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三章 作家經紀人

布魯姆斯伯裏出版社願意出版《小雪的大冒險》是因為林子軒不是一位新人作家,而是在國際上有一定影響力的著名作家。

而且,這部童話小說在華國的銷售業績過於優異,值得他們嘗試。

如果沒有以上兩點做基礎,即便小說真的很好看,他們也不會有出版的打算,甚至可能都不知道有這本小說的存在。

出版社和林子軒簽訂了出版合同。

他們並沒有明說只出版《小雪的大冒險》第一冊,而是在合同中加入了一個限制條款。

如果《小雪的大冒險》第一冊在英國的銷量少於十萬冊,出版社有權利終止後續圖書的出版,出版社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責任。

十萬冊是一部小說是否暢銷的分水嶺。

小說銷量超出十萬冊,說明這部小說有一定的讀者群,值得出版社加大推廣力度,或許還能經營出一個圖書品牌。

銷量低於十萬冊,不是說這部小說沒有前途,而是出版社要考慮投入風險的問題。

通過各種渠道推廣書籍花費不菲,投入和收入不成正比。

要是低於一萬冊,出版社可能就直接放棄了,連成本都不一定能收的回來。

出版社不是慈善機構,他們看重的是圖書帶來的收益,圖書的價值由市場來決定。

他們出版這部兒童圖書只是試水,給出的條件不是很高,只有百分之十的版稅,這還是因為林子軒拿了意大利文學大獎的緣故。

林子軒沒有討價還價,這份合同只是關於《小雪的大冒險》第一冊的出版。

如果這部小說在英國的銷售火爆,他自然會和出版社繼續談條件。

由此可見,在書籍出版的過程中,合同的重要性,不僅要防止合同中出現的陷阱,還要盡可能的保障自身的權益。

作家不是律師,弄不清楚裏面的條款,上當受騙的大有人在。

林子軒有這方面的經驗,請了律師過來對合同進行核查,排除出版社的各種霸王條款。

“林先生,你應該在歐洲尋找一位經紀人,負責推廣你的作品,我們可以為你介紹這方面的專業人士。”出版社的人提醒道。

目前,林子軒的小說在歐洲受到歡迎,但還沒有進入英語區國家。

就是說沒有英文版本,英國雖然屬於歐洲,不過英國和歐洲其他國家的聯系不怎麽緊密,他們覺得自己屬於英語區國家。

在西方,作家大多都有自己的經紀人,經紀人的作用非常大。

他們代理作家的作品,為作家選擇合適的出版社,協助作家和出版社進行稿酬和版權的談判,替作家爭取利益,評估與發掘作家的商業潛能。

其中包括對作家的現有作品進行國際版權拍賣、翻譯,並將作品推向電視、電影、戲劇、音像等各種領域,擴大作品的商業價值。

他們會不斷的和作家交流,了解作家的寫作潛能,幫助作家保持創作的可持續性。

當然,經紀人不是白幹活,而是會從作家的收益中拿到提成。

一名經紀人往往代理很多位作家的作品。

他們在出版行業有人脈關系,和文學界的評論家熟悉,知道怎麽把一部三流小說包裝成暢銷書,還能把一名新人作家捧成暢銷書作家。

作家和經紀人的關系較為復雜。

一方面,經紀人幫助作家處理出版上的雜務,讓作家能夠安心的寫作;另一方面,他們會研究圖書市場的趨勢,給出作家創作上的建議。

一般來說,不是出版社要求作家修改作品,而是經紀人這麽做。

經紀人會盯著市場,研究讀者,給作家提出這樣那樣的建議,怎麽寫才會符合市場需求。

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在幹涉作家的創作自由。

作家依賴經紀人,同時又想保證創作上的自由,這和演藝圈裏演員和經紀人的關系一樣,演員不想演這部戲,但經紀人覺得演這部戲會紅。

不少作家和經紀人是好朋友,但也存在著矛盾。

對林子軒來說,要找的經紀人應該叫做作品海外版權代理人。

他以往的書籍是這麽操作的。

比如有一位意大利漢學家看上了《活著》,這人會給《活著》寫一份介紹,交給意大利國內出版社的編輯看。

如果編輯願意出版,就會聯系林子軒,洽談出版合同。

只有談好了出版合同,這位漢學家才會翻譯小說,等小說在意大利出版,這位漢學家還會寫文章,接受記者的采訪,給《活著》做宣傳。

實際上,這位意大利翻譯就起到了經紀人的作用。

這只是針對意大利而言,隨著《許三觀賣血記》和《小雪的大冒險》陸續在各國出版,林子軒需要找一位熟悉歐美國家出版行業的版權代理人。

在華國國內,還沒有作家經紀人的概念,都是作家和出版社直接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