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夜宴

大概因公主在側,眾男賓略顯拘謹,不似先前在園中時任意說笑、暢所欲言,相互祝酒也格外客氣,公主在簾中又一言不發,冷場的狀況便不時發生,大家只好裝作凝神看樂伎歌舞,想必兩廂都會覺得有些無趣,於是,我提議賓主行玉燭酒令為樂,立即獲得了眾人響應。崔白數了數在座之人,笑道:“行酒令人越多越好玩,我們這裏男賓只五人,還要選出一位做玉燭錄事,人便少了些,不如公主也參加罷。公主不必從簾中出來,需要抽取玉燭時請玉燭錄事傳遞便是。”

李瑋面有難色,偷眼望向珠簾後,而那裏鬢影微晃,有釵環輕碰聲及女子竊竊私語聲傳出,少頃,嘉慶子從簾中走出,對崔白道:“公主說行酒令亦無不可。既如此,玉燭錄事便請梁先生做了罷。”

玉燭是指一種行酒令的酒籌器,狀如簽筒,中有若幹酒令籌,由選出來的“玉燭錄事”管理,賓主行令時把酒令籌送至搖骰子點出的抽籌者面前任其抽取,再根據上面所刻的語句決定誰飲酒、飲多少,以及一些獎懲娛樂方式。在這種私家宴集上,玉燭錄事通常由擅長酒令和通曉音律的男賓擔任,此刻又要肩負進入簾內與公主聯系的任務,因此公主指定由我來做。

我起身領命,旋即接過侍女送來的一套論語玉燭,將骰子盒送至李瑋面前,請他先搖。李瑋搖了搖,掀開一看是四點,順著序數去,抽籌的應是歐陽修。那玉燭中的酒令籌有數十根,皆為長條形,有弧形柄,銀質鎏金,正面刻有楷書令辭,上半句為《論語》中辭句,下半句是行令內容。歐陽修在我呈上的玉燭筒中掣了一簽,我接過朗聲念出:“子在齊韶三月不知肉味,上主人五分。”

歐陽修遂向李瑋微笑舉盞,李瑋亦當即托起酒盞,飲了五分。此後歐陽修接過骰子欲繼續搖,卻見七郎擺手,道:“公主也是這裏的主人,內翰緣何只敬都尉不敬公主?”

歐陽修大笑:“說得有理,是我疏忽了。”於是舉盞起身向公主祝酒。

珠簾後的侍女為公主斟滿了酒,公主將要飲時,酒盞卻被嘉慶子截去。嘉慶子隨即現身於簾外,對眾人說:“公主微恙初愈,又一向不善飲酒,不如令由公主來行,但這酒由我代公主飲罷。”

公主如今身體確實很孱弱,我本也不想讓她多飲,便順水推舟地道好,李瑋附和,眾人亦不好反對,歐陽修敬公主的那五分酒便由嘉慶子代飲了。

接下來歐陽修搖骰子,這回數到公主,公主掣簽一看,卻是:“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上客五分。”她忍不住笑起來,也沒有壓低聲音便道,“這一簽真應景呢!”於是命我宣讀,再讓嘉慶子敬眾賓客五分。

眾人立即起身,朝公主躬身後飲足五分,而嘉慶子也陪他們又飲了一回。

隨後的情形比較古怪,除了我被七郎抽到一回“問一知十,勸玉燭錄事五分”之外,其余幾輪的飲酒者幾乎都是主人,那些簽皆是“勸主人五分”,“上主人十分”之類。有一次崔白抽到了“君子不重則不威,勸官高者十分”,便勸歐陽修飲酒,歐陽修卻說自己哪有公主尊貴,在帝女面前,臣子豈敢稱官高,遂推辭不飲,讓崔白轉而勸公主。最後少不得又是嘉慶子代公主飲了這盞。

嘉慶子自己酒量本不大,這次宴席上所用的酒盞又是白瓷螺杯,容量不小,幾杯下肚後她已面泛桃花,頗有醉意。崔白留意到,幾度顧她,目露憐惜神色。後來又輪到他掣簽,他看了一眼,也不待交與我宣讀便迅速把簽投回簽筒,自己揚聲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放!”但鄰座的歐陽修卻擺首笑道:“崔先生抽到的不是這支簽罷。”然後伸手把剛才崔白投進去的簽又掣出來,向眾人展示,“應是這支。這支簽頭上有小傷,剛才我抽到過,所以記得。”

我接過一看,果然又是那支“子在齊韶三月不知肉味,上主人五分”。其余旁觀者得悉,也都笑了起來,連稱當場作弊,該罰。七郎含笑顧崔白,道:“原來子西兄亦是憐香惜玉之人。”

崔白笑而不答,只對我說:“好,如何責罰,請玉燭錄事下令,但剛才那支簽上的話還是別作數了。”

我立即接受他的建議,微笑道:“那便請子西為賓主獻藝侑酒,不拘歌曲戲法,有趣就好。”

崔白頷首,站起來從大袖中取出一個什物,對眾人道:“我也猜到今日宴集少不得要行令,所以帶來這個,以博諸位一笑。”

他慢撥絲縷,將那物事垂展開來。那是一個木制彩繪的小小傀儡,大袖襕衫,作書生打扮,每個關節皆可活動,頭部與手足皆有絲線懸系,另一端線頭系於上方手柄上,崔白雙手起伏,引動手柄,下面的木偶也就隨之手舞足蹈,動作很是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