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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阿瑟瑞拉克示意我起身,“你來對了。”他扶著王座把手站起,木乃伊質的皮膚像是開裂的舊皮革。我握緊了手中劍,提防著他的攻擊。

“可是我憑什麽把鑰匙給你?”他問道。

我操!這他媽的叫我怎麽回答?答錯了又該怎麽辦?他會吸掉我的靈魂然後將我的肉軀焚為飛灰嗎?

我的大腦飛速運轉,但我能想到的最好答案無非是:“讓我來證明吧,尊貴的阿瑟瑞拉克。”

巫妖嘎嘎笑了起來,令人不安的聲音在石墻間回響。“很好!”他說,“那就和我來比試比試吧!在坐騎上一較高低!”

我從沒聽說過不死的巫妖會和別人進行馬上比武,而且還是在地下城裏。“好吧,”我不很確定該如何回答,“但是馬在哪兒?”

“不是馬,”他走下王座,“是鳥。”

他朝王座揮了揮枯槁的手臂,光芒閃現,伴著音樂(我打包票那是《超級英雄戰隊》 的片頭曲),王座化成了一台老式街機。它的控制板上有黃色和藍色兩個搖杆。當我看到上面的遊戲名字時,忍不住咧嘴一笑。

《鳥蛋之爭》,威廉姆斯電子娛樂公司,1982。

“三盤兩勝,”阿瑟瑞拉克說,“你贏了,我會給你你想要的東西。”

“你贏了呢?”盡管勝負已定,我還是問了一句。

“如果我是勝利者,”巫妖回答,他眼裏的紅寶石變得更亮了,“你就得死!”他威脅似的舉起右手,橙色的火球出現在掌中。

“當然,當然,”我趕忙說道,“我也是這麽想的,只是確認一下。”

阿瑟瑞拉克手中的火球消失了,他伸出幹枯的手掌,上面擺著兩枚二十五分的硬幣。“我請客。”他走向遊戲機,投入了兩枚硬幣。叮當兩聲過後,投幣器上的數字也從零跳到了二。

阿瑟瑞拉克握住左邊的黃色搖杆,“準備好了嗎?”他用沙啞的嗓音問道。

“嗯。”我盯著他皮包骨的手掌,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把自己的指關節捏得噼啪作響,然後左手握住第二玩家搖杆,右手放在了按鍵上方。

阿瑟瑞拉克左右晃晃腦袋,頸骨發出樹幹折斷般的聲音,然後選擇了雙人模式。遊戲開始。

就算在各種奇思妙想層出不窮的八十年代遊戲界,《鳥蛋之爭》也算得上讓人耳目一新。每個玩家都控制一個手持長槍的騎士,主玩家騎乘鴕鳥,副玩家則駕馭著一只鸛。你得拍打翅膀飛行著和另一個玩家對戰,同時還要對付電腦生成的敵人(他們的坐騎是禿鷲)。每個被幹掉的禿鷲騎士都會變成綠色的蛋,如果不把它打爆,敵人又會從蛋中涅槃而出。玩家每死一次,生命數便少一格。有時,遊戲裏還會突然出現一只會全屏攻擊的翼龍。

上次玩《鳥蛋之爭》還是在一年多以前。它是埃奇最喜歡的遊戲之一,有陣子他專門在地下室裏放了一台街機。每次和我爭論到理屈詞窮或者雙方都口幹舌燥的時候,他就會邀請我來打這個。有幾個月我們甚至每天都在互相練習。剛開始的時候,埃奇還比我強一點,為此他嘲笑了我幾番。嘿,這可真把我惹火了,所以我開始自己研究《鳥蛋之爭》,每晚和電腦對練幾十場。鉆研的結果是埃奇在比試中漸漸落了下風,最後幾乎成了純粹的被虐。風水輪流轉,終於輪到我來恥笑他啦。最後玩的那次,因為被虐得太慘,於是他發誓再也不和我玩這玩意兒了。那之後,我們解決爭端的工具就改用了《街霸》。

我的技巧比想象中更生疏,開始的五分鐘裏我只能試著放松自己,想找回手感和節奏。這期間,阿瑟瑞拉克幹掉了我兩次——他沖刺的軌跡的確完美,簡直像機器般精準。哦對,他本就是個機器而且還是哈利迪親自設計的、最先進的人工智能。

在第一場遊戲的最後,我已經開始找到和埃奇比賽時的那種感覺了。但阿瑟瑞拉克無需熱身,他的表現始終很完美,而我之前死的次數太多,所以當我失去最後一條命時,連三萬分都沒打夠,真是丟臉。

“輸了一場,帕西法爾,”巫妖露出扭曲的笑臉,“還有一場。”

他沒繼續和那些禿鷲騎士戰鬥下去,而是伸手重啟了街機。過完開場動畫後,他又投了兩枚硬幣。

“準備好了?”他向控制板傾著身體。

我猶豫著沒有回答,而是問道:“嗯,你介意換個位置嗎?我比較習慣左邊。”

這是實話。我和埃奇在地下室玩的時候,我用的總是鴕鳥。第一場在右邊確實影響了我的節奏。

阿瑟瑞拉克考慮了一會兒,然後點點頭,“不介意。”他往後退了一小步,與我交換位置。我突然意識到這一幕該有多荒唐:一個披盔戴甲的戰士和半神巫妖共處一室,兩人還在一起玩街機。《重金屬》 和《龍志》的封面也許都沒用過這麽超現實的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