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歷史和社會的負恩者(第3/5頁)

日語中有很多類似“Thank you”的說法,表達受恩時的不安心情。其中含義最清楚,並被現代都市大百貨公司采用的是“謝謝”(ぁりがとぅ,有難ぅ),其本意是“這可太難得了”(Oh, this difficult thing)。日本人常說的這句話在這裏是說,顧客上門購貨,給商店帶來了巨大而難得的恩惠,是一種恭維之辭。在接受別人禮物及許多其他場合中也都使用。另有幾種一般表示感謝的詞句,則像“気の毒”(真過意不去)一樣,是表示受恩惠時的為難心情。小店主經常掛在嘴上的是“すみません,済みません”。這個詞(すみません)的本意是:“這怎麽得了呢?”即“我受了您的恩。但在目前經濟安排下,我永遠無法償還,感到非常遺憾”。這個詞在英語中被譯成“Thank you”(謝謝)、“I'm grateful”(十分感激)或“I'm sorry”(對不起)、“I apologize”(很抱歉)。譬如在大街上,一陣風吹走你的帽子,別人給你揀了回來,在這種場合用這句話最合適。當那人把帽子給你時,作為禮節,你在接帽子時應當表示自己內心的不安:“這個陌生人現在施恩於我,我卻無以報答,深感內疚。我只有道歉,才能稍許好受一些。‘すみません’(這如何得了)也許是日本道謝語中最普通的。說這句話就是承認:‘我受了他的恩,接過帽子並不能結束此恩,但我卻沒法辦,因為我倆是萍水相逢。’”

在日本人看來,還有一個更強烈表示負恩心情的詞,就是“かたじけなぃ”(誠惶誠恐)。這個詞的漢字寫作“辱なぃ”“忝なぃ”④,兼有“受辱”與“感激”兩層意思。日文辭典解釋這個詞時說:你受到了特別的恩惠,因而感到羞愧和恥辱,因為你不配接受如此之恩,因而你用這個詞表示你受恩時的羞愧感。而羞愧(恥),如同我們下一章要講的,日本人對此極為敏感。日本的老派店員在向顧客道謝時,仍使用“かたじけなぃ”(誠惶誠恐),顧客買貨要求賒賬時也說“かたじけなぃ”。這個詞在明治以前的小說中,是經常出現的。身份低的小姑娘被領主選中為妾時要向領主說“かたじけなぃ”(誠惶誠恐),意思是說:“我十分羞愧,配不上受此恩寵,對您的仁慈,我感到受寵若驚。”同樣,因決鬥被當局赦免無罪的武士,也要說“かたじけなぃ”,表示“我蒙受如此大恩,簡直沒臉見人。我不應該如此自作自踐,我萬分後悔,向您表示深切的謝意”。

上述各種說法雄辯地說明了“恩的力量”,比任何其他概括或總結都要好。人們在受恩時常懷矛盾情緒。在公認的社會人際關系中,“恩”所內含的巨大債感推動著每個日本人竭盡全力以償還恩債。但是,恩債感又是很難受的,因而也很容易產生反感。對於這種反感,日本最著名的作家夏目漱石⑤在其名著《哥兒》這本小說中作了生動的描述。小說的主人公幼年是在東京長大的,起初在一個小鎮上當教員,很快就感到自己的同事大多平庸之輩,實在合不來。但其中有位年輕教師和哥兒的關系還不錯,他戲稱這位新朋友為“豪豬”。有一天,他倆在一起,“豪豬”請他喝了一杯冰水,破費了一錢五厘,約相當於零點二美分。

後來不多幾天,有位教師在哥兒面前挑撥,說豪豬在背後講他壞話。哥兒相信了這位搬弄是非者的話,馬上想到豪豬給的那杯冰水之“恩”:

雖然只是一杯冰水,接受這種表裏不一的家夥的恩,實在有損我的面子。雖然只是破費了他一錢五厘,但一錢也罷,五厘也罷,接受這種騙子手的恩,我死了也於心不安。……受別人之惠,默不作聲,就表明我尊重對方,看得起他的人品。我喝的那杯冰水,本來自己付錢就可以了,他卻硬要爭著付,弄得我心裏總感到負疚,這可是金錢買不到的。我雖無權無勢,卻有獨立人格。要我低頭接受別人恩情,那就等於要我付一百萬元的回敬。

我讓豪豬破費了一錢五厘,真覺得等於對他回敬了一百萬元。

第二天,他把一錢五厘丟到豪豬的桌子上。因為,不算清這一杯冰水的恩債,就無法處理這兩個人之間的關系,即豪豬背地講他壞話的問題。也許他們會扭打起來,但必須先把那個“恩”了結,因為那已不是朋友之間的“恩”。

對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如此過敏,如此易於受到刺傷,在美國只能在染有流氓習氣的青少年的犯罪記錄或精神病患者的病歷中才能找到。但在日本卻被視為一種美德。也許日本人認為哥兒那種極端舉動,在日本人當中也不是那麽多吧。那也不過是多數日本人馬馬虎虎罷了。日本評論家在談到“哥兒”時,說他是“一個生性耿直,純似水晶,為正義而不惜戰鬥到底的人”。實際上,夏目漱石曾說“哥兒”是他自己的化身,評論家們也常如此公認。這本小說描繪了一個崇高的美德——受人之恩者應把自己的感謝看成具有“百萬元”的價值;只有這樣想,並且這樣行動,才能擺脫負債者的處境。他只能接受“看得起的人”的恩。“哥兒”在憤怒中,把豪豬的恩和自己多年所受老奶媽的恩作了比較。這位老奶媽對他十分溺愛,總覺得他家裏沒有一個人看重他,時常私下給他拿些糖果、彩色鉛筆等小禮物。有一次一下子給了他三塊錢。“她對我如此始終關懷,使我非常內疚。”當老奶媽將三塊錢遞給他時,他感到“恥辱”,但卻當作借款收了下來。然而幾年過去了,仍未歸還。那麽,為什麽沒還呢?針對受到“豪豬”恩惠的感受,他自我獨白道:“那是因為我把她看成是自己的一部分了。”這一獨白有助於我們了解日本人對於恩的反應。也就是說,無論夾雜多麽錯綜復雜的感情,只要“恩人”實際上是自己,也就是在“我的”等級組織中占有某種地位,或者像風刮落帽子、幫人揀起之類自己也能做到的事,或者是崇敬我的人,那就可以心安理得。如果不符合這些條件,“恩”就會成為難堪的苦痛。這種“恩債”,不論多麽輕微也要感到難過,這才是正確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