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螽斯(1)

太夫人急急地帶人去養室拿人,然而還是太遲了!等到他們到的時候,人早就被帶到陳嬌院子裏去了!擰著眉頭,太夫人也只能一拍大腿道:“還是來遲了!也不知會鬧出什麽事來!”

知道主張這件事的人是陳嬌,而不是‘受害人’陳嫣,太夫人並不覺得奇怪。她並不了解自己的孫女,只是按照普通的思維,一個小小女童懂得什麽?遇到這樣的事自然還是別人幫著出頭。

然而,如果出頭的人是陳嬌的話,在太夫人看來這是更壞的一種發展了。

雖然太夫人與陳嬌也不怎麽親近,但也是看著陳嬌長大的,這個孫女的脾氣她是知道的。說的直接一些,事情真犯到她手上了,她是不知道分寸的,也不會講究什麽‘見好就收’!

家裏出了這樣的事情,太夫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家醜不可外揚!這件事最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然傳揚出去,堂邑侯府如何在長安貴族中間立足?

是的,長安的有爵之家多多少少都有些陰私事兒,但沒有人會暴露出來!都會小心謹慎地將秘密藏起來。而只要沒被人發現,四舍五入就等於沒發生過了。

可是現在事情落到絕不會輕易善罷甘休,更不知道什麽叫做‘給人面子’‘得饒人處且饒人’的陳嬌手上。光是想到這件事,太夫人就覺得頭風病又要犯了。

扶著額頭道:“罷了,我管這些小孩子的事情做什麽!”

說著就要往回走。

這句話其實就是說給身邊人聽的,眾人也知道,這是太夫人在給自己找台階下呢!她不能以大母的身份去到孫女那裏介入這件事,若是陳嬌給她面子,那倒還好,可若是不給呢?這種事情難道陳嬌做不出來嗎?

可若是就這樣一言不發往回走,倒像是她認慫了一樣…雖然確實就是慫了。但有些事就是這樣的,能做不能說!加上這一句,其實就是為了讓自己往回走顯得正常,完全是出於自己的主觀意願。

雖然事情到底是什麽樣的,大家都清楚,但大家還是跟著太夫人將這一場戲演了下來。

說穿了,太夫人是懶得沾手這件事了。既然事情已經被陳嬌捏在手裏了,那麽她現在再要處理,且不說陳嬌懂不懂要給她這個大母面子。就算陳嬌讓步了,最終讓她來處理這件事,又能得著好麽?

若是處理地不如兩個‘翁主孫女兒’的意,說不定又是一場風波!

太夫人雖然是家中長輩,但半輩子面對一個公主兒媳,而且是親弟弟為天子的公主兒媳,實在是沒有擡起頭來,威勢自然也就談不上了。如今面對陳嬌和陳嫣兩個,也沒有太多摻活進去的心思。

她只要站在幹岸上,等著事情有一個結果就行了,實在沒必要費力不得好!她是這樣考慮的。

至於說被攪合進這件事的韓姬怎麽樣?那關她什麽事!

她的確偏愛韓姬之女陳蘭,但也就是偏愛一個小孫女而已,這件事又不可能是陳蘭做的!到最後就算韓姬一系遭了殃,她只要說兩句話,保下這個最喜歡的孫女就夠了。

當然了,最終沒有保下的話,其實也沒有太多可想的。對於太夫人這樣地位的女人,她其實並不缺人陪伴,也不差一兩個孫子孫女的。她對孫女們的喜歡,其實更結於對一個物件的喜愛。

最喜歡的一個擺設損壞了當然會心疼,但一般人是不會為了這件事兒痛苦地食不下咽的。接下裏的日子,之前怎麽過的,接下來還怎麽過!

太夫人尚且不管這件事,早早躲在一邊的兩位少夫人自然更不會管了——一方面陳須、陳蟜的妻子自然是向著陳嫣陳嬌這邊的,另一方面,既然陳嬌已經搶先出手了,他們自然不會和陳嬌爭搶這件事。

而陳嬌這邊,事情的前後已經逐漸清晰。和太夫人想的正好相反,這次的風波可不是和陳蘭無關,應該說關系太大了才對!

陳嫣一開始的時候沒有反應過來,但依舊被陳嬌拉到了‘審案現場’。等到宮中女官開始有條不紊地問詢起來,陳嫣總算能夠好好想想這件事了。

她被人下毒未遂!

陳嫣:哇。

這可是小說裏常見,但她來到古代之後根本沒見過的手段!真是既新奇又有趣——這是一種其他人完全不能理解的樂趣呢!

擼到這一步,接下來就是自問了,她難道得罪了什麽人嗎?能讓這個人欲除她而後快…整個事情順到這裏她就順不下去了。

她並不覺得自己能夠討所有人歡心,但也不至於得罪人到這個地步,要給她下毒!

她並不是什麽壞人,平常做的事情也都在普通人水準以上。或許有人對她有不好的觀感,但若是這種惡感大到能冒著巨大風險來給她下藥,這又很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