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弟弟回家

鄭興安放學後,坐車來到虞城,一路走到姐姐的家裏。

因為有隨身聽陪伴,這段路並不覺得漫長和無聊,感覺一轉眼就到家了。

“姐,你煮什麽好吃的,這麽香——”鄭興安剛一到門口,鼻子就聞到一股香味。

這股香味,跟姐姐平時做菜時的濃香不同,非常淺非常淡卻特別清甜,感覺肚子一下子餓了。

“回來了啊!”聽到弟弟的聲音,葉纖紅洗了洗手,從廚房裏走出來。“我煮了鍋排骨湯,給你補身子。”

像老媽子一樣接過弟弟的書包,放到茶幾,摟著他的肩坐到沙發上,一只手下意識地就要去揉他的頭。

“姐。”見姐姐又伸手過來,鄭興安抗拒地扭了扭身了,不高興地叫道。

“行,行,姐知道了。”見弟弟學會拒絕了,葉纖紅無奈地拍了一下他的肩,收回自己的手。

這時候才發現,一個星期沒見,弟弟變化有些大。

個子像是突然拔高了一截,不像以前只到自己的眉頭。因為趕了路,臉微微發紅,看起來有種男孩子的健康美。嬰兒肥的臉也明顯清瘦了些,越來越有小帥哥的模樣了。

因為剪了個帥氣的發型,身上穿的又是葉纖紅精心挑選的全棉衣褲,整個人看起來非常清爽陽光,跟原來那個穿成土包子的形象比,真的有天壤之別了。

“餓了吧,我先盛碗湯給你喝——”葉纖紅心情復雜地站起來,到廚房給弟弟盛湯。

對於弟弟的長大,葉纖紅說不出是喜是憂。

喜的是弟弟長大了,很快就能為這個家分憂,爸媽肯定很高興。

憂的是男孩子長大後,大多數會變得比較獨立,喜歡跟同齡人玩在一塊,不再跟家人親近,有心事也不願意說出來,以後只怕越來越沒有機會,像以前那樣跟他親近了。

不過總的說來,還是高興多一點。

鄭興安接過姐姐端來的湯,小心放到茶幾上,坐直身子開始吃東西。

先夾了一小段玉米,抓在手裏啃著吃,這甜玉米非常軟糯,幾口就吃完了。又喝了一口湯,一股玉米蘿蔔的鮮甜,充溢整個口腔,忍不住嚷道:“姐,這湯真鮮。”

“喜歡就多喝一碗。”見弟弟喜歡,葉纖紅笑著說道。“蘿蔔玉米燉久了,沒什麽味道,鮮味都進湯裏了,你還是多吃幾塊排骨吧——”

她一點也不擔心弟弟喝了兩碗湯,等一下會吃不下晚飯。

這個年紀的男孩子,胃就像無底洞,你就算給他再多的食物,等一會就又餓了,照樣吃得下東西。

“哦。”鄭興安應了聲。

他原以為只能喝點湯,排骨得留著晚上當菜吃,還在奇怪姐姐怎麽這麽糊塗,把骨頭也一起盛給他了?

聽姐姐說排骨可以吃掉,他馬上夾起一塊,大口咬下去。

排骨燉了幾個小時,早就酥爛了,肉掛在骨頭上,不必用力嚼就碎了。鄭興安把肉啃下來咽下去後,舍不得吐掉骨頭,就夾住吮了一下,又試著咬了咬,發現骨頭早就酥軟,輕易咬碎了。

他嚼著骨頭,直到沒味道了,才吐出渣渣。

葉纖紅望著弟弟,見他一付恨不得把骨頭當成肉,全部吃下去的模樣,強忍著沒有出聲,暗裏心疼極了。

以前家裏窮,很少買肉,即使買也會挑肥一點的買,用來煮油豆腐或蒸黴幹菜。

排骨貴又不經吃,一般不會買。

即使買了,也是用來招待重要的客人,自家人舍不得吃。

弟弟一年到頭吃不到葷腥,腸胃沒有一點油水,自然非常饞。

最近她雖然買過幾次肉,也帶弟弟吃過幾次大餐,但是回學校後,那裏的條件肯定不如在自己身邊。

爸媽又是非常節省的人,就算家裏買了肉,每餐也只拿出一點點,舍不得多吃。

更不可能像她這樣,排骨直接用來燉湯喝。

弟弟長這麽大,還沒有喝過排骨湯,更不用說這種老火慢燉出來的湯,難怪他會覺得特別鮮了。

農村裏有一些老習慣,比如說不管燒豬肉還是雞肉,都不會煮得太爛,怕油被熬出後肉就少了。

葉纖紅記得有一年臘月,家裏正在煮過年吃的紅燒肉,她在灶下燒火,媽媽因為在客廳包粽子,一時忘了看灶,等想起跑進廚房,發現鍋裏的肉煮爛了,心疼得不斷自責。

話裏的意思她一直記得,媽媽怪自己疏忽,肉煮過頭,到時裝碗時,就會少了一碗。

“姐,今天體育課五十米測驗,我得了第一名。”鄭興安把碗裏的東西吃得幹幹凈凈,放下筷子擡頭對葉纖紅說道。“老師想叫我參加體育比賽,還說如果得了名次,考高中可以加分——”

“哦?”葉纖紅一怔,望著弟弟明亮的眼睛裏,全是信賴的目光,笑道:“那你自己覺得呢?喜歡成為體育特長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