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女生外向

濃密的樹蔭下,慕姍姍在看著一疊手稿,正是林子軒剛寫好的小說《頑主》。

他拿出手稿來不是為了顯擺,而是讓慕姍姍把關,看看這篇故事有沒有問題。

慕姍姍的父親在文化部門工作,對刊物出版和發行的尺度非常了解,《頑主》裏有不少諷刺社會不良現象的地方,林子軒拿不準分寸。

這個時代講究思想正確,他可不想招惹麻煩。

時間流逝,慕姍姍看完了小說。

她瞥了一眼閉著眼睛躺在一邊的林子軒,想不到在學校裏一直表現平平的林子軒變化這麽大,會寫詩,會唱歌,現在又開始寫小說。

由於家庭的熏陶,她自幼就對文學藝術很有興趣。

不過她只是喜歡看,並沒有動手寫的想法,她認為自己沒有那個天賦。

然而,慕姍姍沒想到陰差陽錯的和林子軒交往,竟然交往出來一個作家。

林子軒的這篇小說她覺得很有意思,至少比那些發表在文學雜志上的小說有意思。

怎麽說呢,這篇小說沒有通篇的說教,也沒有訴說苦難的歷史,而是采用一種調侃的筆調來描寫生活,這種寫作方式非常新穎,容易被年輕人接受。

或者說,這就是一部寫給這個年代年輕人的小說。

她雖然不認同小說中的有些做派,但不得不承認,這小說看的有些解氣。

這個社會很沉悶,單位裏的人按部就班,每個人都各司其職,井然有序,作為年輕人,她有時候也想透透氣。

慕姍姍又看了林子軒一眼,或許,她真的找到了一個有才華的家夥。

“喂,大作家,起來啦。”慕姍姍拿著手稿拍在林子軒的身上,叫喊道。

“啊,你這麽快就看完啦,那還等什麽,趕緊贊美我吧。”林子軒翻身起來,得意道。

“就你還想要贊美。”慕姍姍鄙視道,“知不知道你這字有多難看,人家編輯看到你的字就直接扔掉了,也就是我還能看的下去。”

“不會吧,我的字雖然不大符合大眾的審美標準,但還是能認清的啊。”林子軒爭辯道。

“還大眾的審美標準?你就給自個臉上貼金吧。”慕姍姍嘲笑道,“你想想,雜志社的編輯一天要看多少稿子,字跡的好壞影響編輯的心情,就算你小說寫的再好有什麽用,你以為自己是著名作家,要編輯親自向你約稿啊。”

“難道我還要先練個幾年字,等練好了字再去寫小說?”林子軒郁悶道。

“算啦,看你可憐,我就勉為其難的幫你謄寫一遍吧。”慕姍姍漫不經心地說道,“等你成名了,就算你的字再爛那些編輯也會看的下去。”

“你突然對我這麽好,我有點不習慣,不會有什麽企圖吧?”林子軒小心翼翼地說道,“你可別逼我,你要是逼急了,我只能以身相許了。”

“你少給我貧,你還是把這股貧勁用在小說上吧。”慕姍姍恍然道,“我總算明白你為什麽寫這部小說了,你就是犯貧呢。”

“怎麽樣?這小說裏沒有什麽犯忌諱的地方吧?”說到正事,林子軒認真起來。

“我也說不好,應該問題不大,我看著挺好。”慕姍姍評價道,“要不我拿給我爸看看。”

“這不太好吧,上次的事情就麻煩咱爸了,這次再麻煩……”林子軒尷尬道。

上次詩歌的事情多虧了慕致遠,如果小說還走慕致遠的路子,他總覺得有點難為情,而且可能會給慕致遠留下不好的印象。

再說,慕致遠雖然是上級主管部門,但也不好一再的做這種事情,要講究影響呢。

“這時候知道生分了,早幹嘛去了,那是我爸。”慕姍姍不以為然道,“我就是問問,要是沒問題你再去投稿。”

“那行,反正早晚都是一家人,我就不矯情了,你做主吧。”林子軒灑脫道。

“誰和你是一家人,差點被你繞進去。”慕姍姍拿稿子打在林子軒的身上,佯裝生氣道。

“來人啊,家庭暴力啊,警察叔叔在哪兒?”林子軒大喊道。

兩人在樹蔭下嬉笑打鬧,肆意揮灑著青春。

光陰從他們身邊悄悄走過,把這些畫面轉變成回憶,永遠的留在他們的心底。

慕姍姍回到家裏,開始謄寫《頑主》。

她自小練字,字跡娟秀整潔,看起來賞心悅目。

慕致遠和李虹非常驚訝,發覺女兒晚上躲在房間裏不出來,難道是失戀了?

做母親的心細,在吃飯的時候旁敲側擊一番,慕姍姍沒有隱瞞,他們夫妻才知道原來是女兒幫著林子軒謄稿子呢。

夫妻倆對視一眼,頗為感慨。

他們對女兒呵護百倍,不願意讓她受累,想不到女兒卻心甘情願的替林子軒謄稿子。

這真是一個讓父母傷心的故事。

慕姍姍謄寫好稿子,交給父親審查,慕致遠要比女兒看的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