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箭在弦上 韓琦罷相(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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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韓琦還是被罷免,而且因為一件小事。

這件小事叫宰相押班。依照禮制,皇帝上朝時,要有人帶領其他官員恭行大禮山呼萬歲,叫押班。不過,唐代押班的是監察禦史,宋代規定為宰相和副宰相。但,宰相副宰相公務繁忙,禮儀性的朝會便無暇出席,當然也不押班。

這就讓人抓住了把柄。

出面投訴的人叫王陶,職務是禦史中丞。按照中華帝國的監察制度,中央政府的監察官員都叫禦史,監察機關在西漢叫禦史府,東漢以後叫禦史台,明清兩代叫都察院。禦史台的長官叫禦史大夫,副長官叫禦史中丞。不過,禦史大夫一職,唐代官不常置,宋代只做榮銜,元代例由皇太子或貴戚兼任,禦史中丞便成為實際長官,號稱台長。

其他監察官員,則叫台官。

台官是有監察權的,王陶卻決定先禮後兵。他以禦史台的名義行文中書省,要求對方就不押班一事做出解釋,結果中書省不予理睬。王陶又以禦史中丞名義行文宰相,對方又不予理睬。於是這位台長便上奏皇帝,正式彈劾首相韓琦和次相曾公亮專橫跋扈,操弄國柄,藐視君主。他指出,君弱臣強絕非國家之福,罷黜二人才是對他們的愛護。

韓琦和曾公亮也立即上表待罪。韓琦說:陛下只要派個小宦官就能將臣帶走,臣何嘗跋扈?曾公亮則說:宰相不押班由來已久,破壞規矩的不是我們兩人。皇帝身邊一個官員也說:宰相固然有罪,指為跋扈卻未免欺人太甚。

神宗聽了,為之動容。

王陶見連上數章都泥牛入海,便宣布罷工。他說:看來臣之所言一無是處,哪裏還敢再管閑事?懇請陛下將臣驅逐出京。自今日起,臣只在私宅待罪,不敢再進禦史台。

同樣,韓琦也以被劾之臣應該等待處分為名,宣布不再上班。神宗只好和稀泥,將王陶調任翰林學士。副宰相吳奎得到消息義憤填膺。他對神宗說:王陶血口噴人,反倒獲得美差,世人會把陛下看作什麽君主?

於是,吳奎也稱病不朝。

宰相、副宰相和禦史中丞一齊罷工當然很嚴重,最後的結果則是王陶、吳奎和韓琦先後離開原職,遠走他鄉去做地方官。當然,這裏面有過反復。比方說為了安撫韓琦,曾經將罷黜的吳奎復位,韓琦卻堅決不肯再任相職,神宗也只好恭敬不如從命。告別時,據說君臣二人都眼淚汪汪。[31]

但這只是悲劇的序幕罷了。韓琦和神宗都明白,他們的合作已經到頭,共治天下更無可能,不如就此別過,還能留下念想和情誼。實際上,王陶並非沒事找事,韓琦的唯一過錯則只在他是老臣和舊人。神宗是一定要啟用新銳的,非如此不能勵精圖治。更何況,他也已經有了人選。

[24]據《宋史·神宗本紀一》、畢沅《續資治通鑒》卷六十五治平四年九月辛醜日條。

[25]見李燾《長編》卷一百九十八嘉祐八年三月辛未晦、四月壬申朔日條及注。

[26]見李燾《長編》卷一百九十八嘉祐八年四月乙亥日條、己卯日條、壬午日條及六月癸巳日條。同時請參看《大宋革新》第二章。

[27]見李燾《長編》卷二百一治平元年五月戊申日條、楊仲良《紀事本末》卷五十四治平元年四月條。

[28]見李燾《長編》卷二百八、楊仲良《紀事本末》卷五十六治平三年十二月條。

[29]見畢沅《續資治通鑒》卷六十五治平四年正月丁巳日條。

[30]見黃以周等《續資治通鑒長編拾補》(以下簡稱《拾補》)卷一治平四年四月壬申日條注引《韓魏公家傳》。

[31]見楊仲良《紀事本末》卷五十七、畢沅《續資治通鑒》卷六十五、黃以周等《拾補》卷一治平四年四月諸日條。三書記載略有出入,本書雜取之。下節相關事件同,不另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