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冰下亡魂(五)(第4/5頁)

肖明成問道:“你跟那孩子說話時,沒人瞧見吧?”

猴兒重重點頭,“我特意把他們都打發走了才折回去找他的,說話時都看清楚了,沒有旁人,只要他自己別說,保管沒人知道。”

肖明成笑著贊道:“好小子。”

兩人用一大包點心送走了大功臣猴兒,立即點人去李大興家捉人。

“十一歲,”度藍樺眉頭微蹙,“這個年紀,怕是不好辦吧?”

大祿朝的法律相當健全,在未成年犯罪方面也有相關規定,而成年的標準,恰恰是十二歲。

根據法律規定,十二歲以下的未成年罪犯要從輕處罰,且不得隨便用刑,普通罪行可以用罰金和勞作代替;如果是故意殺人,或是故意造成其他不可挽回的嚴重後果的,也不能隨便判處死刑,需要用流放和苦役代替。

如果地方官員實在覺得性質過分惡劣,不殺不足以平民憤,則需要向朝廷奏報,由皇帝親自判定。

所以那小胖子的家長之所以選擇隱瞞,也確實是無奈之舉,因為根據法律規定,一旦事情敗露,別說李大興一家回來報復,就是兇手自己都能大搖大擺前來給他們添堵!以後的日子就沒法兒過了。

肖明成站起來踱了幾步,“所以咱們一定要守好秘密,絕不能讓李大興一家和其他人知道消息來源,另外,只要證據確鑿,我會盡量讓他們無法翻身。”

衙役們去李大興家捉人時,爺們兒四個正在炕頭上喝酒吃肉,見如狼似虎的衙役們闖進門,他們的第一反應不是尋常百姓的畏懼,竟然是抄起手邊的盤子碗、桌椅板凳對峙!

帶頭的衙役一看就氣笑了,直接用力一擡手,“兄弟們,這是要反了啊!敢在太歲頭上動土,還不給他們點顏色瞧瞧!”

李家爺們兒四個饒是再彪悍,也彪悍不過訓練有素的衙役,不過幾個照面就被打趴下,然後一條繩子穿成串兒綁走了。

有不少街坊聽見動靜,紛紛打開門縫探頭探腦的瞧,見竟然是李大興家被一窩端了,先是驚訝,繼而都叫起好來。

那李三整日遊手好閑不務正業,時常帶那些不三不四的混子往家裏去,弄得街坊鄰裏都很害怕,早就有怨言了。如今見衙門的人直接將四人都捉了去,簡直比過年還高興!

說來也該這李大興一家倒黴,若在平時,再多借他們幾個膽子也不敢公然挑釁衙門的人呐!奈何那日多灌了黃湯,爺們兒四個紮堆吹牛逼上了頭,吹到最後自己都信了,覺得只要給他們一把刀,那就是老天爺老大,他們老二……區區衙門的走狗算個鳥?

光天化日之下持械攻擊衙門的人可謂重罪,往輕了說那是打架鬥毆,可真要往重了說,硬按一個造/反的名聲也差不多了。

肖明成固然還不至於因為這個就把人往死裏折騰,但單憑這一條,就可以判這一家子二百裏流放並罰苦役。除了這顆毒瘤,周圍百姓也不必擔心被報復了。

這可真是大正月裏最令人高興的一件事了。

被衙役們痛毆一頓之後,李大興一家就基本醒酒了,再往大牢裏一丟,哪兒還有之前跟衙役們對峙的狂勁兒?腿肚子都嚇得轉了筋。

李三畢竟才十一,在度藍樺看來就是後世不知天高地厚的傻逼中二少年,平時勾結點下三濫就覺得自己能上天,誰都不放在眼裏,可真碰到硬茬子跪的比誰都快。

被提審當日,李三哭得鼻涕都出來了,嗷嗷叫著錯了,壓根兒不用什麽審訊技巧就把事兒交代了。

大年初二那天,李三又找了兩個熟悉的潑皮兄弟,準備出去找點樂子,結果一出門就碰上被趕出來的石頭。

當時的石頭正處於絕望之中,他知道自己在那個家裏待不下去了,但又不知道能去哪裏。就在那個時候,他看見了有說有笑的李三一行人,而正好對方又很隨意地朝他看了一眼。

就是這一眼,讓瀕臨崩潰中的石頭自覺抓住了救命稻草。

他雖然沒有什麽朋友,但偶爾也聽方老六等人說起,那李三是個“挺有出息”的混子,年紀輕輕就在街面上過活……

才八歲的孩子並不知道那所謂的“有出息”和“街面過活”是什麽意思,他只是朦朦朧朧的意識到,如果跟著這些人走,或許能有口飯吃。

於是他大著膽子走上前去,“我,我能跟著你們嗎?”

李三等人正愁沒個消遣,偏這傻小子自己撞上來,哪兒有往外推的道理?

三人當即嘀咕幾句,拉著石頭,一行四人出了城,直奔大青湖而去。

到了大青湖之後,其中一個潑皮就糊弄石頭說湖裏有好東西,只要他去拿了來,證明有膽量,日後就能跟他們混。

那時的石頭已經走投無路,只能答應。可走著走著,求生的本能逐漸占據上風,他終於意識到不太對勁,就哆哆嗦嗦的說不想幹了,想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