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 痛失臂膀(第4/4頁)

那麽在這樣的一個情況下,諸葛亮采取的政策是什麽呢?就是四個字,依法治國,我實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誰觸犯了刑律就處分誰。尤其是像李嚴這樣的巨頭、大腕,腕兒級的人物,那你不能隨便把他廢掉啊,你也只能繩之以法。既然是依法治國,既然是用法律的手段來解決問題,那麽你就必須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必須做到執法如山。不能因人廢法,不能徇情枉法。那麽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不難想象到,馬謖出這個事情給諸葛亮是出了多大個難題。我們也不難想象那些反對派,那些明的反對派和那些暗的反對派,那些不滿的、不服的、心裏嘀咕的,那些睜大了眼睛,雞蛋裏面都要挑骨頭,拿著放大鏡、顯微鏡在找諸葛亮毛病的那些人,他們會怎麽樣。想都想象得出來,看熱鬧嘛,看笑話嘛,看你怎麽弄嘛,你不是執法如山嗎?你不是依法治國嗎?你不是令行禁止嗎?你不是公開、公正、公平嗎?好嘛,你的人出事了嘛,看你怎麽著吧。你要是法外施恩、網開一面,對不起,下回我們也得這樣。

所以這個時候諸葛亮沒有辦法。對於馬謖的處理只能是四個字,從重從快。也就是說諸葛亮只能壯士斷腕,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諸葛亮迫不得已拔出刀來,一刀砍向自己的胳膊,就是把馬謖殺了;一刀砍到自己的心裏面去了,非常地痛心。因為他這樣做完全不是他的本意啊,馬謖是親信,馬謖是人才,馬謖有威望,而且馬謖的這個罪也沒有到了非殺不可的程度,完全是可以不殺的,比方說讓他帶罪立功、軍前效力,等等處分辦法。但是為了大局,為了蜀漢的安定團結,為了進一步地擺平這三種關系,嚴格地實行和實施依法治國,不得不殺掉自己心愛的人。所以我講,讀書讀到這個地方,我覺得我都是恨不得與武侯同哭。

諸葛亮把馬謖殺了,後來又把李嚴廢了,這個我們前面已經講過,這兩記重拳出擊,顯示了他依法治國的公開、公正、公平,從此蜀漢內部安靜了下來。但是樹欲靜而風不止,蜀漢政權內部矛盾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因此建興十二年八月,諸葛亮病故在北伐軍中以後,同屬於荊州集團的兩個人就打起來了,而且打得你死我活、刀兵相見、兩敗俱傷,並直接釀成了所謂魏延謀反一案。魏延的謀反也是觀眾朋友們非常熟悉的,而我們要問的問題是,魏延他當真謀反嗎?魏延謀反一案,它的真相到底是什麽呢?請看下集——禍起蕭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