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1(第5/12頁)

這話她說了很多次。每當她發牢騷或者嘆息時,每當她從搖籃邊站起身,揉著酸痛的背時,她的目光會望到我,她的神情會變得開朗,顯得心滿意足。

我們還有蘇,她會說,眼下生活是苦點,但我們還有蘇,她會改變一切……

我就隨她這麽想了,但我自己覺得懂的很多。我曾經聽說,很多年前她自己有過一個孩子,生下來就死了。我想,她盯著我看時,她看見的是那個孩子的臉。這念頭讓我不寒而栗,因為,我得到的這份愛並不屬於我自己,而是屬於某個素不相識的人,這感覺有點怪。

那時候,我以為我完全知道什麽是愛。我以為我什麽都懂。如果那時候你問我將來會怎樣,我肯定會說,我將來就照看孩子了。我也許會結個婚,和一個扒手或者銷贓客。我十五歲的時候,有個男孩偷了一枚別針送給我,說他想吻我。不久又有另外一個,老是站在我家後門外吹口哨,他吹的是《鎖匠的女兒》,就想讓我臉紅。薩克斯比大娘把他倆都趕跑了。和其他所有事一樣,在這事上她也小心翼翼地保護著我。

“她想把你留著給誰呀?”那些男孩會說,“留給艾迪王子?”

我覺得來蘭特街的人都認為我有點“鈍”,鈍的意思是不夠機靈。按波鎮的標準來說,可能是鈍吧。但我自己看來,我已經夠機靈了,在幹那行的環境裏混大,你多少都會明白點事——你會明白什麽東西該去哪兒,什麽事會有什麽結果。

你知道我在說什麽吧?

你在等我開講自己的故事,對吧?可能我當時也在等。但我的故事早已開始——我其實跟你一樣,自己都不知道。

這就是我認為故事真正開始的時候。

那是聖誕節後,一個冬天的晚上,那個聖誕節我剛過十七歲。那是一個暗夜——苦寒,裹著雨一樣的濃霧,飄著雨雪。扒手和銷贓客都喜歡黑夜,冬天的黑夜最好,因為普通人都待在家裏,有錢佬都去了他們的鄉下大宅,倫敦城裏的豪宅都鎖上門空著,等著被打劫呢。這種晚上我們一般能收好多貨,易布斯大叔賺的利潤比平時高多了。冷天讓小偷們成交很快。

我們在蘭特街倒也不覺得太冷,因為除了廚房裏的火,易布斯大叔還燒著鎖匠爐,火苗舔著爐炭,你永遠不知道該往裏頭添什麽或者熔化點什麽才能搞出你想要的東西。那天晚上有三四個男孩守在爐邊,忙著把金幣外層的金子熔下來。在他們身邊,薩克斯比大娘坐在她的大搖椅上,身旁的搖籃裏睡著小孩子們,還有當時和我們住一起的一個男孩和一個女孩,約翰·弗魯姆和丹蒂·沃倫。

約翰十四歲,皮膚生得黑,人瘦薄得像把刀。他總是在吃東西。我相信他肚裏長了蛔蟲。那天晚上他在吃花生,把花生殼扔得滿地都是。

薩克斯比大娘看見了。“你有點規矩成不成?”她說他,“你弄得亂七八糟,還得蘇來收拾打掃。”

約翰說:“可憐的蘇哦,我的心都要碎了。”

他一直不喜歡我。我想他是嫉妒。和我一樣,他從小就被帶到這裏,也和我一樣死了媽,他是個孤兒。但是他模樣太古怪,沒有人願意領他,薩克斯比大娘就把他留到了四五歲,然後送他去了教區,就算是這樣,他還是像甩不掉的魔鬼,從教區的勞動救濟所裏跑了回來。我們總是一開店門就看見他睡在台階上。最後,薩克斯比大娘找了個船長,把他送上了一艘去中國的船。他再回到鎮上的時候,居然賺了點錢,四處顯擺。那點錢他一個月就花完了。現在他幫易布斯大叔打打雜,自己另外搞點偷雞摸狗的小勾當,丹蒂做他的幫手。

丹蒂是個大個子紅發姑娘,二十三歲了,基本上可以說是個傻妞。她有一雙白凈的巧手,做得一手好針線。現在約翰讓她給偷來的狗縫上狗皮,讓它們看起來更像漂亮的純種狗。

他在跟一個偷狗販子做生意。這人有兩條母狗,它們發情的時候他就牽著它們上街轉悠,把人家的狗引誘過來,然後從狗主人那裏訛上十鎊贖金。這招對獵犬和心腸軟的女主人最靈,但是,也有狗主人完全不買賬的——就算你把狗尾巴割下來給他寄去,也別想收到一分錢,他們就是那麽鐵石心腸。每當這時,約翰的搭档就把留在手裏的這些狗掐死,然後賤賣給約翰。我不清楚約翰怎麽處理這些狗肉,假裝成兔子肉拿去賣了還是他自己吃了,我不知道。但那些狗皮,我剛才說了,他叫丹蒂縫在流浪狗身上,然後拿到白教堂集市上當純種狗賣。

她把剩下的狗皮拼到一起,想給他縫一件外套。那天晚上她就在縫這個。領子和肩膀已經縫好了,袖子也做了一半。這已經用了超過四十種不同的狗皮了。這衣服在火爐旁烤著,味道非常大,熏得我們家的狗——不是老傑克了,而是另一條棕色的狗,我們給它取了一個故事書裏小偷的名字,查理·瓦格——躁動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