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九章 質問,結果正義VS程序正義!(第2/3頁)

沈翔再次發問。

蘇白回復:“是的。”

“那麽傳播汙穢視頻,是由動播進行的,王博作為公司的實際人,明顯的知道這件事情,對此他做了什麽?”

“換句話問:他有沒有做出什麽控制?”

這個問題才是本次庭審案件的核心問題。

做出控制!

等同於說,從側面印證了王博的主觀行為。

王博是不是放任動播傳播汙穢視頻,這個才是這個案件的關鍵問題之一。

蘇白開口:“這個需要請我方當事人進行回答。”

“好的。”

沈翔發問的方向轉到了王博身上。

“請問被告方當事人王博,你是否‘放任’了汙穢視頻的傳播,在你知曉以後,是否進行了控制的行為?”

“是的,我進行了控制的行為。”

“能不能進行簡單的談談,大致的聊一下,你是怎麽進行控制行為的,在什麽時間點知道的這件事。在什麽時間決定控制的。”

“可以,我知道這件事情,是在半年前吧,那個時候動播的流量漲的很迅速,我很開心,就查了一下是什麽原因,後面是得知了原來用戶喜歡用動播觀看汙穢視頻。”

“當時我就對這件事情進行了制止和控制。”

“你當時主要的控制方法是什麽?”

“主要的控制方法是用少量的人工進行審核,並且利用後台的程序進行檢測。”

“可是根據數據顯示,動播的汙穢視頻文件數量高達上萬,人工審核加上後台的程序進行檢測,能夠規避的了這一情況嗎?”

“規避不了。”

“為什麽?能不能給出一個合理的理由?”

“因為人工審核是具有限度的,我們只能夠保證,發現一個規避一個,關於這一點,檢方可以進行詢問我們的審核員,我們的審核模式就是發現即處理。”

“但是動播的用戶太多了,觀看的視頻也太多了,我們處理不了那麽多。”

“那麽為什麽不加大人工審核的力度?”

“因為公司的收益不好,要控制人力成本。”

“那你說的後台檢測程序呢?這一點也不能進行規避嗎?”

“可以,但是能檢測出來的數量很少,我們只能說發現了就肯定停止進行傳播,不能說完全規避。”

公訴人繼續開口詢問:“不能完全規避,為什麽不嘗試著公司轉型……?”

“因為我們公司就是做這個的,沒有技術支撐,不能夠轉型……”

“造成了傳播的事實,你是否承認?”

“是。”

“那麽你們公司沒有完全的規避這一行為,你是否承認?”

“是,我承認我們公司沒有做到完全的規避。”

“對此,我還有一點疑問,那就是我們通過搜索發現動播搜索加汙穢等詞語,遠遠大於其他播放器,其他播放器是怎麽做到屏蔽的?”

“你們播放器為什麽沒有做到這種搜索屏蔽?”

“這一點是因為動播的用戶量大,而其他播放器的用戶量相對來說比較小。”

“檢方可以試著從某聊天軟件中試著搜索,或者是從某交友軟件中試著搜索他們的用戶量和我們相當,但是他們的搜索數量要遠遠大於我們。”

王博把話題又拉到了“友商”的身上。

沈翔默默的聽著,沒有再繼續詢問,只是點了點頭,開口:“好的,謝謝你的配合。”

沈翔詢問完畢,擡頭看向審判長席位:“審判長,事實已經清楚。”

“我方已經詢問完成。”

“根據事實證明,王博以牟利為目的,利用動播有限公司,在知曉動播有限公司傳播汙穢物品的情況下,沒有進行有力的監督,造成了極大的社會影響力,並且傳播的數量遠大於法律規定。”

“已經達到超額。”

“請審判長進行判定。”

蘇白:“????”

不是,這就詢問完成了?

面對控方的思路,蘇白微微皺了皺眉。

這場庭審的主要思路是什麽?

如果判定王博有罪,主要的控方思路是——

以牟利為目的,單位的主體控制人,故意,利用互聯網傳播汙穢視頻,超過法定數量。

五點!

這五點需要進行全部的證實,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才能對於王博進行定罪。

可是以上的辯訴只提出來幾點?

換句話說,只證實了幾點?

單位的主體控制人,利用互聯網傳播汙穢視頻,超過法定數量,這三點是毋庸置疑的。

想要反駁,肯定反駁不了,可是以牟利為目的和故意放任這兩點還沒有辯清楚呢!

這就申請審判長進行判定了?

“審判長,我有異議!”

“我想請問公訴人,申請判定的控告思路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