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2年10月2日

最終,在一個寒冷刺骨的夜裏,我在開拓地的康內斯托加客棧找到了他,我走進客棧,發現他就坐在陰影裏,他向前聳著肩膀,手邊放著一瓶酒。他變老了一些,整個人蓬頭垢面,留著粗硬不羈的頭發,他身上再也找不到一絲昔日軍官的痕跡,但那絕對是他:查爾斯·李。

我靠近酒桌的時候,他擡頭看了看我,一開始,我被他那雙眼圈發紅的眼睛瞪得嚇了一跳。不過,任何瘋狂的跡象都要麽被他壓抑住了,要麽隱藏了起來,看見我他表現得無動於衷,只除了一絲我猜想是解脫的表情。我已經追蹤他一個多月了。

他沉默無語地把酒瓶遞給我請我喝酒,我點點頭,小酌了一口,又把瓶子還給了他。然後我們在一起坐了很久,看著酒館裏的其他顧客,聽他們在我們周圍繼續閑聊、遊戲、開懷大笑。

最後,他看著我,雖然他一言未發,但他的眼神已經為他說明了一切,於是我無聲地彈出了袖劍,等他合上眼睛,我就把袖劍刺進了他的身體,從肋骨下方刺入,直接捅進了心臟。他一聲不吭地死了,我把他放倒在桌面上,就好像他只是因為喝得太多醉倒了而已。然後我伸手從他脖子上取下了護身符,戴在自己脖子上。

我低頭看著它,一時間,它發出柔和的光芒。我把它塞進襯衣下面,起身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