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大丫頭眼睛瞪得大大的,黑漆漆的眼神直勾勾望著譚振興,然後迅速的縮回手,背過身就跑了。

堂屋亮著光,光線不甚明亮,大丫頭跑得特別快,好幾次差點絆倒。

譚振興:“……”

害怕他吃了還想吃?不管怎麽說,閨女還是向著他的,幾個人,就問了譚盛禮和他要不要吃糖,不枉費自己早起陪他們玩躲貓貓了。

兩顆糖,撐得譚振興腮幫子鼓鼓的,譚盛禮沉沉看他兩眼,長長嘆息了聲,“去書房吧。”

大清早出門,天黑歸家,連進士老爺的面都不曾看到,想想未免覺得掃興,譚振興興致並不高。

他吃掉顆糖,嘴裏還含著顆,舍不得吃,太甜了。

“可知我為何不讓你們遞上文章?”落座後,譚盛禮突然問了句,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譚振興囫圇不清地回答,“不知。”

窗戶沒關,燭火被風吹得東搖西晃。

譚盛禮斜眼,眼神鋒利,嚇得譚振興喉結滾動,差點把糖整顆咽了下去,忙無聲無息的張嘴,輕輕地咬破糖,盡量憋著不發出聲響,連山楂帶核的吞入腹中。

譚盛禮:“……”

他嫌丟臉,起身關上了窗戶。

風隔在窗外,燈罩裏的火啪啪啪的,在寂靜的夜裏尤為清晰,沉默時,譚振學展開自己前兩日寫的文章,字跡端秀,卷面整潔,他特意謄抄過的,就怕個別字筆力輕重不均給進士老爺造成不好的觀感,如今卻是用不著了,他遞給譚盛禮,說道,“和乞兒讀的那兩句話差不多吧。”

君子尊敬賢人,鼓勵好人,能憐憫那些能力不足的人,進士老爺名聲顯赫,受人追捧,理應謙虛寬容待人,而他卻讓眾學子苦等不露面,自恃身份,高高在上,縱使學問高深,仁德略顯不足。

而譚盛禮常說立身於世,做人比做學問更重要,進士老爺此舉違背了譚盛禮的準則,譚盛禮自是不會結交他的。

“好學而不好仁,雖為進士,亦不能為天下讀書人表率。”譚盛禮緩緩落座,目光灼灼地掃過他們,“禮貌謙讓,寬容待人,雖未及第,卻以榮焉。”

四人異口同聲,“父親說的是。”

“辰清叔說的是。”

進士老爺這番行徑確有不妥之處,授課忙碌,早早差書童說明情況,收了文章詩文讓讀書人自行離去即可,他不作為,任由讀書人等到傍晚,多少有炫耀之嫌,低微時不卑不亢,顯赫時不驕不躁,兩榜進士,行事過於浮躁了。

“溫習功課吧。”譚盛禮略有些失望地說。他極少評價旁人不好的地方,還想說點什麽,但看四人拿出功課各做各的,又止住了。他還有話沒說,觀今日眾讀書人表現,進士這番行為乃是常態,若天下讀書人皆如此,又有誰能正風氣,風氣不正,百姓們又該如何?

更深的道理,他希望四個孩子好好思考,讀書人,不該是這樣的。

譚振學的這篇文章寫得不錯,不知是否緊張所致,立意過去淺顯了,不是平時的水準,譚盛禮眉頭緊皺,雖不曾說話,譚振學卻心生慚愧,若在進士面前就失了水準,他日金鑾殿上,他不得表現得更差勁,他虛心道,“父親,兒子錯了。”

“重新寫。”這篇文章,除去文采和流暢度,童生隨便能寫得出來。

他又翻了翻譚振興他們的文章和詩文,指出不足處讓他們修改,講了兩道算學題就回屋了,乞兒坐在桌邊練字,乞兒喜歡寫大字,筆畫歪歪扭扭的,但長進很大,尤其是自己的名字,寫得很圓潤飽滿,和其他的字截然不同,他把寫好的字給譚盛禮看,以前每日五個字,現在每日二十個字了,今天的還沒教。

譚盛禮接著上次的往下教,他先看乞兒寫,不好的地方給他指出來。

乞兒寫字很認真,不多時就寫好了,他翻出《論語》書上的文章,問譚盛禮那個字怎麽念。

“譬如為山,未成一簣……”譚盛禮念給他聽,他自己跟著念了兩遍,問譚盛禮,“譚老爺不教我讀書嗎?”

暈黃的光下,乞兒臉蒙上了紅暈,他小聲說,“老夫子都教我讀書。”

“乞兒想讀書嗎?”譚盛禮握著他的手,教他寫譬字的筆畫,乞兒垂眸,修長的睫毛在眼瞼投下圈黑影,誠實道,“我不知道。”以前他偷偷去私塾,感覺讀書很好玩,老夫子授課很有趣,他天天都想去,跟著譚老爺後,他覺得讀書比他想象的要復雜,很悶,很無聊,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堅持下去。

“沒關系,以後就知道了。”譚盛禮語氣很輕,慢慢教他寫了兩個字,停筆後,乞兒乖乖收拾紙筆去旁邊寫字,譚盛禮則開始做自己的事:抄書。

年後就鄉試,這次進士來是最後次機會,慕名而來的人很多,書院周圍人滿為患,讀書人不論老幼,早晚在外邊候著,就怕自己的文章得到進士老爺親睞錯過面見的機會,滿懷著期待和激動,每過兩刻鐘,會有書童出門喊名,喊到名字的欣喜若狂往裏走,沒喊到名字的繼續在原地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