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永夜之行(第5/5頁)

那天,在暴風雨過後的海上,她望著天上的霓虹呐喊,眼神看似柔和卻散發出一種蒼涼堅毅的力量。望著渾身沐著璀璨光華的她,他的心臟第一次出現一種不規則的悸動,隨著那種悸動而來的是情感的爆發——原來生活不全是黑暗的,它可以有光亮;原來人不全是薄惡的,它可以有溫情。

他懷疑自己愛上了她,這讓他對青蕙有了負罪感。他跟青蕙坦白了內心,決定終止這個復仇計劃,永永遠遠地躲開辛霓這個人。他誠然也是這樣做的。然而隨著時光流逝,他記憶中的辛霓不但沒有淡遠,反而被描摹得越加深刻。

倫敦的重逢是他始料未及的。那年他應青蕙請求,赴倫敦陪她過十八歲生日。在寶格麗給青蕙挑禮物時,他想的人卻是辛霓。十八歲的她變成了什麽樣子?身邊有沒有一個能讓她不再孤獨的人?禮物他買了兩份。當他帶著些惆悵拉開大門,猝不及防地,那個魂牽夢縈的身影闖進了他眼簾。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以為是個錯覺。恍惚之間,她如有感應般朝他所在的方向看了過來。他倏然看清了是她,本能地逃離。他老練地在人群中同她兜圈子,她莽撞地窮追不舍。他原已從她身後離去,但鬼使神差的,他又回到了她背後。

還是那個天真明澈的小丫頭,但又有什麽變了。當他在她的鎖骨上看見自己的名字,像中了邪一般,他的身體裏爆發出一陣洶湧的欲念。是情欲,也是占有欲——她親手在自己身上打下了他的印記,宣告他對她的所有權。這樣隱秘深情的告白激烈地撩動著他、震蕩著他,他亂了心智,在極度的放縱中背棄了自我。

理智在天亮時回歸,他垂注著懷裏的她,克制住將她吻醒的沖動,起身離去。他沒有去見青蕙,因為無法面對。一份五年的感情和一份十天的愛情,哪個更可貴,哪個更正確,他真的分不清。

臨離開時,他給辛霓留了一個承諾,如果他們能再遇見,他就陪她一生一世。

他確定他們遇不見。那是一個不可兌現的承諾,除非奇跡降臨。

回鏡海後,他打了個電話給青蕙。他們誰也沒有說話,最後,他在青蕙的哭聲中許諾,以後每年的6月17,他都陪她共度。掛掉電話後,深深自責的他傾盡存款買了一套房子,在合同上寫了他和青蕙的名字。那是他們的名字第一次光明正大地並存,他感覺他們的關系受到了保護,心底對青蕙的默認又堅定了幾分。從此,他創辦的每一家公司、置下的每一份產業都有青蕙一半。

那幾年裏,他一邊心無旁騖地擴張商業版圖,一邊真心實意地等青蕙回來嫁他。但她回來後,做的第一件事情卻是把辛霓帶到他面前。他一下就明白了青蕙的意圖,她怕辛、康兩家結為秦晉之好後,辛家勢力更上一層樓;她也不甘辛霓嫁得如意郎君,一生養尊處優,平安順遂。千鈞一發之際,她祭出他這柄殺手鐧。她甚至沒有問過他願不願意,會不會原諒她,就那樣急迫地將他推了出去。

那一瞬,他確定了一件事,他們完了。若一個人連最後那點真情都可以出賣,那世間便再沒有她不能出賣的東西。

聽完他們的故事,辛霓從一開始的憤怒到揪心,從揪心到不寒而栗,從不寒而栗到徹底無言以對。他們口口聲聲說世間黑暗,可黑暗的從來不是這個世界,而是他們的眼睛。他們的眼睛死了,那種死和盲不一樣,那是一種對人間正義的視而不見。

她回過頭,第一次用沒有愛,也沒有恨的目光凝視著面前這個人。無數個日夜,她痛悔遇見他。但如果這一生從未遇見他,她的人生會是怎樣?她想起從書上看到的一個比喻,那大概會如六朝的駢體,雖然珠光寶氣,卻沒有刻骨的悲哀,更沒有真正的歡暢——那自然又將是另一種蒼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