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大清的生存臍帶(第3/4頁)

多爾袞的選擇有著現實的需要在裏面,他如果一意孤行,在權力賽道強行超車,其後果有可能車毀人亡。他必須要面對代善、濟爾哈朗、豪格等諸王貝勒不贊成他稱帝的現實,他不想因為奪權造成家族內部的四分五裂。但他奪位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他也不會讓自己的侄兒豪格取得皇權。叔侄二人關系鬧得很僵,一旦豪格登基,他的結局將會很難看。經過一番利益權衡,雙方如果都能放棄自己的利益,共同去成就第三方利益,不失為一種最佳的選擇。其實這種權力格局內部的求穩心態,是各方經過權力博弈後所產生的結果。福臨繼承大統可以說是各方經過一番明爭暗鬥才定下來的。立福臨,可以說是各權力集團之間達成的妥協,這種妥協來自於八旗分權制衡的具體表現。而豪格一方的支持者,並不是只認豪格一人。只要符合皇子繼位的正統權力交接制度,代善、濟爾哈朗和兩黃旗大臣都是能夠接受的。

這種退一步海闊天空的做法,挽救了大清政權,也將滑向分裂邊緣的滿洲八旗又一次拉了回來。

那麽我們再來看一看在這場權力博弈中得到實惠的第三方,其獲勝的秘訣又是什麽?六歲的福臨能夠嗣登大寶,有一個人不能不提,那就是他的生母孝莊文皇後。

年過而立的孝莊利用代善的懦弱,籠絡住他;與三十三歲的多爾袞聯姻,使之傾心於她。盡管史書在這裏用了隱晦的筆法,但透過那些迷霧般的文字依稀可尋蛛絲馬跡。“太後下嫁”決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聯姻關系。它只能是一種政治行為,借著婚姻來尋求權力庇護。在這裏起決定作用的是權力與利益的嵌合,而非情投與意合。“太後下嫁”在這裏只是一種權力手段,托舉著自己的兒子福臨直上權力巔峰。

福臨能夠嗣位還有一個重要原因,那就是由孝莊在“五宮”中所處的地位所決定。這就是權力系統上層中的“子憑母貴”定律。

皇太極的“五宮”後妃都是來自蒙古科爾沁草原博爾濟吉特氏,屬於草原貴族。孝端皇後膝下無子,她與孝莊文皇後是親姑侄;皇太極的其他兩宮也有一皇子,比福臨小,而且母親的地位與孝莊皇後相去甚遠。博爾濟吉特氏家族為了夯實在朝廷的特權地位,她們就必須將孝莊之子福臨擡到皇帝的位置上。

濟爾哈朗與多爾袞攝政,接著多爾袞又采取果斷措施,奪去諸王貝勒等辦理部院事務的權力,將諸王貝勒等歸入都察院的稽察範圍。他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自己的權力之路掃清障礙。

在這之後,多爾袞掃蕩中原,為大清政權一統,立下了汗馬功勞。多爾袞這時候受封“皇父攝政王”,而他當初的政敵濟爾哈朗則受封“信義輔政叔王”。作為實權派的多爾袞擁有頒發諭旨的權力,無限接近於皇位。在這之後,他又找了機會幹掉了豪格,將其妃子占為己有。這時候的多爾袞雖未稱帝,但其權勢卻並不輸給皇帝。就連幼帝福臨和孝莊文皇後也不免為自己的處境所擔憂。他們並不是權力的真正主人,只是權力的尋租者,說不定哪天就被多爾袞連本帶息地收回去。

三方集團的博弈

也許是造化弄人,多爾袞這個權力大地主並沒有等到收租子的那一天,就走到了自己的生命終點。順治七年(1650年)十二月初九,攝政王多爾袞死在了喀喇城(今河北灤平)。孝莊母子至此方算從權力大盤中解套,對於母子來說,下一步就是如何將皇權集中。順治皇帝頒下詔書,“暴多爾袞罪行於中外”,將其生前爵位全部收回。少年天子以雷霆萬鈞之勢,宣告皇權的強勢回歸。

母子二人這麽做,是做給那些大臣們看的。但凡與皇權掰手腕的人最後都沒有好的下場。

皇帝年齡太小,而自己的那些皇叔一個個握有重權。在中央權力機構中,攝政體制就成為均衡權力集團各方利益的產物。加上大清開國兩任帝王努爾哈赤和皇太極都沒有確定儲君制度,所以才引發了權力紛爭。攝政體制既要確保帝系傳承的合法性,也同時要顧及到努爾哈赤嫡系子弟的權勢。經過權力集團的內部平衡,才出現了皇叔父攝政,代行皇權這樣一種特殊時期的特殊結構。

同樣的權力模式在順治死後又重新上演了一遍,順治帝的八歲皇三子玄燁繼承大統,改元康熙。順治在自己的遺詔裏命大臣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鰲拜為輔臣。與前面的親王攝政不同,輔政是在皇室宗親、諸位貝勒都還健在的情況下,出現的另一種權力模式。這種制度之所以能夠得到推行,是因為經過前面幾代的權力稀釋,這時候的皇室宗親手中的權力已經不如往昔那般強大。沒有強大的權力,就沒有話語權。索尼等四異姓臣分執權力,這是孝莊文皇後為了強化皇權,做出的調整。