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與教養

到現在為止,我們的目光都集中於一般層面有關男性與女性氣質之新觀念的出現上,思考男性之淫亂與女性之貞潔的第二個重要主題乃是社會差異,我們已經看到這對於男性化行為之觀念的重要意義。浪蕩子總是打算俘獲地位較低的女子,他們的性能力是確認而非違反了其他的權力等級。那種認為行為舉止由環境與社會影響所塑造的觀念,對於優雅的理想同樣具有關鍵意義。這種觀念也對於女性道德之看法發揮了日益顯著的影響,因為即使是最堅定相信女性內在美德的人也承認,正派的作風得經過學習與強化——“尤其在這個時代”,正如威廉·拉姆塞所指出的,“在其中,她們需要接受許多美德的充實,以抵擋得住男人們對其貞潔發起的持續進攻。”

每個人都同意道德乃是自然與教養共同的產物,但真正的問題要遠為復雜。兩者之間的平衡何在?何種教育最適於灌輸美德?它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克服出身與階級的限制?貧寒女子並非注定更不貞潔、更不完美嗎?這些問題在早期有關不道德行為的思考中是隱晦不明的,可是在1700年左右,它們在所有關於性道德、社會政策以及兩性關系的討論中具有了越來越顯著的重要性。其結果就是,貞潔與社會階層之間的聯系變得比以往遠為緊密。

人們對於男性誘奸的關注,與早先很多的老生常談交織在一起,例如女性的孱弱、虛榮與低劣,她們的性過錯,以及不貞之婦的內在邪惡。甚至那種認為所有女人都內心淫蕩的觀念(一如亞歷山大·蒲柏之名句,“每個女子,內心深處,皆是蕩婦”)也一直存在於滑稽和色情作品之中,雖然其表現形式較為溫和。盡管如此,如今人們普遍強調,女人只有通過不正當的刺激才會變得淫蕩。女性的欲望本質上是一種蟄伏的激情。倘若通過婚姻之外的不正當途徑誘發這種激情,它就會奔溢失控,讓當事者變成一種非女性的惡魔:那些墮落的女人正是如此。不過大體說來,女性並不像男性那樣容易被誘導刺激。所以核心問題就變成:是什麽讓一些女人較之其他女人更容易陷入男性的引誘?

答案似乎主要在於她們的教育與環境。正是它們塑造了每一位女性的道德觀念——既加重了她們的女性缺陷,使她們更易於墮落;也使她們有能力對此抗拒,維持住自己的美德。在1700年之前,這僅僅意味著灌輸宗教信條,避免交友不善。虔誠本應培養淑德,而宗教無知與擇友不慎則會將男性與女性推向罪惡的懸崖。不過,到了18世紀,人們開始以一種遠為深廣的話語來認識與描述環境的影響。

女人內在的激情如男人一樣強烈的古老恐懼,如今轉化為一種有關女性之性壓抑的更為細致的指令。正如克拉麗莎警告其朋友安娜·豪,女人得更加嚴於自律,否則她們會變得像男人一樣糟糕:

學習吧,親愛的,我懇求你去學習抑制自己的激情。它們的目的除了放縱,還是放縱。我們女性的激情,抑制起來不太痛苦,實則與備受我們指責的暴虐與頑固的男人之極其黑暗的激情來自同一個源頭,而對他們來說,風俗習慣與更自由的教育都能提升這種激情。親愛的,讓我們一齊對此深思,審視自我,心懷戒懼吧。

不過,即便在說教文學中,這也絕非一種簡單的理想。事實上,此種對於女性之缺乏性欲及純真無知的全新關注,造成了一種意義深遠的含混性,當時的小說家就曾對此敏銳地進行探索。如果正派是女性天生的,那它如何能被培養?作為正派的一種本質品性,單純真的值得崇敬嗎?或者它只是一種危險的弱點,容易使女孩們面對世界的邪惡毫無防備?這一重要的張力出現在18世紀所有關於求愛、誘奸與女人之性困境的小說中——所有的女主角都被迫穿越這樣的危險區域。

反過來說,何種教育與環境可以讓一個女人更有可能做出傷風敗俗之舉?在16和17世紀,答案非常幹脆:人們墮落的原因在於其無法控制自己腐化的傾向;而在18世紀,這種對於個人責任的強調已逐漸被對於社會力量的重視所取代,這些力量可以影響不同的社會群體。丹尼爾·笛福的《摩爾·弗蘭德斯》是較早體現這種觀念的一個例子。大多數有關摩爾之性經歷的描寫之中,都體現出一種對於個體之罪惡與救贖的陳舊而普泛的敘述。正是“惡魔”將她誘入邪惡,而她自己的缺陷則使其最終屈服於此。盡管如此,在這本書以及18世紀20年代笛福的其他著作中,同樣清晰地貫穿著更為現代的有關貧困、無知婦女之特定結構性缺陷的思考。尤其顯著的是,此書對於摩爾初次失身以及逐漸沉淪的描寫。正如所有的罪惡應部分歸咎於個體自身的激情,她具有著“女性常見的虛榮心”,並且“心高氣傲”,這讓她很容易上鉤;但罪惡的真正推動力乃是雙重的。第一即是上層男人的性欺騙。如同帕梅拉,如同其他無數年輕而單純的侍女,她中了一個邪惡而老練的單身漢之圈套,他十分清楚“如何像捕獲一只山鶉那樣捕獲一個女人”,而這個女人“對於那個時代的這種邪惡行徑一無所知,我完全沒有考慮到自身的安全或者我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