件都會答應,但是NewPay的價值絕對夠高。

從長期來看,一個領域排名第一的企業成長性一定比排名第二的企業更好。”

彼得·蒂爾點頭道:“那我明天給Newman回一封郵件,我們圍繞估值進行談判。”

像接受收購,在投資條款裏是需要通知投資人的。

當克勞森和克萊斯特得知NewPay有意願收購康菲尼迪,並且願意采取股權置換的方式收購康菲尼迪的時候,他們內心在狂喜。

純純屬於意外收獲,本來他們就是因為NewPay估值過高才退而求其次投資康菲尼迪的。

現在好了,可以直接置換成NewPay的股票。

兩家投資機構給彼得·蒂爾的回復都是同意,並且表示他們的底線是康菲尼迪估值只要在1500萬美元以上就可以。

NewPay的天使輪10億美元估值,一次性得購買5%,也就是說單筆投資都得五千萬美元,對於這兩家投資機構來說是無法接受的。

這就好比你買房看中某小區的地段、學位和商業,結果這個小區的房子最低價都得五百萬起,壓根承擔不起,然後你寧願買小戶型都想買這個小區,問題是買不到。

諾基亞投資基金和德意志銀行就是這樣的心理,倒不是說他們掏不出五千萬,而是上層不願意一次性投這麽多錢。

五千萬投給NewPay一家,都夠參與十多家天使輪投資了。

而且當時是家互聯網公司就能上市,投十多家天使輪,上市概率30%左右,這收益率不比投NewPay更高?

從利潤的角度出發是這個道理,但是從追求長遠收益來看,NewPay的潛力顯然要大得多。

普通互聯網企業在納斯達克上市,募集資金也就幾千萬美元,還不如NewPay的天使輪融資呢。

在經歷簡單的談判之後,NewPay以兩千五百萬的估值收購康菲尼迪,以股權置換的方式。

在矽谷的另一邊

“彼得·蒂爾、馬克斯·列夫琴,歡迎你們加入NewPay的高管團隊中來,這位是沃倫·詹森,我們的CEO,我一般不管公司的具體經營,都是他在負責,然後這位是馮·路易斯,他是技術主管。

我目前打算這樣分工,彼得·蒂爾,你將作為副總裁,負責NewPay的推廣營銷,然後我們把技術部門拆分,拆分成信息安全和開發部門,馮·路易斯負責信息安全部門,馬克斯負責開發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