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修心(第2/3頁)

君霐大少爺將他後來看著發現確實好穿,自己也做了兩件的事給自動無視掉了。

葡萄美酒夜光杯,即使是在大雪紛飛寒冷刺骨的冬天的深夜,愛美的女士們也斷不肯讓自己婀娜的身姿因為衣物變得臃腫,貂皮大衣裹著下了車,進門就露出貼身的禮服,或露背或低胸,長裙曳地,水晶燈下旋轉起一片旖旎,嬌笑倩兮美目盼兮,火樹銀花不夜天,她曾在其中,半吊子的書法,半吊子的琴藝,半吊子的繪畫,合適的時間合適的情感賣弄起來,也每每博得滿堂喝彩。邀朋喚友,風花雪月,這是她曾經所過的日子。

太平淺淺一笑,將辮子甩到腦後,張開手轉一圈,龍眉一挑:“不好看麽?”

君霐心裏一聲嘆息,怎會不好看?俗話說乞丐穿白衣也多三分素凈,可太平偏偏就跟人不一般,白色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尤其是絲帛輕紗之類的料子,平白的就被她的人給襯得輕薄了起來,只有那款用銀線密密繡了暗花的月白色緞子才勉強能襯得上,平日裏,穿白反不如著黒出挑。君霐也不得不承認,太平面相生而至貴,絲綢錦緞光閃閃的穿著鋒芒太過,反不如棉布麻衣內斂,也較適合太平那懶懶散散不上心,凡事都當戲看的不良性子。

這件長外套,是青色細棉的面子,素凈的,沒繡一點花,但是手工非常精致,邊緣皆翻出熊皮裏子,雅中透著幾分不羈的野,再龍眉鳳目的那麽一挑,能把人魂勾了去。

榕叔端著早膳上來,看這一挑眉一無語的情景,忍不住笑道:“好看,小姐怎麽穿都好看,梅她們也說,這棉麻布衣,讓我們小姐一穿,也現出幾分高貴,小姐若是這樣去街頭走上一圈,恐怕也立時就要京城布貴呢。”

少安拼命點頭表示贊同,君霐噗哧一聲噴笑出來,親自動手盛了碗粥遞給太平:“好,我們的太平大小姐,吃飽了街頭賣布去。”

粥是普通的白粥,配上精細小菜,讓人胃口大開。仔細看那些盤子碟子杯子筷子,碗啊勺啊的,竟沒有一個同樣的,顏色各異,花樣各異,形狀各異,工藝說不上絕頂的好,有的甚至還刻意笨拙,簡單粗糙得連普通人家的粗瓷都不如,好好歹歹琳瑯的擺滿了一桌子,看著說不出的怪異,竟貌似單個做出來的手工之物。

和往常一樣,一家人總是開開心心的,仔細看卻還是能挑出異樣來:粥雖然是平日常吃的,小菜卻滿滿當當的擺了一桌,盤子碟子算起來足有十七八個;太平一個人吃,三個人看,一個垂頭不語,一個趁人不注意就轉身擦眼淚,一個看著太平眼也不眨,時不時的夾上一筷子菜,臉上帶著笑,卻讓人看著難受;再看屋裏,架子上,桌子上,都空了一大半。

行李是前幾日就收拾好了的,昨日行冠禮時,王府裏便來人給接走了,吃完這頓飯,太平就該動身了。

君霐昨日忙了一天,晚上又一夜沒合眼,想多留些東西自己看著有個念想,又怕女兒外面東西用不慣,收收揀揀又給理出兩大箱子。

可憐天下父母心,那麽點小嬰兒十七年一手抱大,今天要走了,就像剜他心一樣的疼。

太平笑眯眯的吃了兩碗粥,又把碗遞給父親,要了第三碗。

吃完飯,又洗洗漱漱好一會兒,脫了便鞋換上靴子。君霐親自動手幫女兒把外套脫了下來,遞給少安抱著,取過榕叔手裏的鬥篷給她披上,扣上搭扣,理理頭發扯扯袖子,又退後兩步仔細打量了一番,這才牽著她的手出了屋子,榕叔眼睛一紅,眼淚刷的一下就下來了。

一眼看見院子的兩個大箱子,太平拍了拍,笑道:“放下吧,都搬光了,我回來用什麽?”

轉身抱抱父親:“爹,我的寶貝窯交給你了,嫌和尚念經太吵了,就去捏捏泥巴,放心,那裏隔音做得很好。”

又用自己的衣袖給榕叔擦幹眼淚:“榕叔,別忘了給我寄泡菜醬菜,三天吃不到,我會沒命的!”

榕叔失笑,忙把太平的手打開。

太平提溜著鼻子一聳一聳的少安,揮揮手,頭也不回的上了車:“我玩兒去了。”

不正經的樣子,讓君霐等人看得哭笑不得。

眼看著車隊去得沒影了,君霐才帶著榕叔轉回屋去,屋裏空蕩蕩的,心裏也空蕩蕩的,好半天呆呆的坐著,遊魂一樣。記得她在繈褓裏仿佛還只是昨天的事,摸摸了眉間,還記得那麽點的小娃兒,口口聲聲說什麽和尚們一對天眉最好看了,用不著畫,畫了難看,又想出什麽夾子來給他修眉,自此,多少年了,他再沒有如尋常公子郎君般剃眉畫眉了,就這麽一對天眉,日子久了自己也覺得順眼了,不合禮數什麽的也不在意了,對於這個自小就怪異的女兒,他總是說不出的寵愛縱容,十七年呀,眨眼就這麽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