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巴黎(第3/4頁)

“你在說你自己,還是在說你和魏爾倫?”

“別提那個懦夫!”他氣惱的說:“你說的沒錯,你真是個聰明姑娘,我可能不愛他,但他既然說了愛我,怎麽可以仍然愛著瑪蒂爾德?”

維塔麗又要扶額:這家夥的重點呢?

“你這個笨蛋!”她狠狠的罵他,“你是把自己放到什麽地步了?你是在跟瑪蒂爾德爭奪一個懦夫的‘寵愛’嗎?你應該羞於跟懦夫相提並論好嗎!他只不過比你大幾歲、比你早一點出名,你要是出名了,準比他要更有名氣!你用不著以你們之間混亂又不容於社會規則的愛情來當做點燃創作**的媒介,”她用了一個復雜的長句,然後總結,“他不配,你也不需要。”

阿瑟忍不住要笑,“他不配?”

“對,他不配!”

*

這晚,阿瑟仍然在旅館過夜。

維塔麗回到自己房間後,想了很多。

阿瑟傷了魏爾倫的手掌,並不一定會真的傷害他倆之間的感情。她並不太願意用“愛情”來定義他倆的關系,在她看來,他們之間的感情是不對等的,根本談不上“兩情相悅”。根據阿瑟的一些含糊的講述來看,魏爾倫對他一見鐘情,可能是阿瑟身上那種“迷途羔羊”的氣質吸引了魏爾倫,也可能是其他的,但不管怎麽樣,這種禁忌之戀從一開始就是不對等的。

她不想阿瑟受到傷害,熱烈的禁忌之愛是會流傳後世,但也因此過早的燃燒了他的創作**。她說不好蘭波早早封筆是不是一件好事,畢竟後世無數人都想知道,那個恣意放縱的天才少年到底是不是因為與魏爾倫之間轟轟烈烈的愛情太折騰人,因而19歲就放棄了文學創作,成了走南闖北不停漂泊的浪子。要是阿瑟成了巴黎的不入流詩人小團夥中的一員,他將來還會那麽有名嗎?

畢竟早夭的天才才是“真天才”,善於折騰、身世坎坷才有可能流芳百世,讓人無限著迷,比如愛倫·坡,比如文森特·梵·高。

*

保羅·魏爾倫會去妮娜夫人的沙龍。

福蘭透露了這個消息,維塔麗立即決定,晚上她也要帶哥哥一道出席沙龍。

“我能去嗎?”她問。

“你需要一個引薦人。”

“你可以做我的引薦人嗎?”

“大概可以。”

“我以為沙龍該是來者不拒的。”

福蘭微笑,“有時候是的,但如果你一個人都不認識,為什麽要去呢?”

“我認識你。”

福蘭哈哈大笑,連連點頭,“沒錯!”

“阿瑟也可以去嗎?”

福蘭面露難色,他放低了聲音,“你要知道,上次他跟卡爾雅鬧得很不愉快。”

“我可以向他道歉,是阿瑟做的不對。”

福蘭瞥了一眼阿瑟,“阿瑟會道歉嗎?”

“他會的。”

阿瑟一愣,一看維塔麗瞪他,馬上說:“我可以向卡爾雅道歉。”嗨!他的那點小驕傲遇到妹妹就總是飛快的消散了。

福蘭暗笑,“那好,我們可以一起去。我去租一輛好一點的馬車。”

*

維拉爾家。

文藝沙龍在巴黎一直是一件時髦的事情,貴族有舞會,文藝青年有沙龍,各有去處。

對女主人妮娜夫人來說,在家裏聚攏一群慣會高談闊論的文藝圈人士是一件很有逼格的事情,巴黎這樣的沙龍為數不少,大家總有地方去。

美酒和美食,還有有趣的客人,用來打發晚上的無聊時間是最好的。

維塔麗到的不算早。

福蘭說,不能去的太早,也不能去的太晚,去的早的人總是跟主人關系更好;跟女主人不太熟悉的話,還是晚一點比較好,這樣才不至於顯得你就是沖著免費的酒去的。

福蘭就好比後世那種專門在各種宴席、派對上蹭吃蹭喝的常客,自來熟,臉皮厚,嘴皮溜。

這種人倒也能混得如魚得水,什麽場合都不會怯場。

為了穿男裝還是穿女裝,維塔麗頗是猶豫了很久。人們總是低估孩子,更別說“女孩”了,就連阿瑟,有時候也不由自主帶出來對女性的輕視。這是社會常態,可能要等到她很有錢,或是很有名才能破解這種局面。

最後還是選了女裝裙子。

*

卡爾雅和魏爾倫已經到了,倆人湊在一起說話,福蘭指給維塔麗看,“瞧,那是魏爾倫,你見過他嗎?他旁邊的就是卡爾雅。”

維塔麗見過魏爾倫,但沒有見過卡爾雅。卡爾雅比魏爾倫大幾歲,留著一把瀟灑的胡子,看上去頗有藝術家氣質。

搞文藝的,也沒有太醜的,至少相貌要過得去,不至於影響市容。只是魏爾倫未老先禿,看著反而比卡爾雅顯老。

維塔麗現在非常反感魏爾倫,也就更看他的禿頂不順眼了。

“走吧,我們先過去向卡爾雅道歉。”她拉著阿瑟,向卡爾雅走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