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官僚政治 科舉

科舉是中華帝國史上第三種官員選拔制度,前兩種是兩漢的察舉和魏晉南北朝的薦舉。薦舉一般指大臣向皇帝推薦人才並負連帶責任的制度,漢代就有,本書則用來特指魏晉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察舉、薦舉、科舉,在中國古代都叫選舉——選就是選擇,舉就是提拔。這樣看來,現代政治生活中的選舉就該叫票舉或票選,只是選舉的一種。[16]

那麽,科舉有什麽獨到之處?

先得來看察舉和薦舉。這兩種選舉方式,常常被學者混為一談,其實區別十分明顯。首先,察舉的執行人是帝國的各級官員,從宰相到郡守均有考察推薦人才之義務。薦舉的執行人卻是多由豪門擔任、名為“中正官”的專職官員,這才造就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的門閥政治。

其次,察舉分科不分級,薦舉分級不分科。察舉將人才按照特長分成類別,比如才能卓異叫秀才,品行端正叫孝廉等等。這就是科目。薦舉則將人才分為品級,從上上到下下一共九等,所以又叫“九品官人法”。

但,無論察舉或薦舉,都不考試。

或者說,只考察,不考試。

結果是什麽呢?考察成了形式。東漢末年,舉秀才,不識書;舉孝廉,父別居。所謂人才,不少是假冒偽劣。漢靈帝則幹脆明碼實價買賣官爵,帝國也就滅亡。

南朝的情況也不佳。由於可以坐享其成,名門望族的子弟變得越來越腐朽無能。他們大事做不來,小事不肯做,屍位素餐玩忽職守,最後也連同王朝一起完蛋。

看表現,生冒牌貨;講門第,出寄生蟲。不改革行嗎?

當然不行。但,辦法呢?

考試。

科舉是一定要考試的。通過由國家統一組織的考試來選拔官員,是中國人的一大發明,可謂開現代公務員制度之先河。但,正因為史無前例,便需要探索。事實上,唐代科舉並不完全看考卷,達官貴人和社會名流的推薦也能決定錄取和排名。而且,由於推薦是公開的,反倒不容易作弊。[17]

比如徐凝和張祜(讀如戶)。

張祜和徐凝都是才子,也都是詩人。他們要爭奪州考的第一名,便在杭州刺史白居易的宴會上吟誦自己的詩句。張祜的名句是:日月光先到,山河勢盡來。徐凝則誦曰:千古長如白練飛,一條界破青山色。張祜愕然不能對,於是社會輿論便一致認為徐凝應該摘取頭牌。[18]

然而中晚唐以後,世風日下,向考官推薦人才完全變成了營私舞弊,甚至仗勢欺人。比如一個名叫裴思謙的,便公然拿著宦官頭子仇士良的推薦信,闖進貢院 (考試機關和考場)向禮部侍郎高鍇要狀元。仇士良是橫行霸道連皇帝都害怕的人,高鍇也只好說:別的名次行不行?

裴思謙答:上頭說了,狀元非裴秀才不可。

高鍇無奈,低頭說:那我總得見見他本人吧?

裴思謙又答:我就是裴思謙。[19]

這實在太不像話。因此宋以後就只認考試,明清兩代更是考場如戰場,從上到下嚴防死守。一旦發現通風報信、泄漏考題、買通關節、冒名頂替等舞弊行為,不知會掀起多大的風浪,也不知會有多少顆人頭落地。

毫無疑問,堅持考試和只以考試為依據是有道理的。實際上同為選拔官員,科舉與其他方式的本質區別就在十六個字:設立科目,統一考試,公平競爭,擇優錄取。唯其如此,它才能排除各種幹擾,直奔為帝國選拔人才的主題而去。

因此,它還有一個配套政策。

配套政策就是考生資格的認定。第一種是生徒,也就是國學、州學和縣學的學生。由於上學有名額,所以生徒也叫生員,正如官僚有定員而叫官員。第二種叫鄉貢,也就是並非生徒的其他讀書人,只要符合一定的政治和身體條件,就可以向州縣報名,由州縣推薦參加尚書省的考試。

這就是海納百川了。更重要的是,它意味著帝國政府在最大限度上開放門戶,門第身份變得不再重要,因此大受庶族地主知識分子的歡迎。同時,它也意味著讀書人有了自我推薦的可能性,因此也有學者將科舉稱為“自舉”。[20]

自舉,也是了不起的進步。

參加尚書省考試的生徒和鄉貢,在唐代都叫舉人,也叫舉子。如果是常規的科舉考試,他們必須在頭一年的十月向尚書省報到,驗明正身,次年正月參加考試(地點前期在尚書省都堂,後期在禮部貢院),放榜則大約在二月份。

當然,這只是指一般情況。

那麽,科舉都考些什麽?

唐代是分科的。第一科叫秀才,考方略策,成績以文理的優劣分為四等。這是非常難考的科目,而且秀才科的舉子如果全部落第,州的長官就要受處分。結果是此科因漸漸無人報名而被廢棄,秀才也在明清變成了生員的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