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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早已越過自己的封建時期,進入文明的暮年。吏治國家產生的目的本來是仲裁各階級的沖突,但它越來越強大,超過了所有階級力量的總和。吏治國家早已折斷了各階級的骨骼,吞食了它們的血肉,把殘骸化為原子化的個人,因為任何組織資源都可能是它的潛在威脅。在外部觀察者的眼中,這個龐然大物沒有骨骼,沒有組織器官的分化,而是由面目雷同的阿米巴直接聚集而成。

吏治國家是最後的組織資源,一旦解體,社會就會瓦解為阿米巴狀態。

吏治國家是社會最大的詛咒,也是唯一的救星。

吏治國家是最後一道符咒,將無政府狀態禁錮在膽瓶中。

吏治國家是社會喪失自我治理能力後,賴以延續殘年的外部起搏器。有人幻想有了先進、精密的起搏器,心臟就會強大,這是一個嚴重的錯誤。另一些人幻想打倒起搏器,心臟就會強大,這是一個更加嚴重的錯誤。如果你在和平時期就離不開起搏器,盡可能維持現狀就是最好的選擇。

這個社會卻享有一種奴役的平等,平等程度往往超過享有法權的階級社會。在沒有法統的地方,命運有最大限度的不可預測性。末路王孫青衣行酒,裏巷小兒幹祿公卿,皆為司空見慣,不會受到階級或任何組織規則的限制或保護。沒有規則就是最大的規則。這種平等的代價之一,就是王侯將相無種,大位人人可欲。因此,政權必須把全民視為假想敵,提前發明了20世紀獨裁者自以為應該享受專利的許多鎮壓技術。

歷史經驗是一切智慧的源泉嗎?如果是這樣,那麽歷史本身就是答案,無須另外尋找答案。如果歷史經驗僅僅是一部分智慧的源泉,那麽迄今政治學理論雖然產生於具體歷史經驗,仍然具有理念原型的意義。因此,答案部分地取決於我們對問題的反應。我們只能回到政治學和歷史學的結合點,用自己的經驗為未來提供路徑。

亞裏士多德的六種基本原型有一個隱含的結論:單純而絕對的權力(僭主制、寡頭制、民主制)大抵是惡政,有法統的權力(君主制、貴族制、共和制)應該是混合政體。君主有別於僭主,就在於他必須尊重先於他而存在的各階級傳統地位。貴族制必須注意保存人民權力,共和制必須注意保存貴族權力,才能長治久安;反之則短命速亡。他論證的基礎不在於抽象理論,而在於希臘各城邦長期政治實驗所積累的歷史經驗。不久,西塞羅鼓吹,“元老院與羅馬人民”的混合政體最為優秀,遠遠超過過分民主的雅典政制和東方僭政。

此後,“混合政體優越論”占據了西方政治學傳統的大半壁江山,馬基雅維利、福蒂斯丘、阿克頓勛爵都躋身於這個傳統中。他們論證的基礎也在於西歐封建“各等級共治”的現實政治經驗,根本沒有考慮過以下的問題:如果缺乏政治經驗的群體把局部歷史經驗的總結當作半神聖性的教條,試圖以逆向思維修改數千年積累形成的歷史路徑,結果會怎樣?從經驗和常識判斷,這種問題不大可能有唯一和普遍的正確答案。只有在眾人走過的地方,道路才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