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略論治史方法(第3/3頁)

有志為此種探討,其中心注意點,如歷代之政治制度,人物思想,社會經濟,將以何者為研尋國史新知識之基本要點?此亦難言。中國新史學家之責任,首在能指出中國歷史以往之動態,即其民族文化精神之表現。此在能從連續不斷的歷史狀態中劃分時代,從而指出其各時代之特征,即此一時代與前一時代及後一時代不同之所在,亦即各時代相互之異同。從此乃見其整個的動態。如某一時代特異之狀態在經濟,則此項經濟狀態即為該一時代之特征。或在政治制度,或在學術、思想、宗教、風俗,諸端皆然。

經濟情形未嘗非歷史事項中極重要之一端,然若某一民族之歷史,其各時代之變動不在經濟而別有所在,則治此民族之歷史者,自不得專據經濟一項為惟一之著眼點,此理甚顯。中國自秦以來,直迄最近,苟自社會經濟一端言,要之在農業經濟之狀況下。若遂據此而輕率斷定中國文化自秦以來即少進步,自屬偏見。治國史者,苟專在農業經濟方面從事探討,無怪其謂中國民族絕少進步。因各時代狀況略相同,無從尋得其進步之所在。然若真能為客觀合科學的新史家,必從識得中國史之變動何在始。中國史之變動,即中國史之精神所在。近人誤認為中國史自秦以下即絕少變動,其實皆由未嘗深究國史之內容,而輕率立言之故。變動何在,當詳他篇。此不具論。

一九三七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