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我像是咖啡豆,隨時有粉身的準備

親愛的你,請將我磨碎

我滿溢的淚,會蒸餾出滾燙的水

再將我的思念溶解,化為少許糖味

盛裝一杯咖啡

陪你度過,每個不眠的夜

台中到了,這是荃的家鄉。荃現在會在台中嗎?

可能是心理作用吧,右肩又感到一陣抽痛。因為我想到了荃。我的右肩自從受傷後,一直沒有完全復原。只要寫字久了,或是提太重的東西,都會隱隱作痛。還有,如果想到了荃,就會覺得對不起明菁抽搐的背。於是右肩也會跟著疼痛。

看到第七根煙上寫的咖啡,讓我突然很想喝杯熱咖啡。可是現在是在火車上啊,到哪找熱咖啡呢?而只要開水一沖就可飲用的三合一速泡咖啡,對我來說,跟普通的飲料並無差別。

我是在喝咖啡喝得最兇的時候,認識荃。大約是在研二下學期,趕畢業論文最忙碌的那陣子。那時一進到研究室,第一件事便是磨咖啡豆、加水、煮咖啡。每天起碼得煮兩杯咖啡,沒有一天例外。

沒有喝咖啡的日子,就像穿皮鞋沒穿襪子,怪怪的。

這種喝咖啡的習慣,持續了三年。

直到去年七月來到台北工作時,才算完全戒掉。

因為我不敢保留任何可能會讓我想起明菁或荃的習慣。

咖啡可以說戒就戒,可是用來攪拌咖啡的湯匙,我卻一直留著。因為那是荃送我的。對我而言,那根湯匙代表的是“意義”,而不是喝咖啡的“習慣”。就像明菁送我的那株檞寄生,也是意義重大。明菁說得沒錯,離開寄主的 檞寄生,枯掉的樹枝會逐漸變成金黃色。

我想,那時剛到台北的我,大概就是一根枯掉的檞寄生吧。對於已經枯掉的檞寄生而言,即使再找到新的寄主,也是沒意義的。從台北到台中,我已經坐了兩個小時又四十五分鐘的火車。應該不能說是“坐”,因為我一直是站著或蹲著。很累。只是我不知道這種累,是因為坐車?還是因為回憶?這種累讓我聯想到我當研究生時的日子。

考上研究生後,過日子的習慣開始改變。我、柏森、子堯兄和秀枝學姐仍然住在原處,孫櫻和明菁則搬離勝九舍。孫櫻在工作地方的附近,租了一間小套房。明菁搬到勝六舍,那是研究生宿舍,沒有門禁時間。孫櫻已經離開學生生活,跟我們之間的聯系,變得非常少。不過這少許的聯系就像孫櫻寫的短篇小說一樣,雖然簡短,但是有力。

我會認識荃,是因為孫櫻。

其實孫櫻是個很好的女孩子,有時雖然嚴肅了點,卻很正直。我曾以為柏森和孫櫻之間,會發生什麽的。“我和孫櫻,像是嚴厲的母親與頑皮的小孩,不適合啦。”

柏森說。“可是我覺得孫櫻不錯啊。”“她是不錯,可惜頭不夠圓。”“你說什麽?”“我要找投緣的人啊,她不夠頭圓,自然不投緣。”柏森哈哈大笑。

我覺得很好奇,柏森從大學時代,一直很受女孩子歡迎。可是卻從沒交過女朋友。柏森是那種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到底喜歡哪種女孩子的人。如果他碰上喜歡的女孩子,一定毫不遲疑。只不過這個如果,一直沒發生。我就不一樣了,因為我根本不知道我喜歡哪種女孩子。就像吃東西一樣,我總是無法形容我喜歡吃的菜的樣子或口味等等。我只能等菜端上來,吃了一口,才知道對我而言是太淡? 還是太鹹。

認識明菁前,柏森常會幫我介紹女孩子,而且都是鐵板之類的女孩。其實他也不是刻意介紹,只是有機會時就順便拉我過去。“柏森,饒了我吧。這些女孩子我惹不起。”“看看嘛,搞不好你會喜歡哦。”“喜歡也沒用。老虎咬不到的,狗也咬不到啊。”“你在說什麽?”“你是老虎啊,你都沒辦法搞定了,找我更是沒用。”

“菜蟲!你怎麽可以把自己比喻成狗呢?”

柏森先斥責我一聲,然後哈哈大笑:

“不過你這個比喻還算貼切。”

認識明菁後,柏森就不再幫我介紹女孩子了。“你既然已經找到鳳凰,就不用再去獵山雞了。”柏森是這樣說的。“是嗎?”“嗯。她是一個無論你在什麽時候認識她,都會嫌晚的那種女孩子。”

會嫌晚嗎?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對那時的我而言,明菁的存在,是重要的。

沒有明菁的話,我會很寂寞?還是會很不習慣?

我不敢想象,也沒有機會去想象。

如果,我先認識荃,再認識明菁的話,

我也會對荃有這種感覺嗎?也許是不一樣的。但人生不像在念研究生時做的實驗,可以反復改變實驗條件,然後得出不同的實驗結果。我只有一次人生,無論我滿不滿意,順序就是這樣的,無法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