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深藏地下

押送三名囚犯去地下室花的時間比赫爾曼想象中要多。博士把這一路當成了有導遊陪伴的私家藝廊半日遊。他會對著一幅莫奈欣喜地自言自語,羅曼娜會無所事事地琢磨能不能擺得更顯眼些。

他們穿行於城堡的走廊之中,感覺就好像赫爾曼根本沒有拿槍指著他們。博士不停指著珍寶嘖嘖稱奇,順著走廊飛奔,欣賞伯爵浩若煙海的收藏。

“這些畫多麽美麗啊!”博士驚呼道,他們走在一條會讓博物館館長昏厥的走廊裏。“羅曼娜,你不覺得這些畫很美麗嗎?”

“不怎麽覺得。”她答道,似乎完全不為所動。

博士轉而向赫爾曼征求意見,赫爾曼一聲不響,他只好去糾纏達根。“我認為這些畫非常美麗。達根你覺得呢?”

“非常美麗。”達根已經明白了,順著博士的話往下說是最穩妥的。

他們穿過一間積灰的宴會廳,博士一張一張數著他們經過的畫。“根茲伯羅,嗯哼……魯本斯……哦哦,倫勃朗!”他吹聲口哨。“非常、非常美麗!”

赫爾曼充耳不聞。

他們來到一扇古老的橡木門前。赫爾曼打開門鎖,裏面是一段長長的石階,冷風迎面而來。他用槍比劃了一下。“下去,”他說。

博士在槍口下盡量開動腦筋,尤其是好好利用了下地牢的這一段時間。槍口和地牢,這兩樣富有魔力的東西,幫助邏輯跳出了相當出乎意料的好幾大步。這座城堡古老得令人驚訝。來的這一路上他們都待在一輛雷諾面包車的封閉車廂裏,博士只知道城堡位於一條幽靜老街上,而這條街道藏身於奧斯曼男爵設計的兩條輝煌大街之間。它能夠存活到今天,僅僅這一點就足以值得注意了。

巴黎人把他們歷史上的許多時間花在尋找一個又一個理由上,為的只是拆掉某一塊古老的城區,然後愛上不知怎麽幸免於難的那些地方。比起毀在德國人轟炸下的街區,反而是解放後政府重建巴黎時拆除的面積比較大。這座城市有好些個人滿為患的部門,專注於尋找最美麗的街道,然後精心制訂計劃,用購物中心和公路取而代之。

奧斯曼男爵無疑是這類狂人中瘋勁兒最大的一個。巴黎得名“光明城”就要歸功於他,感謝他在天際線上鑿出許多個巨大缺口,那效果恰似乞丐的笑容。他嘗試過讓巴黎循規蹈矩。設計用來漫步的小巷和邀請人們流連的街角被夷為平地,在原址建起筆直得可怖的街道。在奧斯曼的鐵腕之下,奇思妙想別出機杼的宏偉巴黎不見了,只剩下整整齊齊的一排排建築物,無論是高度、比例還是特征都一模一樣。但是不知怎的,這座巨大的城堡逃脫了奧斯曼的視線,博士贊嘆不已,否則這裏現在多半是個停車場。

當然了,奧斯曼男爵也是個多面人,博士記得很清楚。他是城市規劃師,曾經是拿破侖的心腹,他是情人、收藏家、謀士,也是個無聊得出奇的同伴。他是罪犯和勒索者,甚至根本沒有男爵的頭銜。不過巴黎才不在乎區區一兩個假貴族呢。巴黎甚至不怎麽在乎被他重整的街道。他的寬敞街道建成之後,巴黎人只是聳聳肩,然後和以前一樣閑逛,依然找到了能夠漫步的小巷和可以流連的街角。這就是巴黎。巴黎永遠存在。

他們拐過一個轉彎,踏上一段比剛才那段更加古舊的台階。“來,赫爾曼,告訴我,”博士說,“城堡在這兒有多久了?”

“足夠久了。”

“足夠久!我喜歡這個說法。真有那麽久嗎?”他們下了許多台階,博士心想。他們向地下走了很遠。隆隆震動說明附近不遠處有地鐵線路。很有意思,修建地鐵也沒有打擾這座城堡。再這麽一想,它能存在到今天實在太不容易了。“而且翻修過——至少四五百年前,對吧?”

“也許是的。”

“真的嗎?刺激,實在太刺激了。”

五百年前翻修過?假如你能管這個叫翻修的話,不過否則還能叫什麽呢?一幢古老建築物的穩步增長和演化?他經過一截從墻上戳出來的木頭,那面墻是磚頭、石方和山巖的怪異組合。他們就好像在進入一個洞穴。這截木頭太古老了,有一部分已經石化,仿佛是爛泥茅屋殘存下來的一小部分。你想想看,呃,史前爛泥茅屋的一小部分,那時候人類……那時候的人類……

博士經過一塊石頭,很久以前,有人在這塊石頭上刻出了古老的巖畫:兩個人在獵野牛。其中一個人只有一只眼睛,頭發蓬亂,手持長矛。當然了,這只是原始人的塗鴉。

想想看,博士心想。想想看,假如這幢屋子一直存在,而城市是圍繞它生長起來的?豈不是很有意思嗎?

博士很想仔細研究一下那幅巖畫。他轉過身,問下台階是哪個方向。“往哪兒走?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