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1(第4/12頁)

一句話,進了我們家的東西,沒有一件不是增添身價再出去的。實際上,只有一件,進來以後就留下了——不知怎麽的,它抵擋住了銷贓之路的巨大誘惑——那件東西,易布斯大叔和薩克斯比大娘似乎從沒想過要標價。

說的就是,我。

我得感謝我媽媽。她的故事很悲慘。她在1844年的某個晚上來到蘭特街。薩克斯比大娘說,“乖孩子,她來的時候有了你,肚子已經很大了。”那時候我還小,不明白其中的意思,一度以為她說的是我媽媽用袋子把我包起來,藏在她的裙子裏,或者塞進她外套的襯子裏縫起來,因為我知道她是個小偷,“多出眾的小偷啊!”薩克斯比大娘說,“那麽大膽!漂亮。”

“是嗎?薩克斯比大娘,她好看嗎?”

“她比你好看,就是臉形有點硬,和你一樣。她瘦得像張紙。我們讓她住在樓上,除了你易布斯大叔和我,沒有人知道她在那兒。因為她告訴我們,她被四個區的警察通緝呢。如果他們抓著她,她就死定了。她幹了什麽?她說就是偷東西。我覺得肯定比這個嚴重。我看得出她性子剛強,她生你的時候,硬是一聲都沒吭,一聲都沒有。她只是看了看你,在你的小腦袋上親了一下。她給了我六英鎊,讓我照顧你——她給的都是金鎊,上好的金幣。她說她還有一樁事兒要做,做成就能發大財了。完事以後,她就回來找你……”

薩克斯比大娘會一次次這樣告訴我,她每次講的時候,開始時聲音平穩,最後都是顫抖著結束,眼裏含著淚。她一直在等著我媽,我媽卻沒有來。最後,來的卻是一個壞消息。那樁發大財的買賣搞砸了,有個男的因為死抱住手裏的盤子不放而被殺了,他是死在了我媽刀下。我媽的同夥把她供了出來。後來警察把她逮著了,她被投進監獄關了一個月,然後被吊死了。

他們是在馬販巷監獄的屋頂上把她吊死的,那是處決女殺人犯的地方。薩克斯比大娘就站在我出生的那個房間的窗口,看著她被吊死。

那兒視野一流,人們都說那是南倫敦最好的觀刑點。在有絞刑執行的日子,人們願意花大價錢,買個窗口邊的位置。有些女孩在絞架腳踏板沉下去那一刻會尖叫,我從來不會。我連戰都不打一個,眼也不會眨一下。

“那就是蘇珊·程德,”有人會小聲說,“她媽就是殺人犯,被吊死的。她也夠勇敢的吧?”

我喜歡聽他們這麽說,誰不喜歡呢?但事實是——現在我也不在乎誰知道了——我一點兒也不勇敢。要做到勇敢面對這種事,首先你得為它難過。我怎麽會為一個素不相識的人難過?我知道我媽媽被吊死是件不幸的事,但既然她已經被吊死,我就覺得,幸好她至少是為了一個拿得出手的理由,比如殺死一個抱住盤子不放的吝嗇鬼,而不是掐死一個小孩之類十惡不赦的勾當。我知道,她的死使我變成了孤兒,這事兒挺不幸的,但是呢,我認識一些女孩,她們的媽媽有的是醉鬼,有些是瘋子,她們恨自己的媽媽,和媽媽根本處不來。與其要個那種媽,我倒寧願我媽死了。

我寧願我媽是薩克斯比大娘。她好太多了。她只收了照顧我一個月的錢,卻照顧了我十七年。如果這不是愛,啥是愛?她可以把我送到救濟院去,她可以不理我的哭鬧,把我遺棄在破搖籃裏。可她沒那麽做,她把我寶貝起來。她不讓我跟他們去偷東西,怕警察把我抓走了。她讓我睡在她的床上,在她身邊。她用醋把我的頭發洗得發亮,她把我當珍寶。

但我不是珍寶,我連顆珍珠都算不上。我的頭發後來變得平淡無光,我的相貌也毫不出眾。我能撬個普通的鎖,配把普通的鑰匙,我能把一枚硬幣彈一下,從聲音裏辨出真偽。但是,這些事兒只要有人教,誰都能學會。在我身邊,小孩們進來住上一陣,又被媽媽們領回去,或者找到了新媽媽,或者死掉了。當然,沒有人來領我,我也沒死,而是長大了。直到後來,我能拿著琴酒瓶和銀勺子在搖籃之間走來走去。我發現易布斯大叔有時看著我的眼神有點奇怪,我覺得,他看我就像看著一件貨品,琢磨著我怎麽就待了這麽久,他能把我轉手給誰。但是,當人們說到——他們時不時會說到——血脈,說到血濃於水什麽的,薩克斯比大娘就會臉色一沉。

“乖孩子,你過來,”她會說,“讓我看看你。”她會把雙手放在我頭上,用大拇指撫摩我的臉,她會盯著我的臉說,“從你身上我看到了她。她看著我,就像那天晚上一樣看著我。她想著她會回來,讓你發財。她哪會知道,可憐的孩子,她哪會知道自己再也回不來了!你是要發財的,蘇,你會的,我們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