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七分政治”的具體實施

(1)蔣介石的“三分軍事,七分政治”

第五次“圍剿”期間,吸取前幾次“圍剿”失敗的教訓,蔣介石依據“三分軍事、七分政治”原則,將“圍剿”定位為軍事、政治、經濟、社會的總體戰,這一軍事、政治並用方針,對“圍剿”的最終走向發揮了一定作用。

作為一個國民革命時期曾經在政治宣傳、鼓動上大得人心並獲取力量的政黨,國民黨深知政治宣傳、收攬人心的重要。在與中共的對壘中,國民黨方面政治上雖然不像中共那樣遊刃有余,握有主動,但一直力圖有所作為。早在1931年,何應欽就提出:“要消滅共匪,非黨政軍全體總動員集中力量團結意志不能挽救危機,軍事只可以治標,正本清源以及休養生息的種種任務,是望政府和黨部來擔當責任。”[79]蔣本人也談道:“本總司令於去歲督師江西之時,即深知剿滅共匪與尋常對敵作戰絕對不同,苟非於軍事之外同時整理地方,革新行政,斷難以安撫民物而奏肅清之功。”[80]這樣的反省尚稱深切,已切實意識到雙方勝敗的關鍵所在。

從1931年開始,南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力圖從社會政治等層面強化本身力量,以與中共強有力的政治組織抗衡。南昌陸海空軍總司令行營成立江西地方整理委員會,整頓江西地方政治、社會。主要措施包括:督促整頓全省保衛團,將各縣反共義勇隊一律改組為保衛團,區團以下均設守望隊,形成全面監視巡查網;蠲免1930年度全省田賦、地租;制定《處理被匪侵占財產辦法》,規定赤化收復區域土地、房屋各歸原主,恢復地方秩序;頒布《保護佃農暫行辦法》,規定地租最高額不得超過百分之四十,如遇天災,佃農要求減租,地主不得拒絕;組織由地方逃至中心城市的“難民”中的青壯年隨軍返鄉,協助運輸、帶路,或參加築路。1931年初,在南京中央政治學校開辦特別訓練班,下分“剿匪宣傳隊”,施以政治宣傳訓練,再以團為單位分配到前方部隊,指導政治和宣傳工作。在對特別訓練班的訓話中,蔣介石數次提到“剿匪的實施宣傳要占六分力量,軍事只能占四分力量”,[81]這應可視為其後來提出的“三分軍事,七分政治”的原始版。6月,南京中央發布對各級黨部訓令,要求加強與中共全方位的政治爭奪,特別指示“組織健全的巡回鄉村宣傳隊”,進行“剿匪宣傳”。[82]為配合“剿共”軍事、增進行政效率,南昌行營設置“黨政委員會”,蔣自兼委員長,將江西全省“剿匪”區域共43縣劃分為9個分區,每區設置黨政委員會分會,負責指導各區軍事、政治、經濟等事務。[83]這些措施雖由於缺乏具體組織實施的決心和能力,實際效果有限,如蔣介石自己所說,“勞師轉饢,苦戰連年,地方賢良士民,竟無出而相助者”,[84]但起碼表明國民黨方面對自身在地方政治建設上的薄弱環節已有所注意,開始努力在政治和組織上與中共爭奪民眾。

在參加“剿共”戰爭的過程中,一些國民黨將領也意識到與中共在政治上展開爭奪的重要性。作為“剿共”前線指揮官,曾任國民黨軍第十八師第五十二旅旅長的戴嶽深刻體會到民心向背對武力利鈍的影響,明確指出:“清剿匪共,絕不是軍隊一部分的力量做得到的,是要黨、政、軍、民通力合作才行的。”[85]運用政治力量,在政治上與中共展開爭奪,首先就必須取得民眾的支持,將民眾從中共方面拉到自己一邊,這是政治戰的基本。為此,他不贊成何應欽等提出的“進剿”部隊“除班長及由官長指定之士兵外,概禁止與人民接談”、[86]“禁止士兵無故與民眾往還”[87]的主張,而強調“所到之處,要隨時召集民眾開會,揭破共匪的陰謀,宣揚本黨的三民主義”。[88]從爭取民眾的目標出發,他們強烈反對殺戮蘇區民眾,南昌行營第二科科長柳維垣列舉了燒殺政策的危害:“匪屋不燒,或尚有悔過反正之日,一燒其屋,即迫其終身從匪……正合共黨之希望。”[89]

為改變國民黨政權在民眾中的糟糕形象,他們還頗有眼光地提出對地主、土豪的態度問題。作為中共革命的打擊對象,地主、土豪往往投向國民黨方面,成為國民黨軍的主要依靠對象。鄰接中央蘇區的湘贛省曾對地主、豪紳和反革命及其家屬實行驅逐政策,結果這些人“驅逐到白區以後,就參加國民黨軍隊,帶領地主武裝和國民黨的部隊來打我們。他們地形、路線很熟,而且大多是青年,一出去反動得很,對我們很兇,使我們吃虧不小”。[90]不過,國民黨軍依靠這些人固然可以收到一定效果,但在蘇維埃革命的風潮中,完全站在地主豪紳一邊就意味著和大多數的普通農民對立,這對國民黨軍爭取更多民眾的支持十分不利。所以戴嶽特別提醒:“難民是各村逃出來的人,對於地形道路匪情都是很熟悉的,可以把他組成梭鏢隊,隨軍帶路;但是他們沒有紀律,加以報仇心切,所到之處,隨意燒殺,這是要特別注意糾正的。”要求遏止“還鄉團”的瘋狂報復行為,“設法和解難民向反共來歸的農民尋求報復”,[91]希望通過與土劣保持距離,改變國民黨在普通農民中的富人利益維護者形象,盡可能爭取更多人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