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人的一生中難免會遇到一些事情,可能非常微小,卻能夠在不經意間改變你畢生的命運。比如你在二樓澆花,一不小心碰翻了一個花盆,該花盆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落到了街上,正好砸死一個老頭。於是你鋃鐺入獄,因為誤傷人命的罪行被發配到邊疆服苦役,這輩子的寒窗苦讀、那還未到來的功名利祿就此化為泡影,在塞北漫天的風沙中消散無形。你事後無比的後悔:我他媽幹嗎吃飽了撐的要去澆花?幹嗎肘子不收好非要把手插在腰間?但此時的後悔已然無濟於事,命運已經改變,不可能重頭再來一次。

  對於路習之而言,這個花盆打翻於他二十二歲那年。那時候他是一個既缺乏天分又不勤奮的讀書人,每一天捧著書本在城裏四下轉悠,從來都無法把那些文字真正塞進自己的頭腦裏。在鑫城充滿誘惑的空氣裏,大多數年輕人總是比較浮躁,幻想著自己有朝一日成為赫赫有名的商人,錦衣玉食,富甲一方。路習之這樣家境尋常的即便沒有本錢,在心裏想想總是難免的,何況他生性輕浮好動,若不是為了從父親大人手裏騙到月錢,是斷不肯捧起比磚頭還沉重的書本的。

  三金為鑫,鑫城得名決非偶然,身處繁華的宛州南部,這裏的商鋪票號鱗次櫛比,家裏沒幾個鋪面的都不好意思出門見人。

  “幸好我臉皮厚,沒什麽不好意思出門見人,不然就趕不上那档子事了。”路習之後來如是說。此時他布袍敝屣,幾乎行遍了九州,內心的真正想法,也不知道究竟是慶幸還是隱隱覺得不幸。

  關於“那档子事”發生的日子,路習之的記憶出現了混亂,他感覺那似乎是個夏天,因為自己一路上渾身大汗,被陽光烤得焦頭爛額,每一寸皮膚都恨不能冒出輕煙;但又好像是在秋天,因為整座城市彌漫著無法排解的蕭索氣息,腳下似乎還有踏碎枯葉的窸窣聲。記憶在這裏自相矛盾,分出了兩條岔路,路習之經過長時間的思考後,決定放棄去探究其中的真相,因為那些細枝末節只是歷史身上無足輕重的汗毛罷了。

  “重要的是那個誇父,”他一再強調說,“一切都來源於他。那一刻我覺得整個世界都化作了無關痛癢的塵埃,只剩下了那個誇父……”

  只剩下了那個誇父。他如山的軀體堵住了原本很寬闊的街道,他巨大的腳掌每邁出一步就能讓人感受到足底傳來的震顫。他的頭顱就像一塊布滿雜草的粗糲巖石,如果這顆頭被人砍下來,大概也能砸死幾個人;他身上圍著一整張的獸皮,這獸皮上千瘡百孔地布滿了顯然是尖銳的武器造成的破洞,但沒有人能認出,這只大到可怕的生物究竟是什麽,竟然可以包裹住如此的龐然大物。

  他全身傷痕累累,插滿了箭支,還有鮮血在一滴滴地落下,在地面上留下一個個鮮紅的印跡,但他喉嚨裏不斷發出低沉的咆哮聲,一步不停地追逐著前方似乎快要跑斷氣的一輛馬車。誇父在這樣一個原本平淡乏味的上午突然出現在鑫城,出現在這個距離殤州無限遙遠的人類城市,就像一塊雪山中的千斤巨巖砸進了宛州溫婉的小橋流水中。

  當時路習之正在茶鋪裏喝著兩個銅錙管夠的茶水,從茶博士的嘴裏打探著最近發生在城裏的逸聞趣事,可惜由於他向來出手寒酸,頗具經濟頭腦的茶博士並不願意在他身上浪費時間,這讓他有些索然無味。

  那輛馬車首先出現,吸引了人們的視線。這是一輛特制的馬車,加高、加長、加寬,用四匹馬拉動,比尋常的馬車大了一倍都不止,顯然車廂裏裝了什麽特別巨大的事物。拉車的是北陸名種紫雲駒,這是百夫長以下的尋常騎兵都不能配備的優良戰馬,卻被用來拉車,而且車夫毫不懂得憐惜,手裏的鞭子玩命地抽在馬背上,伴隨著那些響亮的擊打,周圍識貨的看客們也禁不住發出痛惜的嘖嘖聲。

  但人們很快意識到,車夫這樣拼命地趕馬是有道理的。在他身後距離不到一裏,一個惡魔一般的誇父正在窮追不舍。他手裏沒有拿著誇父慣用的狼牙棒,而是一整棵大樹——興許是在什麽地方隨手拔出來的,那副猙獰的模樣在此事過去幾十年後還不斷被市井之民用來嚇唬不肯聽話的小孩。

  對於現場的絕大部分目擊者而言,這是他們一生中第一次見到活生生的誇父,但這第一次就讓他們過足了癮。尋常誇父的身高大約只能是人類的兩倍多,這一個卻足足有四五丈高,差不多是一個人的五六倍。這樣體形的誇父,在普通誇父部落裏每兩三百年也未必能出現一個,每出現一個必然是足以以一當百的偉大戰士,眼下竟然會來到遠離殤州的鑫城,實在是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