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白奴制的起源

保護你遠離邪惡的女人,遠離外女諂媚的舌頭……因為妓女能讓人只剩下一塊餅,淫婦則會獵取人的寶貴性命。

——《聖經》(1611年版),《箴言書》,6.24和6.26

不應責難……理性、論證與恒久的自然法則都為不幸、墮落與沉淪的女人提供了有力的辯護……那麽就讓我們伸出慷慨的雙手,來慰藉這些我們的同類吧。

——理查德·哈裏森,《對於……從良妓女救濟會之主事者們的布道》(1768),第11、20頁

我相信販運人口,特別是女人……為了性剝削之目的,乃是聯合國如今面對的最惡劣的侵犯人權之行為。此種行為遍及各地,愈演愈烈。其根源在於社會與經濟狀況。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2004),iv

在18世紀,人們對於賣淫的態度發生了永久性的變化。在傳統新教的觀念中,妓女是最惡劣的性墮落者。她們遭受了最嚴酷的懲罰:一經發現,立刻鞭笞、監禁並服苦役。在17世紀50年代,當時的《通奸法案》甚至可能使她們面臨死刑,而在此期間,成千上百的妓女幹脆被集中起來,被迫與其朋友與親人斷絕關系,並被運至大洋彼岸數千英裏之外的西印度群島,整個過程甚至無需審判。整個性戒律之文化,即有賴於此種嚴酷手段。其原因在於,《聖經》廣泛闡述了淫蕩而貪婪的妓女對於社會秩序所造成的可怕威脅,而這一觀念亦已深入尋常男女之心。妓女得不到什麽特別的許可,也沒什麽必要的功能。任何一個失貞的女子都是妓女,其不斷的濫交行為只能加重她的罪惡與醜陋。

1800年之後很長一段時間,妓女仍被視為疾病與混亂的危險傳播者。但自18世紀中期開始,另一種對於性交易之態度逐漸興起,它日益挑戰著上述傳統的觀點,並經常使之黯然失色。此後,人們看待妓女往往既有譴責,亦有憐憫。在18、19和20世紀無數的思想家與藝術家眼中,賣淫正是現代西方社會中男性與女性之特征屬性的一個例證——在現代西方社會的性理論與實踐之中,在其階級動力學(class dynamics)之中,以及在其經濟與政治的權力分配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