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者 The Pusher 第三章 羅蘭得手(第3/13頁)

這人在櫃台下面翻找了一陣,拿出一本翻得很舊的書,這跟槍俠看過的那本一般厚——這家夥捧在手裏好像是捧著一堆石頭。

他拿到櫃台上打開,轉向槍俠。“看一下吧。這麽說多年以來,你一直都在瞎打瞎撞地放槍?”他看上去愣了一下,接著又堆出一臉笑容。“請原諒我的雙關語。”①『注:他說的“放槍”(shoot)也有下流的意味。』

羅蘭沒聽見他說什麽,俯身趴在那書上,研究著那些看上去極為真實的圖片,“莫特百科全書”把這些仿真度極高的圖片叫做“找片”。

他慢慢地翻著書。不是……不是……不是……

他幾乎快要失望了。然而,就這工夫他驀然擡頭,興奮不已地看著那店員,弄得對方都有點怕了。

“這個!”他說。“這個!就是這個!”

他點著的這張照片是溫徹斯特“點四五”手槍子彈。其實這並不是他的那把槍的子彈,因為如今再也沒有人工拆卸的槍了,但他不必詢問什麽數據(對他來說數據也許不代表什麽)就認定這種子彈可以從他的槍膛裏擊發。

“噢,好吧,我看你已找到你要的東西了,”店員說,“可你也不必激動成這樣兒,夥計。我是說,不過是子彈嘛。”

“你們有這貨?”

“當然。你想要幾盒?”

“一盒有多少子彈?”

“五十。”店員這會兒是帶著真正的疑問在打量槍俠了。倘若這男人是打算買子彈,他必定會知道他得出示帶照片的持槍證。沒有證件,就別想買彈藥,槍都不能擺弄;這是曼哈頓行政區的法律。問題是,這家夥倘是真有持槍證,怎麽會不知道一個標準彈盒裝多少顆子彈呢?

“五十!”他揉揉下巴驚訝地瞪著店員。他這是即興發揮,沒錯。

店員朝左邊挪了挪,挨近現金出納機那兒……然後像是不經意的樣子,漸漸靠近他自己放在櫃台下面的那把點三五七梅格步槍,那槍裏上滿子彈隨時可以擊發。

“五十!”槍俠重復了一遍。他還以為是五顆,十顆,頂多十幾顆呢,但這……但這……

你帶了多少錢?他問“莫特百科”。“莫特百科”不知道,說不上一個準數,可他覺得自己皮夾裏至少應該有六十塊錢。

“一盒多少錢?”沒準六十塊下不來,他估計,但這男人也許會勸他拆零買,要不……

“五十顆子彈十七塊,”店員說,“可是,先生——”

傑克·莫特是個會計師,這回一點也不耽擱,答案馬上應聲而出。

“來三盒,”槍俠說,“三盒。”他用一只手指點了點那張找片。可以發射一百五十次的子彈!啊,眾神啊!這世界的儲存是多麽豐富啊!

那店員沒有動彈。

“你們沒有這麽多,”槍俠說。他一點兒也不感到驚訝。因為這事兒太好了以至都不能想像這是真的。一個夢吧。

“噢,我有溫徹斯特點四五,比這大的子彈我都有的是。”店員又朝左邊走了一步,更靠近現金出納櫃和那把槍了。如果這家夥是個瘋子,店員這會兒一眼就能瞧出,他一眨眼就能在他肚子上鑿一個窟窿。“我們還有老式陰陽槍的點四五子彈哩。我想知道,先生,你是不是有卡?”

“卡?”

“帶照片的持槍證件啊。除非向我出示你的證件,否則我不能把子彈賣給你。如果你想無證購買彈藥,你就把自己送到西切斯特②『注:西切斯特(Westchester),美國賓夕法尼亞州東南部一市鎮,這裏指設在該鎮的監獄。』去了。”

槍俠瞪著店員,腦子裏一片空白。這對他來說完全是對牛彈琴。他一點都不明白這是什麽意思。他的“莫特百科全書”對這男人的話的解釋也是含糊其辭,在這種情況下,莫特那些含含糊糊的說法很不可靠。莫特這輩子都沒有擁有過自己的槍。他是用其他怪招來實施那些惡心的計劃的。

這個男人又向左邊挪了一步,眼睛一點也沒有離開顧客的臉,槍俠想:他有槍。他以為我想找麻煩……或者沒準他要我找麻煩。這樣好找借口朝我開槍。

即興發揮。

他想起那幾個身穿西裝坐著藍白車輛巡街的槍俠。槍俠,是的,和平維持者,以武力維持世界安定的人們。但這些家夥看上去——至少一眼掃過去——就像這世界上其他那些無所事事的人們一個樣兒,軟塌塌的,毫不起眼——只是穿著制服戴著帽子,沒精打采地坐在車裏喝咖啡的兩個人。也許他判斷錯了。他寄希望於他們——這是他從來沒有過的。

“噢,我明白,”槍俠說著,在傑克·莫特的臉上做出抱歉的微笑。“很抱歉。我可能是跟不上趟了,這時代變化也太快了點——變化太快——我已經好久沒有正式持有槍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