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第2/4頁)

他在外面吃苦受累,好幾次連命都要丟了,卻依舊咬牙硬撐,就是為了能有一日歸家,沒想到他娘子居然帶著他的孩子改嫁,一個孩子也不曾留下,多狠的婦人。

大約是走投無路,也大概是光腳的不怕穿鞋的,他已經再也沒有什麽可以失去的。

所以他鼓足勇氣走了一天一夜,到了縣衙告狀。

沒想到,他竟然他從陸時秋口中得知另一番說辭。再看到他娘驚慌失措的神色,他心裏冒出一個可怕念頭。

難不成陸時秋說的都是真的?

李縣令拍了下驚堂木,沖於婆子道,“圍觀百姓不得喧嘩。”

圍觀百姓齊體噤聲。

李縣令收回視線,看向於大郎,“殃榜有記錄,休書也是真的,可見被告所言句句屬實。你可要我傳人證?”

於大郎跪下扣頭,“大人,就算有殃榜,但我人還活著。紅樹村的百姓皆可為我證明,我就是於大郎。我沒死。這休書就不能作數。”

休書一般都是由男子或者地位明顯高於常人的女子(例:公主)出具的書面證明。

除非於大郎已死,於婆子寫的休書才能作數。否則根本不能生效。

李縣令點頭,看向陸時秋,“你可認得他是於大郎?”

陸時秋一怔,問他?

他點了點頭,“是,他是於大郎。”

李縣令滿意一笑,“陸時秋,雖然你沒有強占他人1妻1女,但你娘子確實是於大郎之妻。念及你也是受害者,本官不準備責罰你。但是你和他娘子的婚約失效。還他娘子和女兒,你可認同?”

陸時秋一怔。於大郎是明媒正娶的於氏。他們二人成婚先於他。李縣令所言倒也合情合理。

可他還是不甘心。憑什麽他好好的家要被拆散?

原以為他女兒分到四分之一的母愛就夠委屈的了,沒想到接下來竟連這四分之一也要沒了。

甚至一想到自己細心呵護,溫柔賢惠的木氏不屬於自己,他心裏直冒酸水。

於大郎沖陸時秋磕了個頭,“這些年我在韓廣平手底苟延殘喘,要不是心心念念娘子和女兒,根本支撐不到現在。現在我回來了,請陸秀才務必物歸原主。”

眾人一陣唏噓。

物歸原主?這意思是想要回娘子和孩子。

這要求合情合理,可是木氏放著好好的秀才娘子不當,願意回去跟他吃糠咽菜嗎?

而且木氏已經跟陸時秋生了一個女兒。手心手背都是肉,她能舍得?

陸時秋低下頭,沉吟良久,才擡頭施了一禮,“可以。不過這幾年我養他們孤兒寡母不容易。於家必須把費用全部算給我。”

李縣令表情微微有些驚訝,他拍了下驚堂木,看向於大郎,“主告可有異議?”

於大郎知道陸時秋不會輕易放人,見他只要錢,當下點頭答應,“可以。”

陸時秋拱手,“大人,那就叫木氏進來吧。”

李縣令招了招手,衙役很快把人帶過來。

木氏進來,看了眼陸時秋。沒想到他根本沒有看她,心裏隱隱有種不好的預感。

果然,李縣令開了口,把判決說給她聽。

木氏下意識擡頭看了眼陸時秋。她不敢相信他會這麽對她。

明明前一晚他們還纏綿,今天就要把她拱手讓人。難不成他對自己是假的嗎?

陸時秋沉著應對,“大人,我和木氏是奉元十一年八月十號成的親。據現在已有六年零十天,共2202天。”

“四個人,我估且算每人每天吃兩斤細糧。”說到這裏,他看了眼於大郎,“你也知道二丫一人就頂三個,這兩斤都未必夠。”

“2202天一共是17616斤細糧,細糧是一兩銀子一石,一石是120斤。算下來是一百四十六兩八錢銀子。”

他話音剛落,於大郎表情一瞬間裂了,“你唬誰呢?誰家頓頓吃細糧?”

他沒想到陸時秋居然落井下石。這明擺著是訛詐他。

陸時秋蹙眉,“大人,我家中夥食如何,可以問三個孩子。”

李縣令點頭,“把三個孩子帶進來。”

三個丫頭進來,二丫傻呆呆地,四下亂瞅。衙役示意她跪下,她也不懂。

還是大丫拉著她跪下,她才照做。

大丫神色非常局促,總覺得這事有些不妙。

而三丫對於大郎一點印象都沒有,她下意識跪到陸時秋旁邊,扯了下他的袖子,小聲叫了聲,“爹?”

陸時秋摸摸她腦袋,小聲湊到她耳邊,“乖,爹待會兒就帶你回家。”

三丫點了點頭,學著姐姐一塊跪下。

李縣令拍了下驚堂木,問三個孩子當中最大的那個,“於大丫,你告訴本官,你每天都吃什麽?”

所有人全都盯著大丫看,大丫捏著衣角,先是看向親爹,又看向親娘,再然後是陸時秋,神色非常不安。

她抿抿嘴,顫著嗓子回答,“早上吃一個肉包子和一個雞蛋,喝一杯羊奶,中午和晚飯吃米飯和菜。每五天吃一回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