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共懲罰衰亡史

(治安法官們應當控告)普通的嫖客與妓女,因為(按照正當的觀念)通奸與淫亂是一種現世的罪行,一如精神罪行,並且破壞了此地的和平……警察(可以追蹤並逮捕)男人與女人,如果他們(犯下)通奸或偷情。

——米歇爾·道爾頓,《鄉村司法》(1618),第160頁

這塊土地已經被那些惡劣與可怕的亂倫、通奸與偷情之罪所深深玷汙,全能的上帝對此極為不悅,為了禁止這些罪惡,現規定如下……任何女性……與任何男性(除丈夫以外)同房……或任何男性如此行事……將被處死。

——《一項禁止亂倫、通奸與偷情之可憎罪行的法案》(1650)

逮捕……妓女,得不到任何現有法律的支持。

——《倫敦警務委員會第二份報告》議會文件(1817),vii.463

性革命始於公共戒律的崩潰。這部分是社會壓力增加的結果。在17世紀之前,90%的人口居住於鄉間,除了倫敦以外,英格蘭沒有大城市。傳統的道德監管方式是在小規模的社群中發展起來的,其中的每個人對此都了然於心,並且密切監督彼此的行為。在鄉村這一狀況變化緩慢:即便到了18世紀末,仍然有鄉村教區還在以老式方法懲處不貞之行。但城市的情況則與此不同,特別是倫敦。在中世紀末期,只有大約四萬人居住於此,但到了1660年,其人口已經達到了四十萬,到1800年則超過了一百萬。這一驚人的人口爆炸產生出新的社會壓力與生活方式,並且使傳統的性戒律機制在壓力之下難以運轉。

2.這幅鳥瞰圖出自傑出的版畫家溫斯勞斯·霍拉之手,展現了17世紀60年代早期倫敦西區的驚人擴張。

盡管如此,更深的原因並非來自社會或法律層面,而是來自神學層面。宗教鬥爭因英國宗教改革緩慢和不徹底而出現,並隨後成為了17世紀英格蘭最強大的思想與政治勢力。至1700年,宗教鬥爭已經造成一個世紀之前無法料想的種種變化:內戰、弑君、君主制與英國國教會之廢除、宗教自由。它也同樣摧毀了性戒律的公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