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講 如何研究文化史

今天是中國歷史研究法的最後一講,今天的講題是“如何研究中國文化史”。

以上七講有關研究政治、社會、經濟、學術、人物、地理各方面,均屬研究中國文化的一部分。我們如果專從文化史來講,則其範圍應仍比上述各方面為大。可以說,文化是全部歷史之整體,我們須在歷史之整全體內來尋求歷史之大進程,這才是文化的真正意義。進一層說,歷史是人事記載,但有很多人事不載入史籍中。並非不重要,只為向來史體所限,故不一一載入。適才所說的歷史整全體,則是兼指載入史籍與未載入史籍的而言。換言之,文化即是人生。此所謂人生,非指各人之分別人生,乃指大群體之全人生,即由大群所共同集合而成的人生,包括人生之各方面、各部門,無論物質的、精神的均在內,此始為大群人生的總全體。又當是立體的,而非平面的。即是此整全體之大群人生之兼涵歷史演進之總全程,包括一切方面,而來研究其匯通合一支意義與價值者,乃是所謂文化。

“文化”一詞,亦從西方翻譯而來。中國從前人研讀歷史,只要懂得人物賢奸,政俗隆汙。憑此一套知識,可認修己治人,則研習史學之能事已畢。現在則世界棣通,各地區,各民族,各有一套不同演進的歷史傳統存在著。如何從其間研核異同,比較得失,知己知彼,共圖改進,於是在歷史學之上,乃有一套文化學之興起。此在西方不過百年上下之事,但中國古人實早有此觀念。《易經》上有“人文化成”一語,文即指人生多彩多姿各種花樣言。人群大全體生活有各部門,各方面,如宗教、藝術、政治、經濟、文學、工業等,各相配合,融凝為一,即是文化。此多樣之人文,相互有配合,先後有遞變。其所化成者,正與近代人文化一觀念相吻合。故此一翻譯,實甚恰當。自此處言,可見文化即是歷史,惟範圍當更擴大,內容當更深厚。若我們有意研究文化,自須根據歷史。因文化乃是歷史之真實表現,亦是歷史之真實成果。舍卻歷史,即無文化。

但從另一方面看,研究文化須有哲學智慧。文化本身固是一部歷史,但研究文化則是一種哲學。全部歷史只是平鋪放著,我們須能運用哲學的眼光來加以匯通和合,而闡述出其全部歷史中之內涵意義,與其統一精神來。此種研究,始成為文化史。但文化並非即是一套哲學,哲學亦僅只是文化中之一部門。若認為文化是一套哲學,此實大誤。近人如梁漱溟著有《東西文化及其哲學》一書,彼似乎只根據哲學觀點來討論文化,亦嫌不足。我們當知討論文化,此討論之本身即是一種哲學了,但所討論者則並非哲學,而是歷史。哲學可以淩空討論,而歷史與文化之討論,則必有憑有據,步步踏實。此一分辨,先當注意。

我下面所講,並不想講中國文化內容如何,乃是講研究中國文化必具有某幾項該注意的觀點。除了開宗明義的第一點,即研究文化史要具有哲學頭腦,並以歷史事實為根據外,尚有下列諸點,茲逐一分疏,加以說明:

其一:討論文化史要注意辨異同。

有人說,人類本體既相同,則世界各地區所有文化應亦無大差異。此說誠亦不錯。但我們試舉一位音樂家與一位運動家作例,一人善鋼琴,一人善網球,此兩人除此一項相異外,其他方面或可說百分之九十九相同。但我們所要注意者,正是此兩人間一善鋼琴與一善網球之差別所在。若忽略了此異處,便成為無可說。人同是圓顱方趾,同是五官四肢,但人心不同如其面,雖同是如此圓顱五官,卻不該把他們異處抹去。西方學者似乎到今天才始感到有文化學研究之必要。因他們已知世界各地區各有不同的民族文化傳統,除卻西方自己一套以外,尚有其他文化存在。即就西方歐洲言,如英、法、德、意諸國,他們也感到相互間各有不盡相同的文化傳統。因其由此覺悟,才始知有文化研究之可能與必要。我們縱不說文化是多元的,但至少是歧出的。若專從同處著眼,如何能盡文化研究之能事?

在二三十年前,常有人說,西方文化只比中國文化走前了一步,中國文化僅相等於西方的中古時期。若中國能再前一步,便將與現代西方文化無二致。此可謂是一種文化抹殺論者。世上各民族文化傳統盡自有其相同處,然而仍必有其相異處,因此乃有各種文化體系可說。當知每一文化體系,則必有其特殊點所在。有其特殊點,乃能自成為一文化體系而存在。不能謂天下老鴉一般黑,一切文化則必以同於西歐為終極。

其二:討論文化須從大處著眼,不可單看其細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