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狂歡節的焰火(第2/6頁)

寫信的人有一手俊秀雅致的字跡,不但用詞準確,而且文法優美,毫無拼寫錯誤,與羅莎之前所見的那些肉麻的情書簡直大相徑庭。信上說,得悉德·庫普先生將要入贅蒙特鳩莊園,詢問是否知道蒙特鳩男爵家傳的一本古書,自己愛書成癖,願以五百金路易購買雲雲。

“五百?”讀到這裏,加米爾明顯愣了一下,“開什麽玩笑。”

羅莎轉過頭,不解地望著他。

“記得我昨晚去凡爾賽為蒂利伯爵買書嗎?”加米爾盯著信紙,“我和他已經認識很久了,他再怎麽愛書成癖,也不會慷慨到問也不問,第一次就出價五百個金路易。除非那本書是用等量的黃金打造的。”

“那是本什麽書?”羅莎問道。

“一本《聖經》而已。上個世紀的裏昂印刷品,老實說並沒有多大收藏價值。蒂利在前些年已經幸運地拿到一套完整的古登堡紙本了。”

羅莎的心跳驟然加速,仿佛一支離弦之箭正在加速沖刺,然後突然射中了靶心。早些時候,加米爾一提到書,她就有一種奇異的感覺。因為她終於意識到了蒙特鳩莊園裏的問題,對方那些被翻得亂七八糟的藏書畢竟給她提供了一條有用的線索。

她一開始沒有發現,是因為這條線索雖然明顯,卻不可見。

被害的蒙特鳩男爵的書房裏缺了一本書。

一本《聖經》。

任何一位識字之人,家裏一定會備有一本《聖經》。不需要是稀有的古登堡,或者是上個世紀的古董印刷品。就只是一本簡單的《聖經》,每家都會有的《聖經》,一本只要去向本堂神甫索取就可以得到的廉價《聖經》。

蒙特鳩男爵有一間巨大的藏書室。他收藏了無數珍貴的古代抄本和大量的現代通俗作品。他還熱衷於收藏同一本書的不同版本和譯本。但是他竟然沒有《聖經》。無論是哪一版的印刷品,何種語言,偌大一座蒙特鳩莊園連一本《聖經》都沒有。這件事無論怎麽看都極不尋常。

唯一的解釋是:蒙特鳩男爵的《聖經》在血案發生之後被人拿走了。

被兇手拿走了。

羅莎死死盯著對方手裏的那封信。

“德·蒂利伯爵是個什麽樣的人?”問出這句話之後,她聽到自己的聲音在顫抖。

“其實我並不太了解他——雖然我們認識有一段時間了。”加米爾沉吟著,“你也知道,周圍這些貴族們貌合神離,表裏不一,很難窺探到他們的真實想法。”

羅莎吸了一口氣。“我們現在必須去一趟他的藏書室。”她說。

不知不覺之間,羅莎竟然用“我們”代替了“我”。在她過去的生命裏,她從未有過同伴,而這一次,也許是人在異鄉遭受挫折,也許是對方身上那種奇異的熟稔感,她突然覺得自己不再是一個人了。

“這麽說,這件事的確和蒂利伯爵有關?”這是個疑問句,但是加米爾的樣子看起來並不驚訝。

“我現在也只是推測而已,要看到他的藏書才有定論。”羅莎的心臟砰砰直跳,“不過要去伯爵府盤查可沒那麽容易……”她皺起了眉頭。

“別忘了現在正是狂歡節。”加米爾俯身在羅莎耳邊說了幾句話。

羅莎臉上旋即露出喜色。

星期二。

這是狂歡活動的最後一天,也是狂歡節的高潮。從星期三開始,信徒們就要進入為期四十天的齋戒,所有的演出和慶祝活動都會被禁止,更沒有什麽舞會或者宴會,就這樣幹巴巴地一直持續到基督復活的日子。因此在這最後一天能夠吃肉的好時候,所有人從一大早就都穿上了節日的華服,爭先恐後地參加大大小小的公眾與私人活動去了。

費森伯爵也是同樣,他又訂制了一套華美的禮服,買了一頂嶄新的帽子,中午剛過就準備動身,去凡爾賽參加盛大的狂歡舞會。或者說,這些日子以來,他只參加由太子妃殿下舉辦的舞會,對其他大小貴族的邀請函則一率視而不見、漠不關心。

不過他也並沒有忘記朋友。一大清早,他就派遣了兩位男仆分別邀請羅莎小姐和達圖瓦子爵和自己一同前往,但不久之後男仆回來報告說,這兩個人竟然同時拒絕了他的邀約。費森氣得吹胡子瞪眼,在心底把這對明顯“重色輕友”的家夥不知道罵了多少遍,最終他無計可施,只好悻悻坐上馬車,獨自離開了巴黎。

下午很快就過去了,緊接著傍晚來臨了。凡爾賽的宮廷舞會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而巴黎市內的各種狂歡活動也逐漸接近了高潮。幾乎沒有什麽人願意在家裏待著,人們不畏嚴寒,三五成群地走在夜晚的大街上,向香榭麗舍大街和路易十五廣場進發。過不了多久,盛大的焰火表演將在那裏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