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處“借”來玉驄馬

  馬蹄濺過,幾瓣杏花乍起。

  段青衣說過,鶯歌恰恰,便是江南。

  我騎著玉驄馬招搖過市,額上的一點菱花痣,皎皎如星,溶在三月的春風中。我隨意踢了踢小短靴,上面絹繡著幾簇泛舊的冰梅,笑對著江南煙隴上的繁花似錦。段青衣口中鶯鶯燕燕的江南風情並沒讓我過多矚目。

  畢竟,從本質上講,我是一個賊,不關心風月,所關心的是哪些戰利品將落入我的手心;哪些戰利品分文不值,偷它們等於浪費我寶貝的技術含量。

  胯下的玉驄馬,便是我的戰利品之一。

  兩天前,拜月廟香會上從一遠看上去模樣貌似俊俏的白衣公子手裏,所得。之所以說“貌似模樣俊俏”,是因為我沒能到近前去考證,而據我多年累積的江湖經驗看來,男人這種動物,很多都是“遠看山有色,近看大驚失色”的。

  那白衣傻小子手下的一幫家丁還曾在馬屁股上追了半天。為首的家丁,一看身子骨知道是地球人的來頭,但是再看他那張臉,分明是天外來客。我被這新物種嚇得花容失色,緊張過度中,脫下一只短靴扔了出去。

  要說我擲飛鏢的技術那可真不是一般的爛,但是這一次,短靴卻擲得不虛此發啊,嘭——就將此人砸倒在地。早知道這樣,我將以前的飛鏢都做成靴子狀就好了。身後那些家丁並沒因此而總結教訓,依舊狂追不舍。唉,依照他們的智商,根本就理解不了,兩條腿是不可能跑得過四條腿的。

  倒是那白衣公子,特沉得住氣,眼皮都不眨的,依舊跟拜月廟香會上剛泡的某一閨閣美妞扯扯小手,眉來眼去的。那神輕氣閑的樣子,根本沒把這匹馬放在心上。

  如此看來,我還是一個好人,替這馬換掉了無良的主人。在馬背上我還考慮了一個很具現實意義的問題,就是現在江湖上很多少俠,喜歡一身白衣打扮,他們以為這就飄飄出塵了,其實,特別土,一點兒都不時尚。最恐怖的是某些“老俠”,硬是一身白衣。他們以為老黃瓜刷上綠漆,可以蒙混過關。殊不知他們這身打扮,再配上稍稍風塵了的臉蛋,就算不像地獄中的白無常,也像是剛剛奔喪回來。

  另外,我第一次做賊的時候,所盜之物,就是做客到我們角浦一中年胖俠的一襲白衫。說到角浦,我得小小插上一段話,那就是,角浦雖然小,但是常有陌生人來此詭異的溜達;陌生人來的次數多了,也就不覺得詭異了。其實,我本來就沒當這其中的任何一陌生人詭異過,因為只要你在角浦呆過,接觸到總是飛檐走壁且好愛偷看別人洗澡的一斛珠;或者將羽毛扇子上的羽毛摘下來插滿頭的劉師爺;哪怕是角浦裏那種甜瓜的劉土豆,甚至最不起眼的地保吳征福啊、江湖郎中蔣瞎子啊,你就知道什麽叫日新月異、鬥轉星移;其他人在角浦這各色人等之中,簡直就是再過平常不過了。

  繼續說那個被我偷了白衣的中年胖俠。

  令人沒想到的是,第二天,那中年胖俠居然又穿著另外一套白衣晃蕩在角浦的阡陌上,把酒臨風,作玉樹狀。我一看,惱了。你怎麽能這麽玷汙“玉樹臨風”這個詞眼在我心中的偉岸形象呢?所以,我再接再厲,不屈不撓,長線作戰,一連偷了他十八次。

  看著第十八套白衣的時候,我心想,出一趟遠門居然會帶這麽多衣裳,這小子難道是販衣服的?靠,就是販衣服的,這下你該“山窮水盡”的穿別的顏色了吧?

  為了慶祝這一革命性勝利到來的時刻,我特地一大清早抱著倆地瓜當午飯,跑到他落腳的那家客棧蹲點兒。結果,這個胖俠哥哥,在日上三竿的時候,下身穿著他僅有的小白褲衩,上身纏著客棧的白床單,一臉憤憤走上了大街。他的“白色”偏執狂驚得我將倆地瓜還沒啃,就“pia”掉在了地上,砸出兩個大窟窿。

  後來,白衣胖俠哥哥被角浦的地保吳征福給綁到了我們黃花縣府大衙,說是因為這中年胖俠衣著不整、破壞公共秩序;體態醜陋汙染社會環境。

  馬蘭花,也就是這位胖俠,名字是後來得知的,刑滿釋放後,瘋哭著跑出黃花縣,他拿捏著蘭花指拔出腰間寶劍長嘯:天妒藍顏哪!

  隨後,離開。

  不出半月時間,此君(據我推測,是這白衣胖俠)將自己的不幸遭遇傳遍江湖。所以,“角浦”二字,便成了“賊窩”的代言詞,甚至被誤傳為:全民皆偷。

  但是,待我在江湖之上遊蕩久了,才知道,馬蘭花並不是對白色有偏執,而是那段日子,他正在披麻戴孝而已,不想一片孝心,卻被我無情的、硬生生的給蹉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