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最後的宮殿(第2/11頁)

就孝莊而言,臨終找了兩條並不太重要的理由,就決定與丈夫異地而葬,顯然有些理屈,而康熙父子在轉述孝莊遺囑時,前後不一,也給孝莊葬地蒙上了神秘莫測的面紗。

其次,這樣的安排與傳統的夫妻合葬習俗背道而馳。西周時,諸侯國君的王墓出現夫妻合葬的現象。這種合葬,書中釋:“合葬之禮,非古昔之法,從周公以來始有合葬,至今未改。”所謂合葬,典籍解釋:“帝後同塋,則為合葬,不合陵也。”即帝後墳墓只要在同一塋域,就是合葬,不一定同在一個墳頭之下。那麽,皇帝先死,皇後另建墳墓葬於旁邊,也屬合葬的範疇。所以,古禮中對合葬的解釋,就同孝莊、康熙、雍正等的看法大相徑庭。

孝莊在臨終遺言中,還曾提到“惟世祖之兆域匪遙,母宜從子”。這實際上是個荒唐的理由。若論舍近求遠,古禮所無;若論母宜從子,夫妻之宜則顯然相悖。就連對孝莊備極孝順的康熙帝對此也是顧慮重重。“奉暫安處至三十八年之久,蓋慎之也。”雖然玄燁遵遺命選擇遵化昌瑞山,但聖祖在以後的三十幾年中,遲遲未解決孝莊陵地,而只以暫安奉殿稱之,既遵循了祖母的遺囑,又沒有明確葬地,真是一個聰明的兩全之策。

從另外一個角度講,康熙帝多次對臣子說“朕以孝治天下”,於是,選擇昌瑞山為其葬地,“以便歲時奠獻”。可是,玄燁為了盡孝道即將祖母葬於遵化,那麽此種做法對於太宗來說,使他們在九泉之下夫妻未能相聚一處,是否算是一種孝道呢?

康熙帝的心裏不可能沒有這種顧慮,也怕後人指責其做法荒謬,因而準備了許多理由備考後代追問,讓後人諒解其不得已的苦衷。

最後,許多觀點認為,昭西陵的選址沒有“風水”可言,孝莊葬地太將就。

順治帝的孝陵在昌瑞山主峰南麓,始建於康熙元年九月,其規模從南至北達5公裏多,占據了這裏的中心至尊地位。按這種安排,順治以後的諸帝後陵及妃園寢,都要以此為中心,即所謂《周禮》中“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為左右”的葬法。孝莊要葬在這裏,確實為玄燁出了難題,即在孝陵的左右兩側,無法安排孝莊陵寢。

玄燁選擇了風水圍墻之外的左側為暫安奉殿,將孝莊陵寢與圍墻內的陵寢劃分成兩個體系。但即使如此,若以孝陵為中心,其東南左側位置仍低於孝陵的至尊地位,就不能說是一種孝道之舉。再者,玄燁所說暫安奉殿之地,是一處毫無風水可言的平坦之地。

關於風水,專家解釋:“所謂風者,取其山勢之藏納。土色之堅厚,不沖冒四面之風;所謂水者,取其地勢之高燥。無使水近夫親膚。”清代,眾多陵寢均有龍脈、方向、砂山、案山、朝山、水脈等風水要素。以此看暫安奉殿的風水,除了方向坐北朝南之外,陵寢的其他風水要素均不具備。這裏既無後靠、前照、近案、左右護砂等山脈,左右前後又無河水夾流;其地勢南北高低一致,也不利於雨水的下瀉。可以說“暫安奉殿無風水可言”。

在清陵營建之初,朝廷都要派出精通風水的大臣相度踏勘,寫出詳細的風水說帖上報皇帝。同時,要選擇幾處,皇帝細心地加以對照,選擇十全十美的地點作為葬所,有時會因為一點小小的瑕疵而拋棄費盡心血選擇的吉地,乾隆、雍正等諸帝無不如此,就連妃園寢福地的選擇也是這樣。作為大清至尊而備受崇敬的孝莊太後的葬地卻如此將就,不得不使後人揣度議論。

為此,人們以昭西陵為依據,認為太後確實是下嫁了。

關於太後下嫁給睿親王多爾袞的故事,史學界歷來爭論不休,就連史學家孟森先生在其專著裏也論及此事。實際上,早期的滿洲婚姻的確比較自由,“婚嫁不擇族類,父死而子妻母”。如果是丈夫死去,則“其家男子收為妻,父子兄弟不論也。他適,則人笑其不能贍其婦”。後來,滿洲的婚姻受漢文化的影響逐步走入正軌,但這種收繼婚還是不同程度地存在著。

所以,如果太後出於種種目的,或政治的,或情欲的,而下嫁(或曾私通)並不是一件十分新奇的事情,不過是這種事情出在皇家而有失臉面。加之後來多爾袞被論罪削爵,因而在皇家史書中此事隱匿不記。

那麽,太後如果真的下嫁給多爾袞,就太後本身而言,她留下遺言不合葬昭陵,其心情可以理解。將陵寢建於遵化而不歸沈陽,這麽大的事情,都不是以懿旨的形式出現,而只由康熙帝在一次諭旨中順便指出,那麽,孝莊是否下過這道諭旨就值得懷疑。即使真的下過,孝莊出於面子上的原因,由皇帝下旨轉述,或許是出於某種忌諱?就玄燁而言,祖母下嫁他人,固然不便合葬昭陵。但由於清廷並不承認下嫁實有其事,所以,將二人分葬,於理不通。況且,死於順治六年的孝端文太後,已有祔葬昭陵的先例。這樣,分葬等於給後人留下了話柄戓懸念。直至今天,這個懸念還沒有真正解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