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九章 流氓律師(第4/4頁)

譬如,《鄧析子》寫道:“循名責實,君之事也;奉法宣令,臣之職也。”簡單說,就是國君負責司法,大臣負責執法,二權分立。

再譬如,書中寫道:“治世之禮,簡而易行;亂世之禮,煩而難遵。”這一點,早已經被歷史所驗證。

此外,《鄧析子》也講道,並且有些話與《道德經》相重合,譬如“竊財者誅,竊國者為諸侯”,“聖人不死,大盜不止”。

《鄧析子》雖然字數不多,可是字裏行間還是能看出對現實社會的不滿,頗有些春秋憤青的味道。

有趣的是,《鄧析子》還講解了悲哀喜樂和嗔怒憂愁的區別,很精到。具體講解是這樣的:為自己是哀,為別人是悲;為自己是樂,為別人是喜;為自己是嗔,為別人是怒;為自己是愁,為別人是憂。

所以,我們說節哀,不會說節悲;我們說偷著樂,不會說偷著喜;我們只能向別人發怒,不能向自己發怒;我們說替人擔憂,卻不會替人發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