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2/3頁)

倘若他生來就有資格贏得贊美,只有我一個人為他鼓掌,我怕他也會落寞。只要他不是演員。

思思找來碘酊,童童也過來幫我處理傷口,“還好你今天穿匡威來的。”思思附和著,“你穿鞋的時候把後跟踩下來。”

其實,我用不著找對象,大有人關心我呢。當然當然,這些人裏有余高幸的。我正想著曹操,曹操到了。

我很是驚喜,不忘調侃一句,“今晚你從這裏走出去,明早我們一起上頭條。”

余高幸說,“也不是我想今天來的……”他從身側提上來一只箱子,放在矮幾上,聽聲兒裏頭是很有重量的東西。他瞧住我,臉上的神情帶著探究,又有些不可思議地說,“生日禮物,周嘉樹送你的。”

童童詫異地重復,“周嘉樹?”

昨晚,余高幸出席地點定在上海的娛樂盛典,在後台整理著裝時,有人敲開他休息間的門,見到與自己素無往來的周嘉樹,他有點懵,就聽著周嘉樹開門見山地說,“明天我要去南京一趟,短時間不會回上海,所以想拜托高幸哥,幫我把禮物轉交給小可,祝她生日快樂。”

余高幸解釋完經過,又嚷嚷著,“也不知道是什麽,怪沉的,胳膊都給我拎折了。”

思思說,“你不是天天健身嘛。”

“健身是有規律的,有拿有放,還有不是怕被拍到嗎?我特意叫了輛出租車,結果又不讓開進來,我就這樣、就這樣提溜著,繞著整個藝術區轉了半天,才找到路進來的。”

思思捧腹笑起他的動作。

在他們的歡聲笑語中,我從硬紙箱中拎出這個大家夥,拆開它牛皮紙的外包裝,看見塑料膜底下的盒子,我已知道是什麽,直至小心翼翼地將盒子打開,終於露出英國LINN牌的黑膠唱片機的全貌。

四周噤聲。

余高幸探頭來,“嚯,這玩意兒不便宜吧?”

的確不便宜,但就周嘉樹的收入而言,也不算特別貴重。

我恍然明白過來,他送我所有東西,都是不會給我帶來壓力的禮物。

收拾好服裝、物件,我們一行人要下館子,再開個小派對。路上,我點開微信,給周嘉樹發了一條消息:謝謝你送的唱片機。

他很快很快就回復:你喜歡就好。

我已打出‘喜歡’兩個字,遲遲沒有發送,然後連按刪除,改成“等你回上海,我請你吃飯”,他回一個“好”。

周嘉樹這個送禮狂魔,是我認識的人中,性格最好、說話做事都無可指摘的人,雖然年紀比我小點兒,卻有許多值得我學習的地方。

我回首自己的十九歲,有些東西尚在摸索,只隱約察覺到自己正被時間推著走,毫無意識去珍惜什麽,而他在十九歲,甚至更早以前,已經開始規劃自己的人生,他有自己的想法,知道自己的目標在哪兒。有人窮極一生,也未必能知道。

我有些嫉妒,更多的是佩服,所以我說,周嘉樹是我的偶像。

是誰發明的‘偶像’一詞,真該被人贊頌,得以讓我光明正大地表達這一份不敢見光的感情。

我認為自己笨,不是謙虛,也不是說自己行為笨拙,是指有些事情發生以後,我要過好幾天,好幾個月,好幾年,才恍然大悟,“啊,竟然是這樣……”

打個比方,我七、八歲的時候,與父母、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家住在八樓,沒有電梯,每天像是登山一樣上來下去,也不覺得累。

我家的小區裏有一只流浪狗,最最普通的大黃狗,小區裏的孩子們喜歡逗弄它,我是有點怕狗的,從沒有參與過。

那一日,我下樓來玩,他們慫恿我去逗大黃狗,我經不住激將,扔了半塊肉包子給它,誰料它追著我跑來,我尖叫一聲跑回家,我以為樓這麽高,它不會追上來的,但它鍥而不舍,一路跟著我爬上八樓。

我哭喊著敲門,爺爺來開門,兇巴巴地把它趕走了。

看著它垂下尾巴,默默地下樓去,我安下心來,卻又莫名感覺到有什麽東西梗於心上。

長大之後,我跟大多數人一樣,即使不養狗,對狗的習性也有一些了解,才恍然大悟,啊,原來那個時候,它是想跟我回家的。

初入這個行業,與兒時的情景如出一轍,我並不感興趣的,只是別人叫我來試試,我便同意了。

如今我是‘拖家帶口’的,想要退出也不太可能,況且,我還沒有找出自己真正的理想在何處,先這麽走著吧。

大概正因為我的不在意,我才成為眾人口中的湯奕可。

我無法將熱愛奉獻給表演事業,只想獻給我自己,以及所有我愛的人,和愛我的人。

最後,致王亞欣編輯:

一早他們跟我說,這一本寫真書是以照片為主,文字篇幅不需要太多,叫我隨便寫寫日常生活。我也想著,是不是應該寫點兒歲月靜好、勵志健康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