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66章

這個垂死的人打開筆記本,拔下筆帽,他停了一會兒,然後使開始寫了起來。

說來也怪,當筆尖在紙上劃過,就好像是將每一頁從上到下都覆蓋上了仁慈的魔力。單詞寫得松散而拖沓,字母寫得又大又歪,仿佛他通過自己的時間機器又回到了上小學的那段日子。

那時,他的父母還有一些剩余的愛能用在他身上,而他成為一個有趣的胖男孩和可能成為同性戀者的命運也還沒有注定。他還記得坐在廚房裏那張灑滿陽光的桌子邊,慢騰騰地在畫了藍線的“藍馬練習本”上逐字逐句地抄一本湯姆·斯威夫特的書,在他身邊還放著一杯可樂。他能聽見媽媽的說話聲從起居室裏傳來,有時候她是在打電話,有時候是在和鄰居聊天。

他只是孩子的那種胖,這是醫生說的。他的內分泌沒什麽問題,感謝上帝,而且他非常聰明!

看著一個又一個字母組成了單詞,一個又一個單詞組成了句子,句子又組成了段落,這每一部分都像是城墻堅固的堡壘上的一塊磚頭,而這就是語言。

“這將是我最偉大的發明,”湯姆堅定地說,“看看當我拿出盤子的時候將會發生什麽事情,但是看在上帝的份上,別忘了遮住你們的眼睛1

語言的磚頭。一塊石頭,一片葉子,一扇找不到的門。單詞。世界。魔法。生命與永恒。力量。

我不知道這是誰傳給他的,也許是他爺爺。他是一位牧師,人們都說他的布道是最精彩的……

看著隨著時間的推移,字寫得越來越好,看著他們一個個聯接起來,不用打印了,現在要用手寫。把思想和情節組織起來,這就是全部世界,是的,除了思想和情節別無其他。最後他終於還是得到了一部打印機(那時留給他的已經沒有什麽別的東西了,埃米上中學了,國家光榮會,啦啦隊長,戲劇俱樂部,辯論團,成績全部是A,她牙齒上的支架已經取了下來,她在這個世界上最好的朋友是法蘭妮·戈德史密斯……而且盡管他已經13歲了,可他孩子時的那種胖還一直沒有消,他開始用大字眼為自己辯護,並且帶著一種日漸增長的恐懼,他開始意識到什麽是生活,生活實際上是:一個未經開化的大鍋,他是裏面唯一的傳教者,在慢慢地受著煎熬)。打印機為他開啟了另一個世界。剛開始時他打得很慢,非常慢,而且不斷出現的打印錯誤帶來了難以置信的麻煩,好像這架機器是在有意地——但又非常狡猾地——和他做對。但當他比較熟練之後,他開始明白這架機器到底是什麽了——它是在他的頭腦和他想要征服的白紙之間的一種神奇的通道。在超級流感的那段時間,他每分鐘能打一百多字了,最後他能夠跟上他那狂奔的思想並把它們全部記錄下來了。但是他從來沒有完全停止過用手寫作,別忘了《紅字》和《失樂園》都是用手寫成的。

經過多年的練習,他的字比起法蘭妮看到的他寫在賬簿上的字進步多了,那字不分段落,沒有行距,看起來一大片。這就是著作——可怕的,寫得手都發酸的著作——而這卻是一或種愛的苦難。他心甘情願,滿心歡喜地用著打印機,但他總是把最得意的那一部分留著親手來寫。

而現在,他又要親手書寫他的絕命書了。

他擡起頭,看到小飛蟲在空中慢慢地轉著圈,像是蘭道夫斯科特的星期六日場電影裏的,或者馬克斯·布蘭德的小說裏的。他想把這寫進小說裏:哈羅德看到小飛蟲在空中轉著圈,等待著。他平靜地看了它們一會,然後又開始寫。

他的字又退步到了那種歪歪扭扭的樣子,想當初他顫抖的手所能寫出的最好的字就是這個樣子。他痛苦地回憶起灑滿陽光的廚房,冰涼的可樂,破舊發黴的湯姆·斯威夫特的書。而現在,在最後時刻,他想到(並且寫了下來),他本來可以讓他的父母高興的——他已經不那麽胖了,而且盡管從生理上講他仍是個處男,但在心理上他肯定不是同性戀者。

他張開嘴嘶啞地說:“世界之巔,媽。”

他已經寫了半頁。他看了看他寫的東西,又看了看自己卷曲的斷腿。斷了?這個詞真是太委婉了。它其實是斷成幾截了。此刻他已經在這塊石頭的影子裏坐了5天。最後的一點兒食物也吃完了。要不是下了兩場不小的陣雨,昨天,也許前天,他可能就已經渴死了。他的腿已經化膿,發出一股黴味,腫起的肉把褲子撐得很緊,土黃色的褲腿撐得像是香腸的腸衣。

納迪娜早已經走了。

哈羅德揀起放在他身邊的手槍,檢查裏面的子彈。今天他已經檢查過100多次了。在下暴雨的時候,他小心翼翼地保護著它,免得它被打濕。槍裏還有3顆子彈。當納迪娜俯身看著他,說她準備丟下他不管時,他朝她開了兩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