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4/4頁)

彼此解脫,豈不幹脆?何苦鬧到這個地步。

李樹放在地上的雙手攥了攥,翁聲翁氣道:“丟不起這個人!”

當初是他自己鬧著要娶的,如今再休,豈不是自打臉?

晏驕怒極反笑,“現在倒是不丟人?須知你這一通亂棒下去,這個家也毀了。”

金葵自不必說,還不知道這輩子能不能醒過來呢,倒不如直接就死了;

至於李樹,蓄意殺人未果,至少也是個刺配流放,剩下一個老太太守著兩個未成年的孩子和一家半死不活的鋪子怎麽過?

然而李樹現在已經完全鉆了牛角尖,什麽天理人倫都不管了,只將兩只血紅的眼睛死死盯著金財一家,咬牙切齒道:“我只恨自己下手不夠狠!”

就該把這家人全都殺了!

晏驕搖了搖頭,沒再多說廢話。

李樹已經交代幹凈了,可金家人卻再次刷新無恥下限:他們仗著沒打借條,金葵又生死不明矢口否認借過錢。

不過脆弱的謊言根本經不起推敲。

皆因這家人從來不知低調為何物,隔三差五就在村中炫耀又從女兒那裏要了多少銀兩,又翻蓋了青磚大瓦房。而那金財多年來滋擾鄉鄰不務正業,吃喝嫖賭樣樣精通,卻每每進城後便能叫全家大魚大肉,著實可疑。

這都是左鄰右舍親眼見過的,而他們又無法給出另一種合理的財產來源。

尹丘批了條子,衙役們還真就從金家搜出來十多兩銀子,那裝銀子的錢袋內側還繡著李樹的大名呢……

至此,鐵證如山,金家人也不得不承認這幾年確實前前後後從金葵手中挖了幾百兩。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本案涉及到的幾個關鍵人物都不無辜,更因李樹和金葵處理不當,最終釀成慘禍。

但偏偏始作俑者金家人,反而最多只能被判個偷盜財物的罪……

只是可憐那李老太太和兩個孩子,以後的日子該怎麽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